⑴ 退休人員死亡可領取四筆錢,主要是指哪四筆呢
依照社保法第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參與養老保險金個人的,患病或是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喪葬補助金和慰問金;在沒有達到退休年齡規定時易病或是非因工傷殘徹底喪勞的,可以領殘病補貼,所需資金從基礎養老基金中付款。在辦理退休後不幸去世還可以領四筆錢。在其中歸屬於身亡待遇的僅有喪葬補助金和慰問金幾筆錢,歸屬於個人帳戶等方面的有養老保險金個人帳戶剩下的資產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剩下的資產。
總的來說,退休人員死亡之後,依照社保法的相關規定,享有喪葬補助金、一次性繳慰問金等身亡工資待遇,除開身亡工資待遇之外,退休職工養老保險金個人帳戶並沒有發放的完的那一部分,個人醫保賬戶盈餘的那一部分,都能夠由親屬一次性承繼和領到。以上四筆費用領到,必須親屬攜帶死亡證、火化證明,身份證件等相關資料到離休地社保機構和醫保部門各自申請辦理。
⑵ 退休後有幾筆錢能領
有六筆錢能領取。1、養老金。養老金也是退休金、養老保險待遇。2、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任務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3、職業年金。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4、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離休、退休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5、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經批准退休後,憑個人賬戶將儲蓄性養老保險金一次總付或分次支付給本人。職工跨地區流動,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隨之轉移。6、商業養老保險。是指目前各大人壽保險公司所銷售的商業養老保險。
⑶ 退休職工離世後應領哪些錢
退休人員死亡後可以領取四筆錢,分別是喪葬補助金、撫恤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醫保個人賬戶余額。如果是機關公務人員因病去世,撫恤金發放標準是病故的上一年度全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的40倍;如果陸褲做是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10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工資。
退休職工死亡後,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本企業職工2個月平均工資付給其直系親屬作為喪葬補助費外;3人或3人以上者: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補助金標准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純冊、退職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金標准為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
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低於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兩個月平均養老金的,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早衡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
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休、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親屬要在15個工作日內向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報告並審核死亡證明材料有效後,應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手續,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⑷ 企業退休工人死後可以領幾筆錢
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撫恤金以及個人賬戶余額的繼承。
一、喪葬補助金
企業退休工人去世後,其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這筆費用的標准通常由當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和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制定,用於幫助家屬處理喪葬事宜,減輕經濟負擔。
二、撫恤金
除了喪葬補助金,企業退休工人的家屬還可以領取一定期限的撫恤金。撫恤金是對去世工人家庭的一種經濟補助,用於保障其基本生活。撫恤金的發放標准和期限也因地區和政策而異,家屬需要了解當地的具體規定。
三、個人賬戶余額繼承
企業退休工人在工作期間會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形成個人賬戶余額。在工人去世後,其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繼承人需要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社保機構辦理繼承手續,將余額轉入繼承人指定的賬戶。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領取金額和程序可能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家屬在辦理相關手續時,應咨詢當地社保機構或相關部門,了解具體的政策規定和操作流程。
綜上所述:
企業退休工人去世後,其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撫恤金以及個人賬戶余額的繼承。這些費用的發放標准和程序因地區和政策而異,家屬需要了解並遵循當地的具體規定,以確保權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條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