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最新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是多少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
截止2020年1月22日,現行的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的依據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1〕20號),該文第三條規定:
靈活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1)靈活就業人員交滿15年能退休嗎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
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
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貳』 靈活就業人員累計繳費達到15年,中斷交費辦對辦理退休有影響嗎
靈活就業人員總計繳費年限做到15周年,那樣這種情況實際是具有了退休的條件的,但是有些人說我半途出現中斷的繳費年限,這種情況影響我退休辦理嗎?那樣如果出現了中斷的繳費年限,事實上你只要保證你的一個總計繳費年限做到15周年,那樣依然可以正常辦理退休,當然在辦理退休以前你要具有另外一個標准,便是一定要讓自身做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才能夠正常辦理退休。
『叄』 集體單位破產了,女性靈活就業繳納了15年,50歲可以退休嗎
靈活就業交滿15年50歲不可以退休。靈活就業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也叫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那麼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交夠15年,50歲是不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的。因為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規定,只有累計繳費達到15年退休年齡,女性靈活就業人員55周歲,男性靈活就業人員滿60周歲才能辦理退休手續。
辦理退休的流程是什麼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會通知辦卡,按手印。手續都辦好以後,次月領取待遇。
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納方式如下:
1、找社保代理公司代繳社保。如果暫時不工作,而一定要繳納社保,那麼也可以找當地的一些社保代理公司辦理。這種方法對自身經濟能力要求較高,因為外來務工人員本身工資也不高,由個人繳納不僅要出大額的社保費用,還要承擔一筆代繳手續費,這的確是有點負擔過重了。當然如果對於一些需要在工作地有買房等特殊需要的人群,選擇社保代繳公司則可以有效的防止社保中斷影響權益;
2、繼續找工作,讓單位幫忙交社保。失業了,離職了,並不代表就不具備工作能力了,可以在當地繼續找下一份工作,只要是正式員工,公司必須有義務為員工繳納社保,到新公司後將之前的社保信息續上,再交5年就能達到15年退休的條件;
3、到戶籍所在地,以個人名義交。社保是可以以個人名義交的,只是一般城市都限定要當地戶口人員才能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如果不準備繼續工作,又想要社保的人員,可以回戶籍地以個人名義繳交社保,繳交後將之前在公司繳納的社保轉移過來,同樣也是累計繳費年限的。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