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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戰立功退休人員待遇文件

發布時間:2024-10-07 02:32:08

❶ 參戰退休工齡有優惠嗎

退休人員退休後沒有參戰補貼,但是參戰軍人退休後有固定的養老金領取,享受退休補貼標准。
參戰人員退休後享受到的待遇:
1、參戰老兵退休後可享受到退休撫恤金,撫恤標准按照國家建立統籌的撫恤優待量化標准給付。
2、參戰老兵退休後可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
3、符合安置住房優待條件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統籌規劃、科學實施。
4、軍隊醫療機構、公立醫療機構應當為退役軍人就醫提供優待服務,並給予優惠。
5、退役軍人憑退役軍人優待證等有效證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優待,在養老、醫療、住房等方面,給予幫助。
目前,只要是符合國家規定的參戰老兵退休後都是可以享受到上述補助的。除此以外,退伍軍人辦理養老保險可以享受到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也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計算發放進行計算。總的來說,軍人退役養老保險由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兩部分組成。
退伍軍人辦理養老保險可以享受到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也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計算發放進行計算。
全國各地參戰參試退伍軍人補貼標準是什麼
享受生活補助的參戰退役人員的對象
參戰退役人員是指1954年11月1日以來曾在軍隊服役並參加過作戰的退役人員,參戰人員包括參加戰斗的人員和作戰指揮人員、作戰保障人員;參試退役人員是指原8023部隊和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根據民政部、財政部等國家有關部門下發的《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第四條和《關於做好部分原8023部隊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有關工作的通知》第二條分別規定:對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生活困難的參戰人員,發放生活補助;對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中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發放生活補助。
參戰(參試)退役人員身份認定所需材料
1、參戰退役人員登記審核表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登記審核表;
2、身份證、戶口薄、退伍證復印件;
3、參戰立功、授獎證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凡個人向原所在部隊索取的證明材料無效);
參戰(參試)退役人員身份認定的程序
1、申請。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按要求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村(居)委會進行初審後上報鄉(鎮)民政辦;鄉(鎮)民政辦向檔案管理部門調閱當事人檔案,以個人檔案原始記載為依據,認真核實其身份。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後,將有關登記表、個人有關資料以及個人檔案等材料上報縣民政局優撫股。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本人。
2、材料審查。縣民政局優撫股依據軍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享受生活補助條件的,經分管負責人審核後,報縣民政局黨組研究。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所在鄉鎮民政辦,並說明理由。
3、公示。縣民政局黨組研究同意後,公示7個工作日。
4、上報審批。
5、頒發證件。
發放標准:依照當時政策規定標准發放。
法律依據: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二條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以下簡稱現役軍人)、服現役或者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是本條例規定的撫恤優待對象,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撫恤優待。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三條軍人的撫恤優待,實行國家和社會相結合的方針,保障軍人的撫恤優待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保障撫恤優待對象的生活不低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會應當關懷、尊重撫恤優待對象,開展各種形式的擁軍優屬活動。
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對軍人撫恤優待事業提供捐助。

❷ 關於對越自衛反擊戰立功人員退休金增發文件

第十二條 現役軍人死亡,根據其死亡性質和死亡時的月工資標准,由縣級人民政府回民政部門發給其遺答屬一次性撫恤金,標準是:烈士,80個月工資;因公犧牲,40個月工資;病故,20個月工資。月工資或者津貼低於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的,按照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准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恤金。

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其遺屬在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撫恤金的基礎上,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撫恤金:

(一)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的,增發35%;

(二)獲得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增發30%;

(三)立一等功的,增發25%;

(四)立二等功的,增發15%;

(五)立三等功的,增發5%。

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其遺屬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其中最高等級獎勵的增發比例,增發一次性撫恤金。

❸ 國家對參戰參核人員補助標准

兩參人員每月補助標準是城鎮無業和農村戶口的兩參退役軍人的生活補助每月是650元/月。民政部門認定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范圍是目前居住農村的或者城鎮無工作單位且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對參戰老兵退休待遇以及優惠政策,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做了相關規定。
一、參戰(參試)退役人員身份認定所需材料1、參戰退役人員登記審核表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登記審核表;
2、身份證、戶口薄、退伍證復印件;
3、參戰立功、授獎證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凡個人向原所在部隊索取的證明材料無效);
二、參戰(參試)退役人員身份認定的程序
1、申請。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按要求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村(居)委會進行初審後上報鄉(鎮)民政辦;鄉(鎮)民政辦向檔案管理部門調閱當事人檔案,以個人檔案原始記載為依據,認真核實其身份。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後,將有關登記表、個人有關資料以及個人檔案等材料上報縣民政局優撫股。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本人。
2、材料審查。縣民政局優撫股依據軍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享受生活補助條件的,經分管負責人審核後,報縣民政局黨組研究。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所在鄉鎮民政辦,並說明理由。
3、公示。縣民政局黨組研究同意後,公示7個工作日。
三、參戰參核人員的特殊保障
(一)、維護其退役軍人在退役後相應的生活水平不低於或略高於社會總體水平;
(二)、保障退役軍人的生活待遇略高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軍人的經濟收入,通過特殊保障和必要的優待使退役軍人盡快達到或者高於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法律依據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三十三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退出現役後,允許復工復職,並享受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工種)、同工齡職工的各項待遇;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應當保留;服現役期間,除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承包合同的約定繳納有關稅費外,免除其他負擔。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

❹ 對已退休的參戰老兵什麼優待

1、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准。
2、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適當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准,使其生活達到當地農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負責落實。
3、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不高於十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的原則,制定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准。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補助資金,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補助資金,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補助資金,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補助資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負責落實。
4、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每人每月補助100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補助資金,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補助資金,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補助資金,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補助資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負責落實。
5、調整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和給參戰退役人員發放生活補助所需中央財政負擔的經費,由中央財政核撥專款另行下達。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結合地方的資金安排,切實加強資金管理,保證及時、准確、足額地把撫恤補助金發放到優撫對象手中。
認定退伍軍人的參戰身份主要有哪幾種
1、直接認定。一是本人退伍檔案中有參戰文字記載的,或本人提供的參戰立功、授獎證件等相關原始證明材料的人員。二是總參提供的14類參戰部隊和參加涉核部隊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的可直接認定其參戰或參試身份。
2、找兩個以上戰友作證認定。對退役檔案無參戰文字記載或有退伍證但查找不到檔案人員的身份認定。主要認定程序一是由本人寫一份參戰經過文字材料。二是有2名以上「四同」戰友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人必須是有原始參戰文字記載的退役人員。三是證明人與被證明人必須具備「四同」條件,即同時間參戰、同地點參戰、同一個部隊代員,同屬一個營或一個連。四是證明所出具的證明材料必須是實事求是,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個人退伍證遺失又查找不到退伍檔案,立功授獎等原始依據的,不能認定其參戰退役人員。以鄉鎮為單位,將這些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入伍時間、退伍時間、部隊番號和代員等基本情況進行匯總後,由縣民政局統一向市、省民政部門逐級匯報。
法律依據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三條 國家建立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軍人退休條例》
第一條 軍隊的現役幹部,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或因戰、因公致殘,積勞成疾,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可辦理退休。已達上述年齡的專業技術幹部以及其他幹部,因工作需要,身體又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退休時間可以適當推遲。

❺ 榮立二等功退休後待遇

法律分析:退休後工資是沒有任何增加待遇的。對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銜級工資檔次。相關法律規定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法律依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四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委員會認為在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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