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職工住院醫保報了企業單位還能報銷嗎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版三期矽權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Ⅱ 山東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濟南市將職工醫保報銷比例,按照醫院類別,劃分為2個標准。對於在職人員,如果住的是三級醫院,住院費用在起付線至1萬元之間的部分,報銷比例為85%;如果住的是二級及以下醫院,住院費用在1萬元至40萬元之間的部分,報銷比例為93%。需要注意的是:退休人員的住院報銷比例略高於在職人員。比如:對於退休人員,住院費用在起付線至40萬元時,報銷比例要比在職人員高出3%;40萬元以上,與在職人員一致,均為90%。濟南市將職工醫保起付線,按照醫院類別,劃分為3個標准,其中:三級醫院,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標准為1000元;二級及一級醫院,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標准為400元;社區醫院,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標准為200元。
哪些葯品不在基本醫保報銷范圍?
1、主要起營養滋補作用的葯品;
2、部分可以入葯的動物及動物臟器,干(水)果類;
3、用中葯材和中葯飲片泡製的各類酒制劑;
4、各類葯品中的果味制劑、口服泡騰劑;
5、血液製品、蛋白類製品(特殊適應症與急救、搶救除外);
6、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葯品。
醫保結算程序:
1、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2、急診結算程序。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3、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4、轉診轉院結算。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後,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於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