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員醫保個人賬戶劃入標准
標准如下:
1、個人每月繳納的2%保費全額劃入醫保個人賬戶(醫保卡);
2、單位劃撥的部分按比例劃入醫保個人賬戶:
45歲以下劃入0.7%;
45歲至退休前入1.2%;退休劃入3.4%;
或是45歲以下劃入0.6%;
45歲至退休劃入1.1%;退休劃入3.2%。
因各地的醫保政策不完全相同,所以劃入比例也不完全一致,以當地的劃入比例為准。
醫保可到定點葯店或定點醫院刷卡,至於養老保險,只有退休後才能領,要想取出來只有退保了,退的話也只是個人繳納的8%部分。
職工門診共濟保障改革之後,退休人員醫保賬戶計入金額確實發生變化,高的劃入平均養老金的2.8%,低的劃入2%,不同地區的退休人員的醫保個人賬戶劃入金額高低不一,差異是比較大的。目前來看,全年劃入金額達到3012元的就是深圳,其他地區尚未達到這一個標准。
其實,改革之後,醫保個人賬戶劃入的錢普遍是變少的,因為同時實施的還有門診費用納入報銷,個人賬戶的錢其實就是轉移到門診報銷了,而且個人賬戶普遍是可以家庭共濟,在家庭成員內實現互助使用。總體上,改革是有利於參保人員的。
我國的醫保體系分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其中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是沒有個人賬戶的,所以不存在退休後返錢的問題,因此只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個人醫保賬戶才可能返錢。
上班族繳納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個人醫保賬戶,除了上班族可以繳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外,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不過有部分城市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的醫療保險有兩個繳費檔次,低檔次繳費不建立個人醫保賬戶,因此對於靈活就業參保人員來說,只有按照高檔次標准繳納醫療保險的,才有個人醫保賬戶,有個人醫保賬戶退休後才可能返錢。
法律依據:
《職工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實施辦法》 第十九條 退休人員醫療個人賬戶劃入比例為不滿70周歲的按4.5%、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的按5.5%。文件印發前執行的原劃入比例為:不滿70周歲的按4.9%、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的按5.9%,這一規定較以前的劃入比例降低了0.4%。
⑵ 退休醫保個人賬戶劃入標准
法律分析:1,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額劃入本人個人賬戶(即社保卡上);
2,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以下比例劃入職工和退休人員個人賬戶:
35歲以下的職工,按本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3%劃入;
35歲至44歲的職工,按本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5%劃入;
45歲以上的職工,按本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7%劃入;
退休人員按本單位在職職工人均繳費基數的4%劃入。
一次性躉繳余命醫療費的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及國有企業大齡下崗職工,其個人賬戶按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資的60%的4%劃入。
法律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 第八條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范圍。
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由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制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補充制定本行政區域內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的具體項目和標准,並報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