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山西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細則
1、定額調整屬於調整對象的,一律每人每月增加50元;2、掛鉤調整(1)普通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養老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2.1元,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與本人養老金基數掛鉤(含取暖補貼):增加1.5%。(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養老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1.4元,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與本人退休時職級掛鉤:對應2017年12月同職級人均養老金水平,增加1.5%。(3)企退老工人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等同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3、傾斜調整向以下三類人員傾斜:(1)高齡人群:年滿70歲的,再增加35元;(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的:一類地區再增加10元,二類地區再增加15元;(3)企退軍轉幹部:低於3296元的,調整到3296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② 山西退休人員調資細則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2.與則芹散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510元的補到3510元。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首豎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孫氏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510元的補到3510元。
③ 2022年山西退休人員調資細則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從2022年1月1日起,對2022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03元的補到3303元。
山西省202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解讀
山西養老金調整的最大特點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的辦法獨樹一幟,仍堅持近年來的一貫方針,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按不同標准調整,沒有像今年已公布調整方案的其它地區那樣徹底並軌。目前這樣做的地區只有山西。山西的企退人員很幸運。
至於山西今年養老金調整的變化,可概括為「三降一增一減兩持平」。
「三降」:指定額調整的水平,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的水平,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的水平,和2022年的標准相比,均有所降低。
「一增」:指高齡傾斜年齡分檔更精細,在2022年的基礎上,今年增加了75歲和80歲兩檔,每檔多漲1元錢。
「一減」:指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比例增加養老金時,企退人員的取暖補貼不再包含在內。「兩持平」:指向高齡人員傾斜的標准,和向艱苦邊遠地區傾斜的標准,基本與去年持平。
④ 山西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山西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03元的補到3303元。
法律依據:《山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03元的補到3303元。
⑤ 山西省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工資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參保人按年繳費,年繳費檔次設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個繳費檔次。個人繳200元政府補貼70元、繳500元補貼120元、繳1000元補貼200元、繳2000元補貼360元、繳5000元補貼600元。
法律依據:《山西實施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新政策》 第二條 我省明確,已參加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均可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參加補充養老保險。參保人按年繳費,年繳費檔次設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個繳費檔次。個人繳200元政府補貼70元、繳500元補貼120元、繳1000元補貼200元、繳2000元補貼360元、繳5000元補貼600元。
⑥ 山西省人社廳關於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
1樓 關於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晉人社廳發[2010]12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委、辦、廳、局;各中央駐晉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簡首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85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0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和「兩航」起義退休人員)。 二、調整標准: (一)退休人員 1、每人每月增加5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2、在上述基礎上,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再每人每月增加50元。如同時符合兩種及以上條件的,只按其中一種條件增加基本養老金,不得重復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老工人;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 (3)退休前按規定獲得高級職稱資格(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並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年以上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 (4)原工商業者。 3、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4、在上述調整基礎上,一類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山西省艱苦邊遠地區范圍和類別名單見《關於200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晉勞社廳發[2008]142號)附件。 5、軍隊轉業幹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低於1220元的,補齊到1220元。 (二)退職人員 每人每月增加70元,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再增加20元。 (三)五七家屬工 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將未參保「五七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09]83號)精神,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調整企業退休、退皮岩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承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燃咐御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加大財政補助力度等措施,落實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確保在2010年春節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二_一_年一月二十九日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長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⑦ 山西省退休人員工齡補貼標准
山西省退休人員工齡補貼標准如下: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7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准調整。
⑧ 山西省人社廳關於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三部分構成:
1.[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養老金。
3.[傾斜調整]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3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451元的補到3451元。
以上三項相加,即是今年基本養老金增加部分。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全國調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確定。各省以全國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應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所需資金,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地方財政對本地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資金給予一定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⑨ 今年山西退休工資怎樣調整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掛鉤調整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山西省退休工資調整辦法和標准如下: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余消;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03元的補到3303元。
養老金計算公式和方法如下:
養老金計算公式和方法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就是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總和再除以2再乘以繳費年限的1%;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就是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是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50歲退休為195個月、55歲退休為170個月、60歲退休為139個月。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山西省退休工資調整辦法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一、調整范圍和時間從2021年1月1日起,對2020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二、調整辦法和標准(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二橘毀衡)掛鉤調整圓做(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03元的補到3303元。
⑩ 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4元。
(二)掛鉤調整
1. 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月基本養老金(以下簡稱統籌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下列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
1.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 符合《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統籌內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