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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職工喪葬費如何補貼

發布時間:2024-09-05 11:46:10

Ⅰ 退休職工的喪葬費用計算

法律分析:1、喪葬費的撥付標准:企業離休的人員死亡的發放標準是按照退休人員本人的基本養老金為基礎發10個月。如果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了上一年的全省在職職工的平均工資,那麼就按照死亡的上一年的全省在職職工的平均工資的10個月發放。企業退休的人員和個體參保的人員的發放標準是按照死亡上一年的全省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的四個月發放。

2、一次性撫恤金的撥付標准:企業離休的人員是按照離休人員死亡時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發放。企業退休和個體參保人員死退休亡後是按照死亡時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發放。

3、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支付標准和支付的辦法以及領取的條件都按照有關的規定來執行。如果國家今後有統一規定,按照國家規定來執行。

4、企業離退休人員因為生病或者是因為工作而死亡的,死亡人員的喪葬費補助和一次性撫恤金都由國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企業就不用在承擔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費用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Ⅱ 退休以後人死亡.土葬有沒有工資補貼

國家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國家財政開支的人員如果去世不去殯儀館火葬是享受不到18個月左右的工資待遇的。

1、養老保險死亡賠償新政策土葬的有喪葬補貼(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

2、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規定:「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根據該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所能獲得的喪葬補助金,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進行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

喪葬補助金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

(2)退休職工喪葬費如何補貼擴展閱讀

關於喪葬費的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37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第7項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准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7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第1款第7項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辦理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

Ⅲ 上海退休工人喪葬費撫恤金

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含企業離休人員)死亡、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由1200元調整為4000元。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由1000元調整為6000元。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已經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所需資金由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參保人員未領取基本養老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可參照上述標准執行,所需資金仍由原規定渠道支付。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Ⅳ 退休人員喪葬費標准

退休人員喪葬費標準是15000元至16000元。部分城市對選擇綠色殯葬(海葬或者樹葬)的,政府另外補貼2000元。凡是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去世後,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依法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喪葬費的標準是每例6000元;撫恤金的標准分兩種情況:因公死亡的,撫恤金金額相當於其生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因病死亡的,撫恤金金額相當於其生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

Ⅳ 退休人員死亡後多久能領到撫恤金和喪葬費

由於每個企業退休人員的情況各有不同,還有我們不同地區領取標准也各有差異,一般喪葬費是生前領取3到6個月左右的養老金,而一次性撫恤金是10到2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
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准為:喪葬費7000元,一次性撫恤金為逝者生前最後一月工資標准,計算20個月。如果逝者家屬無固定生活來源,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補助。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的,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因公去世的為生前的40個月工資,追認為烈士的,為生前80個月工資。
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費7個工作日後可以領取。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喪葬費辦理流程是什麼
1、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注銷死者的戶口;
2、填寫《城鄉無喪葬補助居民喪葬補助申請表》;
3、當地社保部門初步審核;
4、公示,在4個工作日內將死者情況在死者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進行公示;
5、核准,將會將申請材料提交到民政部門進行核准;
6、發放,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喪葬補貼。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Ⅵ 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

【法律分析】:1、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2、國家機關人員死亡後喪葬費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撫恤金,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依法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配偶40%,其他親屬30%,孤寡老人和孤兒40%,孩子應給到18周歲為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Ⅶ 退休人員喪葬費2022最新標准

2022年最新喪葬費標准通常如下:

1、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和10個月的平均工資一次性發放給直系親屬;

2、供養直系親屬的救濟費,通常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及物價補貼之和每月進行發放;

3、供養一個直系親屬的,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百分之二百進行發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喪葬費是受害人死亡後,賠償義務人需要賠償給死亡人親屬用以料理安葬死亡人後事的費用。

喪葬費按照當地上一年度6個月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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