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退休返聘人員可以參加工傷保險嗎
律師解答
企業退休返聘人員不可以參加工傷保險。返聘人員不具有《勞動法》中規定的勞動者身份,他和用人單位簽訂的是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參加工傷保險的只能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B. 退休返聘人員工傷應如何賠償
法律法規對於這一問題並沒有作出具體規定,造成了司法實踐中退休返聘人員因工作出現傷害時,容易出現爭議。如果實踐中認定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按勞動關系處理,那麼走工傷認定和鑒定流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果是勞務關系,那麼就不應認定為工傷,按一般人身損害來處理。據各地司法實踐來看,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可能都傾向於認定為非工傷的結論。比較特殊的是上海等個別地區,將退休反聘職工(不論有無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與反聘單位或者新單位之間認定為特殊勞動關系,受傷按照工傷來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