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遼寧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大概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貳』 沈陽市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撫恤金,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一、喪葬撫恤金標準是什麼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撫恤金,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二、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喪葬費標准
1.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2.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3.如果職工是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供養親屬撫恤金其具體賠償標準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等。
三、工傷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職工因工死亡,撫恤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叄』 遼寧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和撫恤金標准
一、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喪葬費標准『肆』 沈陽喪葬費如何領取
問題一:沈陽市退休人員單位黃了喪葬費去哪領取 企業退休人員一旦退休就與企業脫離了關系,由社保局和街道社區對退休人員進行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身故後喪葬費、撫恤費及個人賬戶余額等都一並由親屬到其社保關系所在地社保局辦理領取手續。
問題二:沈陽市喪葬費標准 沈陽喪葬費按以下標准支付:因為根據《關於調整企業職工福利待遇標准及計發辦法的通知》(沈勞發[1995]71號)規定:「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費按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個月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按市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發給;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救濟費,按職工困難補助標准發給。死亡職工配偶不計算負擔遺屬生活費的固定收入,由原每月一百元調整為市職工月平均工資45%以下(含各項補貼),月收入超過市職工月平均工資45%的,超過部分作為遺屬生活救濟費計算。
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以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勞動保險條件》規定的標准發給喪葬補助費。
職工月平均工資,以市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數為准(每年勞動局將發函通知)。以後按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的各項待遇,每年7月1日調整一次(即: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執行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持平或下降時不作調整。」
按照《關於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供養直系親屬享受的一次性救濟費和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濟費標准及納入養老保險基金統籌項目的通知》(勞發[2001]35號)第二條規定:「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的標准為退休人員死亡時上年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個月;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濟費標准仍接原規定執行。上年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執行時間為當年的7月1日至下年的6月30日。」
問題三:2016年沈陽市離退休職工死亡其喪葬費標准? 原遼寧省勞動廳《關於調整企業職工部分保險福利待遇支付辦法的通知》規定,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時,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月社會平均工資發給喪葬補助費,按上一年本市10個月的月社會平均工資發給其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
另可能建議進一步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咨詢,電話12333,以對方答復為准。
遼寧省勞動廳《關於調整企業職工部分保險福利待遇支付辦法的通知》
遼勞字[1996]196號
各市勞動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近幾年,由於企業工資分配製度的改革,職工標准工資的封存,我省企業職人工部分保險福利待遇的支付辦法已不能適應實際需要。為此,現對企業職工部分保險福利待遇的支付辦法作如下調整:
一、 職工病假工資及疾病的救濟費的計算基數
企業職工病假工資及疾病救濟費的給付,經職工休工前6個月的平均工資為計算基數(不含獎勵工資、各項補帖),仍按照《勞保條例》規定的連續工齡及計發比例計發。按此計發的病假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同期企業平均工資的150%。疾病救濟費不得高於同期企業平均工資70%,不得低於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
二、 職工因工負傷住院
職工因工負傷(含職業病)治療期間至醫療終結前或醫療終結評殘前,停發工資,改發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按本人停工治療前6個月的平均工資(含獎勵工資)發給。在此期間企業新增工資的,按不低於休工前同工種同條件人員的新增平均工資額發給。不能發全額工資的企業,其職工工傷津貼不得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額。
三、 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
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時,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月社會平均工資發給喪葬補助費,按上一年本市10個月的月社會平均工資發給其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
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其喪葬補助費(不按年齡劃分)均按本市上一年1個月的月社會平均工資發給。
四、 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的計算,不再按遼勞險字[1988]131號文件規定的以死者配偶工資收入折算辦法執行。今後凡是符合供養條件的人員,均按照當地城鎮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發給其生活救濟費,其所有供養直系親屬領取的救濟費總額不超過上一年本市1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對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五、 職工探親假期工資待遇
職工探望父母和已婚職工探望配偶的,其假期工資按照本人休假時上個月的工資(不含獎金)計算發給;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其往返路費超過本人休假時上個月工資(不含獎金及各種生活物價補貼)30%以上的部分,由所在單位報銷。
六,婚、喪假工資待遇
職工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七、 本能知未作規定的其他各項福利待遇支付辦法,仍按原規定執行。
八、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問題四:沈陽市企業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的近期發放標准。 現在一般不分的那麼詳細,企事業一般都是給結算20個月的工資。別的就沒了。
問題五:沈陽市老人去世喪葬費能領幾個月的 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時,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月社會平均工資發給喪葬補助費,按上一年本市10個月的月社會平均工資發給其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
企業單位:10個月的傷葬費和兩個月的工資。事業單位好像是20個月。
如果是買斷、或者是廠子沒錢,建議到戶口所在社區咨詢。
問題六:沈陽喪葬費怎麼給,給幾個月的工資 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區的養老保險管理分局。
問題七:2014年沈陽市喪葬費的領取標准 您可以在當地統計局網站上查詢
問題八:沈陽喪葬費。 按照《關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因工(公)致殘人員護理費計發標准及辦法的通知》(遼人社發[2013]5號)文件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其喪葬補助標准按所在市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發給。
按照《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8]11號)文件規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我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退休費。
按照《關於事業單位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沈人社發[2013]114號)文件規定,自2011年8月1日起,我市事業單位離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離休費。
問題九:沈陽市在職員工,非工傷死亡,領取喪葬費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ke./view/4601001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有些地方遺屬可以將死者帳戶內的資金全額提取、
問題十:沈陽市退休老人去世了喪葬費怎麼辦 這個肯定是自己付啊,不管是哪裡,都是要自己付的
望採納
『伍』 沈陽市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是多少
法律分析:1、撫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或退休費)為基數,病故發20個月;因公死亡發40個月;烈士發80個月。 (2)喪葬費: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頃正爛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正常死亡發6倍;因公死亡和離休人員發10倍。
法律依據:《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雀漏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自2011 年8 月1 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倍加本人生前40 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 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清燃。
『陸』 沈陽市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大概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沈陽市退休職工因病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按沈陽市上年度職工平均月工資支付3個月喪葬補助費和10個月一次性救濟金(撫恤金),符合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月支付生活救濟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柒』 沈陽關於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
根據原遼寧省勞動廳《關於調整企業職工部分保險福利待遇支付辦法的通知》(遼勞字枯旦[1996]196號)第三條規定:「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時,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月社會平均工資發給喪葬補助費,按上一年本市10個月的月社會平均工資發給其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
死亡退休職工生前有供養直系親屬的,根據原沈陽市勞動和社沒罩擾會保障局《關於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供養直系親屬享受的一次性救濟費和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濟費標准納入養老保險統籌項目的通知》(沈勞發(2001)35號),還應按月發給救濟生活費悶察,具體標准會因為生活水平提高,建議咨詢當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