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來之一自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B. 甘肅省社保最新繳費比例
甘肅省在社會保險法頒布之前,制定了《甘肅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內革實施辦法》甘政辦發容[1996]46號,文件規定執行,其中繳納養老保險的規定是:
(一)個人繳費基數。職工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其中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月平均工資超過本省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本省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二)個人繳費比例。自1996年1月1日起,職工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3%的比例繳費,以後一般每兩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個人繳費比例達到8%。已經離退休、退職人員個人不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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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023年甘肅退休工資計算方法如何計算,職工退休工資標准
一、甘肅退休工資計算方法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猜旁費年限累計滿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退休金計算方法: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十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有獨生子女證的,增加養老金總額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另有過渡性養老金。D. 甘肅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根據《甘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退休人員每人按50元調整。掛鉤調整部分: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三)適當傾斜部分:1.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物坦每月增發40元。2.對2020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741元的,補齊至2741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法律依據:《甘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晌螞洞、調整水宴枯平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
三、調整辦法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一)定額調整部分
退休人員每人按50元調整。
(二)掛鉤調整部分
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
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三)適當傾斜部分
1.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2.對2020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741元的,補齊至2741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E. 甘肅省視同繳費怎麼計算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甘肅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1%;
甘肅省企業職工的視同繳費年限可以理解為是職工從參加工作起始到1996年1月1日這個時間段中,根據國家規定連續計算的工齡。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①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甘肅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1%;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③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2%×建立個人賬戶前的本人視同繳費年限。
上述的三個公式是計算甘肅省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時我們必須要掌握的基礎公式。參保職工退休後的養老金數額與個人累計繳費、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計發月數等因素綜合確定。
F. 甘肅省養老保險交費二十八年領取多少
養老保險每月領取多少,需根據繳納年限、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專賬戶儲存額三項屬,計算具體領取金額。
每月領取金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6)甘肅省企業退休交費擴展閱讀: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如今,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G. 甘肅社保交費檔次
一、甘肅社保繳費檔次表
甘肅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為進一步統籌城鄉發展,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我省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實行了統一,每人每年繳費金額統一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
二、甘肅養老金上漲方案細則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標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礎上增加5元,使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到每人每月113元。
《甘肅省關於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實施方案》一、目標任務從2021年1月1日起,將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標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礎上增加5元,使我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到每人每月113元。二、實施范圍全省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60周歲以上、符合國家及我省規定條件的人員。三、資金安排省財政安排基礎養老金補貼資金億元。四、實施步驟2021年5月底前省級財政將補貼資金全部撥付到位,6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調整和補發工作。五、責任主體牽頭單位:省人社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實施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六、有關要求(一)省人社廳負責業務信息系統參數調整工作,指導市縣人社部門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確認和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工作。
(二)省財政廳負責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補貼配套資金,並督促市縣財政部門嚴格按照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和會計制度要求,將補貼資金及時撥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專款專用。
(三)市縣政府負責組織社保經辦機構做好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工作,協調和督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協議服務金融機構,確保在6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礎養老金足額發放到位。
三、2022年甘肅省臨洮縣20年公益性崗位退休工資3000元左右。公益性崗位退休之後能拿到多少錢,和您每個月繳納的社保金額,還有您繳納社保時間的長短,有直接的關系。女性因為社保繳納的時間比較短,所以退休之後大概能拿到2200元左右。男性因為社保繳納的時間比較長,所以退休之後大概能拿到3000元以上。
1、其實公益崗一般只能幹滿三年。如果在期內退休,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可獲得勞動保障部門按月提供的崗位補貼,額度為最低工資標準的70%。多數人可獲得三年的補貼。
2、在公益性崗位上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按相關政策可以按你所激納的社保比例領取。
四、過五十二歲女高工在甘肅能交社保嗎?
超過50歲高工不能交社保。
職工社保參保必須滿足勞動法等關於用工的年齡要求。
最低限:作為未滿16周歲的童工,自然不能參加社保,作為未成年工(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崗位應符合《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相關規定),是可以參保的。
最高限: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者不能參加職工社保。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