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濰坊市退休職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怎樣申領
1、當事人去世後,家屬(繼承人)應及時提交當事人的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喪葬費申請表等資料(一般是將資料提交給當事人原單位,由其代為辦理);
2、社保審核後按照規定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符合條件者由社保機構依據當地規定核算具體撫恤金、喪葬費金額;
3、社保機構審批完成後,將相關金額轉付當事人原單位,由原單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額後通知繼承人領取即可。
(1)濰坊市退休人員列亡救濟擴展閱讀
《關於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基數調整為:
(一)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二)離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退休費,即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三)退職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四)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2. 山東省濰坊市,事業單位,退休職工,2012年4月份病故的,撫恤金標準是20個月還是40個月啊
廣東地區:由於患病或者非工作相關的傷害死亡,喪葬補助費依賴的直系家庭成員的一次內性收益(容或供養的直系親屬生活津貼),一次性養老金的員工(包括離退休人員)。喪葬補助標准:三個月的工資(每月工資的面積在過去一年的社會平均每月工資,下同);供養直系親屬一個一次性救濟金標准:六個月之工資;時間退休金標准:6個個月的在職職工工資,退休3個月的工資。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治療的養老保險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行的有關規定,服務工作,由於患病或者非工作相關的傷害死亡的,除規定社會保險金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送到死安慰治療。
3. 山東省退休職工去逝後補發幾個月的工資
事業單位復退休職工去世一般補發20個月制基本工資; 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安葬費和撫恤金的標准各省市有差異。可以領四月工資的喪葬費,如果還有其他被扶養人,一個被撫養人還可以領取24個月本人工資的撫恤金,兩個是28個月本人工資的撫恤金,三個及以上是32個月本人工資的撫恤金。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3)濰坊市退休人員列亡救濟擴展閱讀:
退休職工退職標准:
(1)、身體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由醫院證明外,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歲數未到退休年齡。男的不滿50周歲;女的不滿45周歲。
(3)、工齡未到退休年限。參加工作不滿10年,或連續工齡不滿10年。
辦理退職,須具備以上3項條件,才能由所在單位按管理許可權,報任免機關或勞資部門批准。
有償解除勞動合同退休人員是指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一次性發給一定經濟補償金的,且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的人員。
4. 山東省企業職工遺屬補助政策
遺屬補助標准參照《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政策》,如下:
為解決機關事業單位死亡職工、離退休人員遺屬生活,我省從2005年建立省屬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制度。
補助對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公犧牲或者參加工作滿5年病故以後,從去世的下月起,對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生活確有困難的下列親屬,由死者原工作單位定期發給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父親(包括自幼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丈夫年滿60周歲,或者不滿60周歲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無固定收入者。
(4)濰坊市退休人員列亡救濟擴展閱讀:
補償項目:
1、喪葬費: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間,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發放喪葬費標准為1500元,由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廳級及以上人員(含經批准享受廳級待遇的離休人員)為4000元,其他人員為3500元。
喪葬費包干使用,節約部分歸親屬所有,超支部分親屬自理。
2、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間,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調整為: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30元,非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80元。
5. 濰坊市退休職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怎樣申領
1、如果退休人員有單位的,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將退休人員火化證明、戶口注銷證明等交單位經辦人員,經辦人員填寫《企業職工死亡待遇支付申請表》,並將有關證明材料一同報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經管理中心審核、批准後,通知單位經辦人領取《死亡待遇撥款單》,單位經辦人再通知死亡人親屬到單位領取。
2、因企業破產等原因無人經辦的,需死亡人的全部直系親屬到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簽訂委託書,辦理死亡待遇領取手續。
6. 濰坊市壽光市今年的退休教師病故後撫恤金及喪葬費是多少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支付方式與標准: (一)一次性撫恤金(工亡補助金)標准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執行。 2、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 1、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數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2、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退休費,即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退休費和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費之和
7. 喪葬費是打到死者工資卡嗎
喪葬費不一定要打在死者賬戶上
職工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喪葬費撫恤金領取標准
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都是職工養老保險,退休以後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1.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的標准:上年當地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
2.企業退休人員撫恤金的標准:上年當地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發月數(以繳費年限為基準,每領取1年的養老金,減少1個月的計發月數。最低可領9個月,最高可領24個月。)
2022年山東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922元,喪葬費為7844元。撫恤金下限為35298元,上限為94128元。
二、居民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標准
下面以山東濰坊市為例,僅供參考。
1.對於繳納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自去世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自退休人員去世後30日內,注銷養老保險登記,一次可以申領500元的喪葬補助金。
文件依據:《濰坊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
2.居民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喪葬費申領所需材料
去世退休人員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外國人居留證、外國人護照)、銀行卡、戶口本、死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