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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次性建房補助

發布時間:2024-08-11 23:04:13

『壹』 事業單位退休後房補能拿多少

1、離退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
2、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3、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
4、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5、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職生活費,在按以上標准增加離退休費的基礎上,1934年前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二)退休人員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申領住房補貼條件有哪些?
1、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後,凡易地安置自行解決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別增發一次性住房補助費。事業單位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它們不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
2、一般是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科學、衛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為直接目的的社會組織。住房補貼是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綜上所述,我們對於在事業單位上班退休後怎麼辦理住房補貼的問題,對於申請住房補貼的條件,我們也應該了解一下,這樣有利於我們辦理,不符合是不能辦理的,所以辦理前,多了解一下相關的辦理申請條件和手續。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
第十三條規定,要在對城鎮職工家庭住房狀況進行認真普查,清查和糾正住房制度改革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建立個人住房檔案,制定辦法,先行試點的基礎上,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穩步開放已購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交易市場。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實行准入制度,具體辦法由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貳』 退休後事業單位房補

在我國有很多的員工在事業單位工作,因為在事業單位工作福利待遇是比較好的,並且有很多人還有住房補貼,但是有的人已經退休了也沒有享受到,那民法典規定事業單位退休後還有住房補貼嗎,我整理了如下的內容給大家做參考。
一、民法典規定事業單位退休後還有住房補貼嗎
退休人員如果住房是單位分配的、也就是公有住房、應享受未達標差額購房補貼、購房補貼按照以下順序發放、無房戶按月補貼、無房戶一次性補貼、未達標差額補貼、級差補貼、退休職工排在在職職工前面。
二、民法典規定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申領住房補貼條件
1、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後,凡易地安置自行解決住房知唯、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別增發一次性住房補助費。事業單位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它們不以盈利為目的,搭頌培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
2、一般是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科學、衛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為直接目的的社會組織。住房補貼是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民法櫻脊典規定事業單位退休後還有住房補貼,退休人員如果住房是單位分配的、也就是公有住房、應享受未達標差額購房補貼、購房補貼按照以下順序發放、無房戶按月補貼、無房戶一次性補貼職工排在在職職工前面。

『叄』 事業單位退休後應發的房補為什麼沒有了

「房補」,不同地方的叫法也不一樣,有的地方叫補充公積金,有的地方叫提租補貼,還有的地方叫住房補貼。 房補屬於地方性補貼 ,因此各個城市對於「房補」的發放政策都是不同的。

對於經濟比較好的省份 ,比如江蘇、浙江、廣東等, 很多地市都是有發放房補的 ,和住房公積金一樣按照全年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進行發放,一些地市這兩部分加起來一個月就有大幾千元。但對於經濟較差的一些省份或者地市,房補一個月只有幾百元,甚至很多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根本沒有見過房補這種東西。

對於退休人員是否繼續享受房補,不同地方的政策也不同。江蘇省級機關是還有繼續發放房補的 ,按照上一年的月均收入的125%為基數進行發放。但是一些地市,對於退休人員是沒有再繼續發放這塊補貼了;還有一些城市,房補總共只發二十年。

對於題主所說到的退休後應發的房補沒有了, 房補本來就不是一定要發放的 。所以,如果有疑問的話,可以咨詢一下其他退休人員是否還有, 如果大家都沒有了肯定是當地的政策有所變化 ,如果只是自己沒有了,那可以找退休前的單位的人事科問清楚。

印象中,發房補,或者享受住房補貼、住房優待,是上個世紀和本世紀初期的事情,最起碼有十五年以上,再沒有聽過這個名詞了。目前,還繼續發放住房補貼的,除了新疆等偏遠地區,和部分住房庫存量過大的城市,為了拉動經濟增長,對公職人員採取「成本價售房」等補貼措施外,就只有各大城市為了「搶人大戰」,為技術引進人才提供的一次性住房優惠或者補貼了。

如果當地機關事業單位等公職人員工資中,有住房補貼、電話補貼、高溫補貼、取暖補貼等,或者精神文明獎、科學發展觀獎等類似於年終獎的一次性獎勵,多半的基本條件和發放范圍,都是要求「在崗在編」的正式職工,臨時合同工等編外人員,和各單位的離退休人員,一般不在發放范圍。

有這些額外補貼和年終獎的,省級以上財政部門都要求地方財政「量力而行」。一方面,這些支出是由地方財政承擔的,省級以上財政不予補助,也不能從「轉移支付」中支出;另一方面,只有地方財政收入有富餘的情況下,才能酌情發放,如果地方財政吃緊,這些補貼和年終獎一般情況下不能再行發放。按這個要求,發不發、給誰發、發多少,都是由地方政府決定,由地方財政負擔。其程序是由人社部門負責提出發放計劃,由政府會議決定後,由財政部門負責執行。

由此可以看出,發放補貼和獎金的,是地方財政收入情況良好的經濟發達地區,財政困難地區少發或者不發。發放的范圍、標准等的決定權,也在地方政府,和上級部門無關。

事業單位在職工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基本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和薪級工資。津貼補貼包括績效工資,邊遠地區津貼。在扣款欄中分為扣取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職業年金和住房公積金,退休人員人員的工資包括基本退休費,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不管是在職人員或者是退休人員,其工資中根本沒有房補這一項,也沒房補這一說法。我認為題主所說的房補,應該是指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按在職人員的應發工資作為基數,按照應發工資的12%從個人的工資扣取,稱為個人部分,單位再按相同的金額進行配套,稱為單位部分。不管是單位部分還是個人部分,每月都將公積金一並存入單位為個人在住房公積金中心指定的個人公積金銀行賬戶,主要用於職工購房或房屋裝修用於住房貸款或裝修貸的抵押,也可以一次性提出彌補職工購房資金或裝修資金不足的問題。

由於這項政策的實施主要是解決在職職工在購房時資金不足的問題,為穩定職工的工作,鼓勵職工購房而實施的一項政策,退休人員沒有。退休後,由於單位不再給退休人員配套住房公積金,因此退休人員可以一次性將公積金取出,用於自己的日常開支。

總之,除住房公積金之外,也沒有其他的房補之類的補貼了。因此,題主所說的房補應該就是住房公積金,這項政策只有在職人員享受,退休人員沒有發放。因此退休後就沒有住房公積金了。

事業單位房補是叫做住房公積金。根據有關規定,單位和個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月存入個人公積金賬戶,一般情況下,單位和個人繳納比例不得高於工資的12%。購買住房或租房的時候可以根據有關手續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或者退休的時候可以將公積金余額全部取出。但是,公積金只是在職人員的福利,退休後便不再繳納公積金,所以,住房公積金是為了鼓勵買房而設立的專項,在職工買房或裝修等可以憑證明支取,如果沒有提前買房,退休時一起歸職工所有,但從交納到退休一般有30多年了,算下來也沒有多少,按通貨膨漲算,錢基本貶值了,如果提前買房,還可享受公積金貸款的低利率。

人到退休,人都老了,按規定也沒有什麼買房的意願了,公積金不交了,反而收入少了很多,因為單位不再貼錢了,表面上退休工資比以前拿到手的錢多了,其實是少了。

事業單位房補是什麼補貼,難道在職時就有房補嗎?

不論機關還是事業單位,在職時繳納的保險基本都是一樣的,就住房補貼方面,也就繳納了住房公積金。根據有關規定,單位和個人 按照一定的比例繳納 住房公積金,每月存入個人公積金賬戶,一般情況下,單位和個人繳納比例不得高於工資的12%。購買住房或租房的時候可以根據有關手續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或者退休的時候可以將公積金余額全部取出。但是,公積金只是在職人員的福利,退休後便不再繳納公積金,所以,題主說的事業單位房補到底是指什麼補貼?

就當前部分地區公積金政策來說, 除了單位和個人按照一定比例繳納的公積金外,單位還會繳納一定比例的補充公積金 ,比如在天津地區,單位除了按照12%繳納公積金外,還會額外繳納百分之十幾的補充公積金,這樣算下來公積金繳存比例差不多可以達到工資的30%以上。這部分補充公積金有人也稱之為房補,但是補充公積金在退休後也不再繼續繳納。

所以說,題主所說的事業單位房補有可能就是指補充公積金吧,補充公積金在退休後當然也就不再繼續享受了。 不過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除了正常的工資外,還會為職工發部分房補,但是房補的數額比較小,也就幾百元錢 ,但是這些情況只在極少數的地區存在,大部分地區機關事業單位應該是沒有房補的。

歡迎關注中省直遴選,有問題歡迎隨時交流!

我們附近縣市退休的機關事業人員據說發了房補,但我們市沒有發,去年到市信訪局等職能部門咨詢過,當時各部門負責人都表態從2019年開始發,但至今沒兌現。

事業單位發放的購房補貼是,根據本人級別所享受的住房面積,(是福利分房所得的房產)不足部分,按一定此例所給的補貼款。如一個處級職稱應享115平方,而實際居住90平,所差25平則給予補貼,這些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事業單位補貼資金來源不同,分全額撥款,由政府出,差額撥款由政府,單位分別出,而自籌單位則由單位自已出。所以執行情況,不大相同。

退休後90%的老人和原來單位無關,是社保局發養老金。只有10%大國企,公務員隊伍,有錢企業,有退管辦,退休人員可以去問問……

房補不歸社保局發。而是由原單位發。有規定的發,沒規定的不發。

事業單位退休後應發的房補為什麼沒有了?其實在事業單位從2014年10月開繳納五險一金以後,房補就是一個多餘的產物,住房公積金就是解決大家的住房問題,既然有了住房公積金,為什麼機關事業單位,甚至有的國企還要發放房補呢?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我國從80年代實施住房制度改革以後,那種在單位工作,依靠單位建房、分房的 歷史 就已經結束,取而代之的是住房的商品化,即由供給制改成了市場化,為了促進房地產的發展,推動住房商品化,於是在所有的企業中實行了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實質就是單位籌集一點,個人提交一點,共同構成了住房公積金繳納的模式。有了住房公積金,特別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比較高的單位,職工買房基本上不用自己花錢,購房的首付款可取出自己的住房公積金來支付,每月的按揭貸款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部分再申請部分商業貸款,這樣每月幾千元的房貸,每月的住房公積金基本就可以還貸。

但是任何事情都是一分為二的,自古以來就是幾家歡樂幾家愁,那些單位好的,在央企、國企工作的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住房公積金就高,但是那些在民營企業工作的人就比較可憐了,有的住房公積金很少,有的甚至沒有住房公積金,所以住房公積金成了單位的一項福利,收入差距在不同的單位、不同的行業之間越來越大。除了住房公積金以外,不少單位還搞起了住房補貼,住房補貼不但國企有,機關事業單位也有,其實補貼的不是住房,也成了一項變相的職工福利,這樣盡管每年的財政收入大幅度增長,但是各地財政包袱卻是越來越大。

2015年1月,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下發以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要和企業一樣,繳納五險一金,其中這一金不是職業年金,而是住房公積金。有了住房公積金按道理住房補貼就該停止了,但是不但沒有停止,不但在職人員要發,甚至連退休人員也要發。住房補貼制度就是一項少數人分享財政資源的不合理制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住房補貼並沒有納入社保統籌的范圍,而是屬於統籌外支付項目,既然是統籌外項目,那就是有錢可以發,沒有錢就可以不發。因為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自從辦理退休以後,其養老金是由社保部門統一計發,社保部門計發的只有統籌內項目的基本養老金,而各種各樣的補助還是由原單位承擔。由於退休人員退休後,財政不再按照在職人員辦理撥款,事業單位除了自收自支的以外,財政全額支付的事業單位,是沒有能力再承擔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等額外補貼的。

住房補貼的目的,就是補貼住房,既然大家都買了住房,有的甚至有幾套住房,憑什麼還要發住房補貼呢?特別是有了住房公積金以後還要發住房補貼,更是一種不合理的制度。最近中央印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制度,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清理不合理的統籌外補貼項目。我想隨著各項制度的逐步完善,住房補貼終將會退出 歷史 舞台,所以事業單位退休後,應發的住房補貼沒有了是非常正常的現象,你已經退休了,而且有了幾套住房,憑什麼還要住房補貼呢?

綜上所述,住房補貼制度,特別是在事業單位繳納 社會 保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以後,住房補貼實際上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對於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退休後,住房補貼屬於社保統籌外項目,所以沒了住房補貼屬於正常的范疇。

『肆』 浜嬩笟鍗曚綅閫浼戜漢鍛樼殑浣忔埧琛ヨ創鏄鎬庝箞綆楃殑

浣忔埧琛ヨ創灞炰簬鐢ㄤ漢鍗曚綅紱忓埄錛屾槸鍥藉朵負鑱屽伐瑙e喅浣忔埧闂棰樿岀粰浜堢殑琛ヨ創璧勫姪銆傚崟浣嶅師鏈夌敤浜庡緩鎴褲佽喘鎴跨殑璧勯噾杞鍖栦負琛ヨ創錛岀敱鑱屽伐鍒頒綇鎴垮競鍦轟笂閫氳繃璐涔版垨縐熻祦絳夋柟寮忚嚜琛岃В鍐充綇鎴塊棶棰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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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2022年退休住房補貼最新政策

一、發放對象
發放住房補貼的對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經費納入我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離退休的,未參加房改購房、集資建房(含未經縣房改辦審批的單位集資房)、未購買過經濟適用房或者住房面積未達到面積標準的離退休人員。
2.根據2022年財政預算安排,決定對2022年11月30日前離退休人員進行發放補貼及1999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間已故的符合前述第1條規定的離退休人員發放住房補貼,已享受過住房貨幣補貼的人員除外,此後批次(或者年度)發放對象的條件及辦理時間,由縣住房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住房補貼標准
1.未參加房改購房、集資建房、未購買過經濟適用房人員的補貼標准。
一次性住房補貼標准:每平米168元;工齡住房補貼標准:每年每平米3.684元。
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一般幹部70平米,科局級(中級職稱,含副科)80平米,縣處級(副教授級職稱,含副處級)90平米,地廳級(正高級職稱,含副廳)120平米。以上均指建築面積,且已包含規定的陽檯面積。職級以申領住房補貼當年的職級為准。
2.住房面積未達到標准人員的補貼標准,按面積差計發一次性住房補貼、工齡住房補貼。
面積差是指離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減該離退休人員家庭已享受優惠購建房面積的差。
3.發放的住房補貼應扣除已領取的建房補助費(包括住房修繕、擴建、新建住房補助費、易地安家補助費等)。
三、發放程序
1.個人申請:符合一次性住房補貼、工齡住房補貼發放條件的,填寫「松陽縣離退休人員住房補貼審批表」並提供離退休證明文件、原任職文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復印件,向原所在單位申請。
2.單位受理個人申請後,對申請表中個人所填內容和職工家庭住房分配情況審查核實(核實申請人提供的復印件後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相符」並蓋章)並匯總公示,無異議的,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於2023年01月02日前報縣房改辦審批。符合發放條件的人員未在前述期限內申請的,本次不再予以辦理,有關人員可隨下批次(或者年度)人員申請。
3.縣房改辦對上報的申請人按規定進行審查,初步確定補貼對象,並將補貼對象名單在松陽政府網上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確定為補貼對象。批准後,由財政部門撥付住房補貼,住房補貼資金到單位,由單位直接發給離退休人員。
4.單位給離退休人員發放住房補貼後,須將經申領人簽字的領款花名冊報縣房改辦備案。
四、發放離退休人員住房補貼的若干補充規定
1.異地安置且戶口已遷離本縣的離退休人員,在遷入地未享受住房補貼的,可以根據遷入地房改部門的證明申領住房補貼。
2.離退休人員異地定居的,按原工作地(松陽縣)的標准計發住房補貼。
3.無房或住房面積未達到標準的已出國、出境定居的,不能申領住房補貼;若以後回國定居的,可以申領住房補貼。
4.離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和離退休時間以個人檔案為准,單位要對個人檔案進行核對。
5.1999年1月1日以前去世的無房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已故離退休人員,不再補發住房補貼;1999年1月1日以後(含1999年1月1日)去世的離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
6.對不同婚姻狀況的,按以下辦法核發住房補貼
(1)婚前單身各購建過房改房的,房改房面積合並計算,未達到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按面積差核發住房補貼。
(2)婚前單身一方購建過房改房的,房改房面積共同享受,未達到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按面積差核發住房補貼。其中未購房一方可按無房職工標准享受工齡住房補貼。
(3)夫妻雙方均為再婚,再婚前原家庭均購建過房改房的,各自按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與原家庭購建房改房面積之差核發住房補貼。
(4)夫妻雙方均為再婚,一方再婚前原家庭購建過房改房,另一方原家庭未購建過房改房的,已購建過房改房的一方按面積差核發住房補貼;未購建過房改房的一方按無房職工核發住房補貼。
(5)離婚後現單身,原家庭已購建過房改房的,按面積差核發住房補貼;原家庭未購建過房改房的,按無房職工核發住房補貼。
(6)離婚職工再婚後又購建過房改房的,其購建房面積加上各方在再婚前按上述規定計算得出的已購建房改房的面積後,未達到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各自按面積差核發住房補貼。
7.住房情況證明
(1)夫妻雙方或單方在1993年1月1日之後換過工作單位的,須有原所在各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2)配偶方不在本縣范圍內的,須配偶方所在單位並經當地房改部門核實的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3)軍隊復員、退伍、轉業人員及其配偶申領住房補貼的,應提交由軍隊師或師以上單位房改辦或部隊營房部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8.離退休人員申請領取一次性住房補貼、工齡住房補貼,應滿20年工齡。工齡未滿20年的,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發。
9.有條件的差額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垂直管理單位及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資金自籌。
10.本通知由松陽縣住房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其他
個人不實申報住房補貼的,五年內不得領取住房補貼,對騙取住房補貼的,除追回補貼款外,並由有關單位給予責任者紀律處分。

『陸』 大連地區今年盛傳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次性發房補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連市市本級財政撥款單位住房貨幣補貼調整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0-12-23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現將《大連市市本級財政撥款單位住房貨幣補貼調整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大連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大連市市本級財政撥款單位住房貨幣補貼調整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 [1998] 23號)、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遼政發 [1999] 1號)和省住房委員會《關於印發遼寧省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意見的通知》(遼房委字 [2000] 9號)精神,結合我市住房貨幣分配改革的經驗,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大連市機關和定額補貼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製度改革試行方案》進行調整,並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和原則

(一)目標: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貨幣分配製度,逐步實現職工住房分配的貨幣化,力爭在2016年前完成市本級財政撥款單位的住房貨幣補貼發放工作。

(二)原則:在國家和省統一政策的指導下,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公正公開、兼顧公平,男女平等、離休人員優先」的原則。

二、補貼范圍和對象

(一)補貼范圍:大連市市本級財政全額撥款的機關、團體和定額補貼的事業單位(以下稱參改單位)。

(二)補貼對象:1998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住房面積未達到本人職級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參改單位在編和離、退休職工(以下稱老職工)。

三、補貼標准

住房貨幣補貼包括基本補貼、工齡補貼和維修基金補貼。住房貨幣補貼標准根據我市2008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和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價格等因素綜合確定。

(一)基本補貼標准為1623元/平方米,工齡補貼標准為23元/平方米•年,維修基金補貼標准為48元/平方米。

(二)各職級人員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

1.公務人員住房補貼面積標准:副市級180平方米,正、副局級140平方米,正、副處級105平方米,科級及科級以下85平方米。

2.專業技術人員住房補貼面積標准:教授、研究員、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及相應職稱的人員140平方米,副教授、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及相應職稱的人員105平方米,講師、助理研究員、工程師及以下相應職稱的人員85平方米。

3.工勤人員住房補貼面積標准:高級技師105平方米,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工齡的普通工人85平方米,初、中級工和25年以下(含25年)工齡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

四、補貼計算辦法

(一)住房貨幣補貼額=基本補貼額+工齡補貼額+維修基金補貼額;

基本補貼額=基本補貼標准×差額補貼面積;

工齡補貼額=工齡補貼標准×1993年前工齡×差額補貼面積;

維修基金補貼額=維修基金補貼標准×差額補貼面積;

差額補貼面積=補貼面積標准-已享受福利面積。

(二)紅軍、**和解放戰爭時期參加工作的離休幹部,基本補貼額分別增加100%、50%和40%。

五、補貼發放方式和時間

採取一次性核算、按比例分年度發放的方式,無論是否購房均發放住房補貼。

(一)對前7批已領取補貼和第8批已確定補貼資格的老職工及離休幹部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於2010年啟動。

(二)對其餘住房面積未達標的老職工進行全員補貼,一次性核算,按比例分5年發放,於2011年啟動,2016年前發放完畢。

(三)對領完補貼晉級的老職工發放增加面積的級差補貼,於2016年啟動。

六、補貼資金的來源、管理與使用

(一)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的來源:

1.財政負擔的部分:來源於市財政預算資金、直管公房售房款及其他可用於住房貨幣補貼的資金。

2.定額補貼單位負擔的部分:來源於單位自管房售房款、福利基金和其他自有資金。

(二)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由市財政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共同確定年度補貼計劃。市財政局負責市本級財政撥款單位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的籌措和監管。市住房保障中心為我市住房貨幣補貼工作的管理機構,負責住房貨幣補貼發放工作的組織實施。

七、政策銜接

(一)前7批已領住房貨幣補貼的老職工,增加面積部分按新標准計算補貼額。對原職務差額面積部分,已領滿32年補貼的,不再重新計算;未領滿32年補貼的,按原職務差額面積、原補貼標准和未滿32年差額年份佔32年的比例計算補貼額。

(二)對領取住房貨幣補貼後職級發生變動的老職工,在全部老職工領完住房貨幣補貼後,可申請級差補貼。

(三)參改單位須為全體職工建立統一的住房檔案及住房補貼信息管理系統,實行動態管理。

八、工作紀律

(一)老職工在申請住房貨幣補貼時,須如實填寫福利性住房等有關情況。對虛報、瞞報的,一經查實,取消其住房補貼資格,並追回已領取的住房貨幣補貼資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參改單位住房貨幣補貼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審查。對玩忽職守、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並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領導的責任。參改單位紀檢部門要全程參與單位住房貨幣補貼的認定、審核、發放工作。

(三)市國土房屋局、市財政局與各級紀檢監察、審計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對住房貨幣補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本方案規定,侵佔國家、集體利益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九、附則

(一)大連市各區市縣和先導區財政撥款單位的住房貨幣補貼工作,可參照本方案,結合本地實際,由當地政府(管委會)制定、調整本地區住房貨幣補貼方案,報市住房保障委員會批准後施行。

(二)企業、自收自支事業和駐連中省直等單位的住房貨幣補貼工作,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既可參照本方案標准執行,也可制定不高於本方案標準的住(購)房貨幣補貼方案。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報市住房保障中心批復後施行。

企業、自收自支事業和駐連中省直等單位住房貨幣補貼資金,可利用本單位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款,也可按照相關規定列入企業成本,或由各級財政預算列支以及其他自有資金等。參改單位須在市住房保障中心指定的銀行開設住房貨幣補貼資金專戶,存儲補貼資金,經市住房保障中心批准後劃轉到職工個人住房貨幣補貼賬戶。

(三)市住房保障中心負責對參改單位的住房貨幣補貼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四)按規定標准發放的職工住房貨幣補貼,不作為計征個人所得稅基數,不列入繳納社會保險基數。

(五)本方案由市住房保障中心負責解釋。

(六)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大連市市本級財政撥款單位

住房貨幣補貼有關問題解答

1、什麼是福利性住房?

答:夫妻雙方除以市場行為(含繼承、受贈個人所有權的住房)以外獲得的住房,均視為福利性住房。

2、個人以不同形式出資的福利性住房,如何確定福利住房面積?

答:(1)單位和個人共同出資購買的商品房和動遷安置投資代建的住房,其中個人按市場價出資的面積部分,不計為福利性住房面積;

(2)超出單位分配住房規定面積標准以外,個人按市場價出資的面積部分,不計為福利住房面積;

(3)單位以交預付款的形式,實行的集資分房、集資購房、有償分房,或其他形式個人部分出資獲得的住房,後按房改政策理順並辦理了沖抵購房款的住房面積,計為福利住房面積。

為核定福利住房面積,須提供個人出資收據及購房合同等原始資料,或市檔案館的查檔證明,不能提供的,不予認定。

3、集資建房如何確定福利住房面積?

答:職工參加單位實行集資建房獲得的住房,由建房單位按當年建房造價和集資額,確定單位和個人所佔的面積比例,單位面積為福利性住房面積,須提供個人出資收據及集資建房合同的原始資料或市檔案館的查檔證明,不能提供的,不予認定。

集資單位原有規定的,仍以原單位規定為准。

4、解困房如何確定其福利住房面積?

答:職工全額出資購買的解困房(以產權證附記欄附記為准)按20%的比例,計為福利住房面積。

5、購買公有(承租權)住房,又通過房改政策購買為房改房的,是否算福利性住房?

答:按照市公有住房承租權有償轉讓的規定,以市場交易行為購買的公有住房,不屬福利性住房。確認此行為需提交下列資料原件:(1)原承租人轉讓申請;(2)轉讓審批書;(3)雙方當事人簽訂的轉讓協議書;(4)個人按市場評估價的5%~10%向產權單位交納的過戶費收據;(5)市房屋租賃管理中心的備案手續。

6、離婚職工如何確定雙方福利住房面積?

答:在大政發[1999]66號文件實施之前 (含6月30日)離婚且承租公房的,經協議、法院判決獲得住房的一方算有房,另一方算無房;離異時住房已參加房改的,房改房面積均為雙方的福利住房面積。1999年7月1日之後離婚的,家庭住房(公房、房改房)不論判給哪一方,均計為雙方福利住房面積。

7、轉業軍人居住軍隊住房的,如何確定面積?

答:凡居住軍隊的公有住房、房改房、公寓房和配偶居住的地方公有住房雙方住房面積合並計算,住房交回軍隊的,必須提供軍隊師以上出具的證明,單位要到軍隊核實。

8、高層框架結構的住房,如何確定福利住房面積?

答:可在原住房建築面積上折扣20%的面積,剩餘面積計為福利住房面積。

9、職工原取得的福利性住房,後由子女或父母承租或按房改政策購買了該套住房的,住房面積如何確定?

答:職工原取得的公有住房,不論現在由誰承租、或誰為產權人,均視為該職工的福利住房面積。多套住房的,其面積應合並計算。由子女或父母承租、按房改政策購買的住房,應以分房單位為主,先確定該職工的福利住房面積後,超過分房職工補貼面積標準的剩餘面積,計為另一方(子女或父母)的福利住房面積,由雙方單位共同核定、確認。

10、因購買房改房等原因,住房面積有變化的,按哪個面積確定?

答:按後一個住房所有權證(租賃證)記載的面積確定。

11、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領取經濟適用住房補貼13萬的職工符合領取住房補貼的,如何計算住房補貼?

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以產權證或購房合同上的面積確定經濟適用住房面積;領取13萬貨幣補貼購買的住房,以65㎡核定為經濟適用住房面積。經濟適用住房面積部分,按976元/㎡的補貼標准計發住房補貼,經濟適用住房面積若未達到個人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部分,按1623元/㎡計發差額面積住房補貼。

12、購買軍隊經濟適用住房的,福利住房面積如何確定?

答:職工(配偶)已購買軍隊經濟適用住房,憑軍隊上級部門的住房價格批文和購房合同、購房票據,不計為福利性住房面積。經濟適用住房面積部分,按976元/㎡的補貼標准計發住房補貼,經濟適用住房面積若未達到個人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部分,按1623元/㎡計發差額面積住房補貼。

13、職工調離單位的,住房補貼怎麼辦?

答:職工因各種情況調離單位的,停止發放原單位的住房補貼,由新單位計發,並記入職工住房檔案。

14、外地職工調入大連或配偶在外地工作的,住房補貼如何計算?

答:須提供原所在單位的住房情況證明。在原地有公房、房改房或已出售的公房、房改房均為福利住房面積;將住房交回原單位的,按無房認定。該職工家庭在原地的住房情況須由職工原所在單位及配偶單位出具證明,並須經所在城市的住房制度改革部門或(住房保障部門)審核認定。

15、職工領取住房補貼時的職務與現職務不同(高或低),住房補貼如何計算?

答:前七批已參改的職工,按原參改時補貼標准(976元/㎡)、面積標准和參改時的職務計發剩餘年限的補貼金額;按現行補貼標准(1623元/㎡)計發現任職務與現行面積標準的差額補貼金額。新參改的職工,按現行補貼標准(1623元/㎡)計發現職務面積的差額補貼金額。

16、新調整方案出台前,單位以不同形式進行的住房貨幣改革,住房補貼如何計算?

答:經市住房保障中心和原房改辦批復的單位住(購)房補貼辦法仍有效,按原方案享受的住(購)房貨幣補貼面積,認定為該職工的福利住房面積;原方案為定額補貼的,按其當時職務核定成同期對應的市標補貼面積為福利住房面積;原方案為夫妻雙補的,按該職工享受的補貼面積,分別認定為夫妻雙方的福利住房面積;原方案為單補加夫妻職級差補貼的,方案中涉及的職級差補貼面積,需計入配偶的福利住房面積。職工已享受的住房補貼仍未達到本人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可按差額面積計發住房補貼。

17、2000年以後軍隊轉業的幹部住房補貼如何計算?

答:2000年以後的軍隊轉業幹部,凡未居住軍隊住房,且已領取了住房補貼的,可按現行無房戶的補貼政策計算補貼額,減去其在軍隊已領取的購房補貼額,差額部分計發住房補貼。轉業幹部向所在單位申請住房補貼時,須提供在軍隊領取購房補貼的有關材料。

18、已故職工的住房補貼如何發放?

答:1999年1月1日以後去世的職工,可以發放住房補貼。

19、參加市直機關幹部解決住房的,住房補貼如何計算?

答:選擇購買住房的, 若購房面積超出本人原職務補貼面積標准,在計算房價時,已按照本人的職務面積標准,給予了超出10平方米的政策優惠,因此,認定福利住房面積時,要在原補貼面積標准上增加10平方米;若購房面積低於原職務補貼面積標準的,按實際購房面積認定職工的福利住房面積。

選擇領取住房貨幣補貼的,按本人現職務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減去原職務住房補貼面積標准,差額面積部分計發住房補貼。

市本級財政撥款單位辦理住房貨幣補貼須知

為建立科學、規范的機關住房貨幣補貼申報、審核與發放的管理制度,保證市本級財政撥款單位住房貨幣補貼實施方案的順利實行。依據《大連市市本級財政撥款單位住房貨幣補貼分配實施方案》和《大連住房貨幣補貼審核發放辦法》制定本須知。

一、參改單位工作

首先成立本單位貨幣補貼領導小組,確定委託辦理人、審核人等。

1、職工申報

(1)參改職工及其配偶要如實填寫住房貨幣補貼申請表(配偶填寫的職工住房信息必須由所在單位確認)。本人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具結保證。

(2)職工本人及其配偶需提供:福利房房證、戶口簿、身份證明、婚姻證明。

(3)職工本人及其配偶2000年7月1日後戶籍有遷移的,還需提交遷出地點的房證或相關證明。

(4)職工工作期間有工作單位變動的,需要提供原單位分調房及是否領取住房補貼的情況證明。無法提供的,要由本人具結保證。

(5)對住房情況確認不清,需要其提供的其他材料證明。

以上需職工提交的證件、資料及證明必須提供原件,由單位確定的審核人親自復印、掃描並歸檔,同時在復印件上加蓋「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印章」。

2、單位審核。

審核原則:要件齊全,符合規定。

按照職工所享受的福利性住房或領取的住房補貼、職務、工齡逐項進行審核。

A、住房審核的具體證件:

(1)夫妻名下房產證(夫妻戶口簿所在地房證或曾得到過的福利房房證)或買賣手續、拆遷協議等材料。

(2)戶口簿(2000年7月1日後戶口遷移的,還需提供遷出地的房證)。

(3)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等)。

(4)婚姻證(結婚證、離婚證、協議或判決書)。

B、行政職務及專業技術的審核。

(行政職務任命文、專業技術職稱聘書或聘文)。

C、工齡及離退休時間的審核。

工齡按人事檔案確定參加工作時間,離、退休時間以離退休證記載為准。

D、審核情況公示。

對審核後認為符合住房補貼條件的職工,要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福利住房情況及領補貼情況、工齡、職務、所享受標准)照相。

3、錄入、掃描、上傳、上報的內容。

(1)按審核後的職工申報信息影印、錄入和掃描。

(2)上傳至國土房屋分局。

(3)紙質材料歸檔、上報國土房屋分局。

(4)填寫《單位審核意見書》和《審核意見表》,並附補貼職工明細報國土房屋分局。

以上資料經審核後,要設定專人管理,設定專人錄入、影印、拷貝、上傳、上報。

二、國土房屋分局復核

1、受理、查驗單位上傳、上報的所有資料,是否齊全。資料不全的退回單位補件。

2、與住房信息查驗系統資料庫比對、審核。

3、審核結果處理。界定不清的回退單位處理。有問題的集中意見及時與住房保障中心溝通解決。

4、填寫《審核意見書》意見,上傳住房保障中心。

三、保障中心終審

1、受理(受理分局上傳數據及上報的紙質資料)。

2、與住房查驗等系統資料庫對比。

3、填寫《審核意見書》意見。

4、匯總各類審核數據。

5、內部抽查復審。

6、確認(三部門聯合意見)形成批復意見。

四、補貼資金發放

參改單位到住房保障中心窗口領取單位補貼批復,辦理職工補貼發放手續。

大連市住房保障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關於進一步規范市本級財政撥款單位人員

申報審核和發放住房貨幣補貼工作的通知

市直機關、各參改事業單位: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連市市本級財政撥款單位住房貨幣補貼調整實施方案的通知》(大政發[2010]77號,以下簡稱《方案》)發布以來,受到各界的普遍關注。市直機關、各參改事業單位按照《方案》要求,積極做好登記審核等工作,為貨幣補貼發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據。但在統計匯總和調查摸底工作中發現,一些參改人員提供的材料、數據不準確,部分單位登記不認真,審核走過場,存在著瞞報、虛報等問題,給下一步工作帶來許多困難,也容易出現違規違紀問題。為規范工作、明確要求、強化紀律,確保貨幣補貼發放工作順利實施,現對市本級財政撥款單位人員申報、審核和發放住房貨幣補貼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如實申報。凡參改的幹部職工,要根據《方案》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及相關材料,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或採取舞弊欺騙等手段,偽造證件、假編材料,虛報、瞞報,確保所有上報證件真實、材料准確、結果有效。

二、認真審核。各單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規范工作程序,明確審核責任,指定專人負責。對參改人員上報的證件、材料要仔細查證,逐項審核確認,逐級簽字負責,確保上報要件完備可靠。不得採取如突擊晉職晉級、個別照顧等形式為個別人謀取利益。

三、嚴格把關。各參改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住房補貼的審核發放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對符合條件的參改人員要加強教育,對責任部門和審核人員要加強管理。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辦公室、財務、房屋管理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把好申報、審核等各個環節,防止發生違規問題。

四、加強監督。在個人申報,部門審核基礎上,要將本單位所有參改人員申報情況公示,由領導審定簽字。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凡未進行公示的單位不得上報。防止出現採取不正當手段騙取住房貨幣補貼問題的發生。凡舉報一經查實,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各單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對照歷史分(調)住房及掌握的住房、貨幣補貼情況,做一次全面認真的自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個整改,及時糾正。市國土房屋局將會同

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政府糾風辦等部門對住房補貼申報、審核、發放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督察,監察機關將對違規、違紀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追究當事人以及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國土和房屋局

監察局

財政局

糾風辦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來源:大連市住房保障中心

『柒』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何辦理住房補貼申領條件有哪些

其實對於在退休以後的住房補貼都是人們比較關心的問題,當然在事業單位上班的人們也是需要在退休時辦理住房補貼,辦理後才給與發放,並且這個也是屬於個人的利益問題。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怎麼辦理。那麼我就來介紹一下有關於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何辦理住房補貼

其實對於在退休以後的 住房補貼 都是人們比較關心的問題,當然在事業單位上班的人們也是需要在退休時辦理住房補貼,辦理後才給與發放,並且這個也是屬於個人的利益問題。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怎麼辦理。那麼我就來介紹一下有關於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何辦理住房補貼?住房補貼申領條件有哪些?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何辦理住房補貼?

1、申請、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向所在單位申請、單位審查、各單位對申請表和職工家庭的住房情況進行審查、並根據本單位的經濟狀況、確定分配對象。審核,其中職工工齡應由所在單位勞動工資部門審核;市房委辦審核、市房委辦根據規定對補貼對象的資格、額度等進行審核。

2、退休人員如果住房是單位分配的、也就是公有住房、應享受未達標差額 購房補貼 、購房補貼按照以下順序發放、無房戶按月補貼、無房戶一次性補貼、未達標差額補貼、級差補貼、退休職工排在在職職工前面。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申領住房補貼條件有哪些?

1、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後,凡易地安置自行解決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別增發一次性住房補助費。事業單位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它們不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

2、一般是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科學、衛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為直接目的的社會組織。住房補貼是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以上是我介紹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何辦理住房補貼?住房補貼申領條件有哪些?相信我們對於在事業單位上班退休後怎麼辦理住房補貼的問題,對於申請住房補貼的條件,我們也應該了解一下,這樣有利於我們辦理,不符合是不能辦理的,所以辦理前,多了解一下相關的辦理申請條件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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