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年金如何計算個稅
一、企業年金的個人繳費部分,不得在個人當月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扣除。? 二、企業年金的企業繳費計入個人賬戶的部分(以下簡稱企業繳費)是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在計入個人賬戶時,應視為個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不與正常工資、薪金合並),不扣除任何費用,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當期應納個人所得稅款,並由企業在繳費時代扣代繳。 對企業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繳納企業繳費的,在計稅時不得還原至所屬月份,均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不扣除任何費用,按照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B. 企業年金退休領取時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
需要繳稅。
根據《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回財稅2013103號相關規定:
個人達到國家答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每月或者分攤到每月領取的年金,如果超出了參考工資征稅標准,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通知》還對個人領取年金做了其它方面的規定,具體可以通過參考資料鏈接查看。
拓展資料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企業年金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二支柱」。在實行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中,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實行的企業補充養老金計劃,又稱為"企業退休金計劃"或"職業養老金計劃",並且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C. 退休人員領取的企業年金如何繳納個稅
根據財稅[2018]164號文第四條的規定,企業年金不並入綜合所得,單獨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因此,企業年金的個人所得稅需要根據領取方式的不同,適用不同的計算方法和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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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
四、關於個人領取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政策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符合《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
規定的,不並入綜合所得,全額單獨計算應納稅款。其中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D. 企業年金退休後一次性性領回要交個稅嗎
需要繳稅。根據《關於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相關規定:個人達到國家規定寬洞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棗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每月或者分攤到每月領取的年凳巧舉金,如果超出了參考工資征稅標准,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對單位和個人在本通知實施之前開始繳付年金繳費,個人在本通知實施之後領取年金的,允許其從領取的年金中減除在本通知實施之前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且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部分,就其餘額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的規定征稅。
在個人分期領取年金的情況下,可按本通知實施之前繳付的年金繳費金額佔全部繳費金額的百分比減計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減計後的余額,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 我單位為退休人員繳納了企業年金,其該不該計算個稅,如何計算個稅
年金征稅分兩種情形,通常只征單位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分事前征稅和事後征稅兩版種。大部分權的地區採取事前征稅制,以方便收稅。事前征稅是指在單位當期劃撥資金時就予以計征;事後征稅是指在退休後領取時一次性計稅徵收。發達國家通常採取事後征稅制,我國則因為信息和手段的不完善,通常採取事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