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人員如何補繳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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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退休後可以一次性補繳醫保費。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Ⅱ 職工醫保退休補交怎麼補
法律分析:一、未達年限者退休一次補足。根據政策,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累計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
二、職工退休時,應由管理單位在30日內持職工檔案、退休審批表、基本醫療保險證卡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待遇審核手續。
三、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從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四、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Ⅲ 退休職工如何辦理醫療保險補繳
退休人員在以下三張情況下需辦理醫保補繳手續:
1.已辦理養老退休手續醫保繳費年限不足的參保人員;
2.退休時已選擇住院醫保待遇的,申請轉為基本醫保;
3.已辦理醫療保險退休一次性補繳手續,但未及時繳費的。
那麼退休職工補繳醫療保險應如何辦理呢?
(一)需提供的證明及材料:
1.享受企業職工退休待遇的參保人員,提供退休證;
2.行業統籌退休人員提供《職工退休、退職審批表》、《職工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核准表》原件及復印件;
3.享受公務員退休和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待遇的參保人員,提供《退休人員登記表》、或《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審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4.參保人員的身份證原件。
(二)辦理流程:
1.參保人到退休醫保補繳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2.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對條件符合且材料齊全的,受理後錄入業務系統;
4.辦結後,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次性補繳通知單》反饋給申請人,並告知申請人到社保處窗口辦理相關手續並繳費。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職工辦理了醫保補繳,後因未及時繳費造成醫保待遇中斷的,需重新辦理補繳手續,自補繳到賬次月起恢復享受醫保待遇,其中中斷3個月內重新辦理續保及補繳手續的,中斷期間發生的醫療費可按規定申請零星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