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職工去世後有哪些補助
退休職工去世後其遺屬可以享受以下補助:
1、喪葬補助金:退休職工去世後,其遺屬可以申請喪葬補助金。根據有關規定,喪葬補助金標准為退休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倍至20倍不等,具體標准由當地政策而定;
2、退休金和養老金的遺屬撫恤金:退休職工去世後,其遺屬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申請退休金和養老金的遺屬撫恤金。根據不同的政策規定,遺屬撫恤金的標准也會有所不同;
3、員工醫療保險:退休職工去世後,其遺屬可以繼續享受員工醫療保險待遇,以保障其基本醫療需求;
4、住房補貼:在一些地區,退休職工去世後,其遺屬可以申請住房補貼,以幫助其緩解生活壓力。
退休職工去世慰問金的領取條件:
1、申請人的身份。一般情況下,只有退休職工的配偶或子女可以申請領取慰問金。如果申請人不是配偶或子女,可能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法院判決書、公證書等;
2、申請人的證明材料。申請人需要提供一些證明材料,如死亡證明、申請表、身份證、戶口本等。根據不同地區和單位的規定,還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時間。申請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可能會影響慰問金的領取;
4、相關規定。慰問金的領取標准和金額一般按照當地的規定來執行,因此申請人需要了解當地的相關規定,以確保符合領取條件。
綜上所述,退休職工去世慰問金的領取條件可能因各種因素而發生變化,因此,申請人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的規定進行申請,以確保申請成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