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退休返聘人員可以任單位的領導實職崗位嗎,(國有企業)。有具體什麼文件規定么
可以。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規定:
關於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問題。各地應採取適當的調控措施,優先解決適齡勞動者的就業和再就業問題。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3條的規定,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
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雙方自行協議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對於社保、住房公積金等,可以補貼也可以不補貼,根據企業情況自己決定,返聘人員貢獻大,企業離不開就協商補貼一些,返聘人員可有可無,當初返聘協議沒有這些補貼內容的,也可以拒絕補貼。
(1)退休人員可以擔任國企領導職務嗎擴展閱讀
退休返聘缺點
1、穩定性較差。由於退休人員的工作特殊性,因此他們對於工作收入的依賴較低,企業一有風吹草動、形勢不妙,就會人心思動,退回家裡頤養天年。缺少與企業同甘共苦的奮斗精神。合同上也很難對其進行有效的約束。
2、退休返聘人員大多由於年齡、精力上的原因,難以從事高強度、高壓力的工作,工作時間也相對較短,很難根據企業的要求或臨時性的工作要求,作經常性的加班、出差等工作。
3、退休返聘人員一般創新能力比較差,幾十年的工作經驗會固化他們的思維,限制了他們的思維,因此,退休返聘人員一般不宜做創新性工作。
退休返聘人員在需求上與一般的人相比有一個明顯的不同之處:他們強烈地需求獲得尊重。中國是一個敬老的社會,這種社會文化使得退休返聘人員認為他們應該獲得尊重,他們已習慣於別人尊重的眼光和禮敬的態度,一旦周圍的環境發現了變化,他們感到沒有被尊重,就會產生強烈的失落感,進而影響工作情緒。
Ⅱ 國企單位領導退休後還可以繼續擔任原企業的領導職務嗎有沒有什麼文件規定。
技術性職務倒是可以,但是管理崗位就不行了。退休之後身份變了,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責權利也無法對等了。
Ⅲ 男60周歲還可以擔任董事監事或者總經理嗎
國企不可以,因為國家有規定,男年滿六十周歲就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而且企業的一般手是不能返聘的。
但私企或者沒有國企背景的合資企業,其董事長、監事或總經理的聘用是不受年齡限制的。
也就是說,除國企外,其他企業的領導年齡不受限制。
Ⅳ 退休人員還能在原單位就職嗎需要什麼手續
如果我們的年齡已經渣陸宴到達了退休的年紀,最好是及時的辦理退休手續,有很多退休人員還想要繼續在原來的單位工作,這個時候應該辦理怎樣的手續?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Ⅳ 國有企業可以聘用行政已退休人員嗎
事實是國有企業不可以聘用行政已退休人員
Ⅵ 國企退休人員能在國企擔任總經理助理職務
可以。
國家沒有這方面的限制。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單位中的受僱傭者已經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用人單位退休,再通過與原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合同契約繼續作為人力資源存續的行為或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