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退休老人住院醫保怎麼報銷
1、參照《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六章,醫療費用的結算:
(1)屬於統籌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如實記帳抵消,並不需要個人單獨支付再報銷;
(2)屬於個人醫療帳戶資金支付的,定點醫療機構或者定點零售葯店應當從職工的個人醫療帳戶中劃扣,個人醫療帳戶資金不足支付的,應當向職工收取。
(3)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對職工就醫或者配葯所發生的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應當向職工收取。
2、上海退休老人住院醫保報銷費用比例按照年齡具體區分如下:
(1)退休人員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准。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標准為700元;2001年1月1日後退休的,起付標准為1200元。
(2)退休人員一年內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92%。
(3)退休人員發生的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以及由統籌基金支付後其餘部分的醫療費用,由個人醫療帳戶歷年結余資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員自負。
(1)上海退休職工門診大病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擴展閱讀:
1、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為34萬元。職工在一年內住院、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起付標准以上的醫療費用,以及門診大病或者家庭病床醫療費用,在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由統籌基金按照支付比例支付。
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餘部分由職工自負。
2、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4)在境外就醫的。
3、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按照規定向第三人追償。
⑵ 上海大病醫保報銷比例
法律分析:根據參保人群的不同,我國醫保可以劃分為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以及農村新農合醫保。城鎮職工門診醫保報銷比例:
1、在職職工:門診免報額度為2000元,即在門診產生的醫療費用中,超過2000元的部分才會予以報銷,報銷比例為50%;
2、退休職工:門診免報額度為1300元,即在門診產生的醫療費用中,超過1300元的部分才會予以報銷,70歲以下的,報銷比例為70%,而70歲以上,報銷比例則為80%。
3、最高限額:無論哪一類人,門診、急診大額醫療費支付的費用的最高限額是2萬元。
4、特殊病種:一個醫保年度內,特殊病種門診免報額度為400元,符合規定治療范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法律依據:《上海市城鎮職工大病醫保政策實施細則》 第六條 職工就醫;
(一)職工需門診大病醫療的,可按規定到大病醫療的醫療機構辦理登記手續。每次登記的有效期為6個月,超過6個月後需要繼續醫療或在6個月內需要變更醫療機構的,可按規定到大病醫療的醫療機構重新辦理登記或者到新變更後的醫療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二)居住地或就業地在外省市的職工,經市醫保中心或區醫保中心確認後,應當至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當地未實施醫療保險的,可以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批准成立的鄉衛生院以上的醫療機構就醫。本市職工在外省市發生急診的,其就醫的醫療機構依照上述規定執行。
(三)職工因工傷、職業病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應當出示有關證明。
⑶ 上海退休職工大病醫保報銷比例
法律分析: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四)在境外就醫的。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⑷ 上海退休大病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一、住院醫療保險待遇,起付標准以上的基本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按一級醫療機構85%、二級醫療機構75%、三級醫療機構65%的比例支付。
(二)其他城鄉居民按一級醫療機構85%、二級醫療機構70%、三級醫療機構55%的比例支付。
二、門診慢性病待遇,參保人員按規定就醫發生的門診指定慢性病門診專科葯費,統籌基金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70%、其他定點醫療機構50%的比例支付。統籌基金每人每病種當月最高支付50元,超出部分由參保人員支付。
三、門診醫療保險待遇,參保人員按規定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葯品費用,由統籌基金按以下規定支付: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在基層選定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按80%比例支付;經基層選定醫療機構轉診後30日內在其他選定醫療機構和指定專科醫療機構就醫按50%比例支付;未經基層選定醫療機構轉診直接到其他選定醫療機構和指定專科醫療機構就醫按40%比例支付。
(二)其他居民在基層選定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按60%比例支付。
(三)參保人員在經衛生部門批准實施基本葯物制度,並實行基本葯物零差率銷售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擾絕,一般診療費按70%比例支付。
(四)統籌基金支付的普通門診葯費,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每人每年不超過1000元,其他城鄉居民每人每年不超過6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 個人帳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之外的醫療費;個人帳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負。
第二十九條 嚴重疾病住院治療的醫療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一)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負擔一定比例。對退休人員負擔醫療費緩空姿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嚴重疾病的范圍,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准,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的分擔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
第三十條 起付標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統籌虧灶基金不予支付。
⑸ 上海退休人員大病醫保的報銷標准
法律分析: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在職職工按國家和本市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受長期撫恤的在鄉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榮軍院的革命傷殘軍人;退休後由民政部門發放退休金的人員;在軍隊工作但是沒有軍籍的退休人員;軍隊退休回滬安置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⑹ 上海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上海在40歲以下的職工醫葯費超過1500元,醫療可報銷65%。在二級醫院就診的在職員工醫療可報銷60%。如果是三級醫院,那麼職工可以通過醫保報銷50%。超過45歲以上的在職職工,門診如果付費超過1500元,那麼可以報銷75%的醫療保險,在二級醫院就診的醫療可報銷70%,3級醫院就診員工醫療可報銷60%。
報銷材料:
1、參保人有效身份證件
2、參保人醫保卡或社保卡
3、上海銀行醫保認同卡或具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借記卡
4、具體情況如下:
(1)申請門急診醫療費報銷,還應攜帶門診醫療費專用收據/急診醫療費專用收據、相關病史資料及復印件、《門急診就醫記錄冊》急診附頁及復印件(就醫關系為本市的人員在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如醫保卡報損,還需提供《醫療保險卡損壞告知單》
(2)申請住院及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費用報銷,參保人還應提供醫療費專用收據、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清單(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醫療費清單)及復印件、出院(觀)小結及復印件。
(3)申請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費零星報銷,參保人還應提供門診醫療費專用收據、疾病診斷證明書及復印件,相關檢查報告及復印件。
5、醫保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6、若委託他人辦理,還需提供被委託人有效身份證件
門、急診待遇
2022年,本市退休職工的門急診待遇分為以下三段:
①賬戶段,先使用個人賬戶當年資金支付門急診費用;
②自負段,賬戶用完後,由個人現金支付門急診費用;
③共付段,超出自負段以上門急診費用,由醫保基金和個人現金分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