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江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何辦理住房補貼申領條件有哪些
有些單位對於退休的人員是可以辦理住房補貼的,這對於退休的人員來說也是不錯的政策,因為可以幫助我們解決住房的問題。那麼退休人員可以申請住房補貼的條件有哪些呢,有關於江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何辦理住房補貼?江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申領住房補貼條件?
有些單位對於退休的人員是可以辦理 住房補貼 的,這對於退休的人員來說也是不錯的政策,因為可以幫助我們解決住房的問題。那麼退休人員可以申請住房補貼的條件有哪些呢,下面我們來為大家介紹有關於江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何辦理住房補貼?江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申領住房補貼條件有哪些?
江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何辦理住房補貼
1、對申請、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向所在單位申請、單位審查、各單位對申請表和職工家庭的住房情況進行審查、並根據本單位的經濟狀況、確定分配對象。審核,其中職工工齡應由所在單位勞動工資部門審核;市房委辦審核、市房委辦根據規定對補貼對象的資格、額度等進行審核。
2、其退休人員如果住房是單位分配的、也就是公有住房、應享受未達標差額 購房補貼 、購房補貼按照以下順序發放、無房戶按月補貼、無房戶一次性補貼、未達標差額補貼、級差補貼、退休職工排在在職職工前面。
江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申領住房補貼條件有哪些
1、對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後,凡易地安置自行解決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別增發一次性住房補助費。事業單位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它們不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
2、一般是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科學、衛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為直接目的的社會組織。住房補貼是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以上我們為大家介紹的是關於江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何辦理住房補貼?江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申領住房補貼條件有哪些的相關問題,對於這些問題我們應該有了一些了解吧。如果申請住房補貼也是需要一些條件限制的,達到要求的才可以辦理。
⑵ 企業退休人員住房補貼
現在退休人員,抄沒有住房補貼,襲因為早已經實行了住房公積金制度。根據繳納住房公積金領取的個規定。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⑶ 退休後住房補貼如何領取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正式職工,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後,凡易地安置自行解決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別增發一次性住房補助費。
一、申報表(附表一至五)
1. 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填寫附表二(市財政局發放);部分差額撥款單位及自收自支企事業單位、垂管單位填寫附表一(公積金發放)。(單位負責人、財務、填表人、聯系電話需完整填寫)
2. 未房改申請人填寫附表三;已房改、享受面積不足的申請人填寫附表四,申請人本人簽字欄報前、報後填寫都可。
3. 個人填寫附表五,配偶單位意見須註明:「該同志在本單位未購買公房、未參加集資建房。」填表人、聯系電話、日期完整填寫,加蓋配偶單位公章。配偶無單位、由申請人如實填寫並由申請人單位加蓋公章。
二、個人材料
1. 申請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離異人員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離婚證復印件或離婚協議(判決)復印件;喪偶人員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喪偶相應證明材料。
2. 配偶為蕉城區或市區外單位幹部職工,須當地房改部門提供在當地未享受房改政策證明一份。
3. 已房改申請人,需申報差額補貼的,輪塌應提供已房改房屋產權書或不動產證書復印件一份;房屋已出售的,需提供不動產查詢證明一份。
4. 享受面積證明。1996年職務、職稱為科級或中級(含)以上的,須提供職務任命文件或職稱評、聘書復印件一份。享受面積標准:職工(三級、二級教師)70_、科級或中級(一級教師)85_、處級或高級100_。
5. 工齡證明。行政、事業單位由單位在申請表中填寫並審核蓋章,;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應提供離退休證復印件或有效的社保退休報備表。(工齡計算截止1996年的虛齡)
三、公式計算
領取金額=4.29元×截至1996年工齡×(享受面積-已房改房屋面積)
(一) 單位咨詢
(1)單位通過電話或上門方式,咨詢有關開戶情況。
(2)單位可通過上網下載相關表格,或上門領取電子表格。
(二)填寫表格准備資料
(1)單位可在網上下載《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單位繳存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登記表》、《單位繳存住房補貼委託管理資金核定表》填寫列印並蓋章,另拷貝電子文檔至軟盤或U盤;
(2)單位可在網上直接填寫《企業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表》和《企業住房補貼繳費卡申請書》由單位在網上填寫後直接提交,提交後列印並蓋章;
(3)單位準備好其它所需書面材料;
(4)對不能上網的單位,可至中心上門領取(1)中所需電子表格,回單位後填寫列印(1)中各表;並另請中心承辦人協助填寫並列印(2)中所需表格,由單位蓋章後一同攜帶所有資料至中心申請受理。
(三)中心受理
(1)歸集處會協同網站有關承辦人共同審核單位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有效,表單的填寫是否正確、完整;
(2)對單位提出的個性化要求,歸集處協同網站有關承辦人共同與單位協商。
(3)歸集處承辦人告知單位等待中心審核結果。
(四)中心內部流轉審核
(1)歸集管理處審核
歸集管理部門經辦人在確認單位申報資料齊全並符合規定要求情況下,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簽報事由和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後報市中心行政領導審批。
(2)行政領導審核簽約
市中心行政領導收到簽報後,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批。臘配圓審批通過後,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權分管行政領導在《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如單位與市中心另有約定的,雙方法人代表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歸集管理處登記
歸集管理處在雙方法人代表簽訂《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書》後,於3個工作日內,由經辦人和負責人分別在《單位住房補貼委託資金管理登記表》上簽字,加蓋部門業務專用章。
(四)單位領取相關資料
(1)歸集管理處整理單位所需領取的資料,歸檔留存資料;
(2)通知單位領取資料;
(3)網站管理辦公室辦理繳存登記手續歸集管理處將單位相關資料(包括協議、網站所需表格)移送網站管理辦公室,網站管理辦公室在審核後,確認單位已經付費並成為VIP會員後,列印《上海市單位住賣握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回執》,加蓋住房補貼資金管理機構受理章,並製作單位經辦人登錄的用戶USBKEY,通知單位再次前來領取相關資料。
(4)單位在領取資料後,由網站指導單位經辦人如何操作住房補貼系統的個人開戶和其它業務功能。
民法典規定退休住房補貼發放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進行確定,有很多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會進行一定比例的提高,具體的數額根據當地的情況來進行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
第六條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房價收入比(即本地區一套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平均價格與雙職工家庭年平均工資之比)在4倍以上,且財政、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可轉化為住房補貼的地區,可以對無房和住房面積人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實行住房補貼。住房補貼的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⑷ 退休人員房屋修繕費發放標准
2000元。根據查詢退休人員房屋修繕費相關信息得知,退休人員房屋修繕費發放標准2000元,住房修繕費與建房補助費不得重復享受。
⑸ 2022年退休住房補貼最新政策
一、發放對象
發放住房補貼的對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經費納入我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離退休的,未參加房改購房、集資建房(含未經縣房改辦審批的單位集資房)、未購買過經濟適用房或者住房面積未達到面積標準的離退休人員。
2.根據2022年財政預算安排,決定對2022年11月30日前離退休人員進行發放補貼及1999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間已故的符合前述第1條規定的離退休人員發放住房補貼,已享受過住房貨幣補貼的人員除外,此後批次(或者年度)發放對象的條件及辦理時間,由縣住房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住房補貼標准
1.未參加房改購房、集資建房、未購買過經濟適用房人員的補貼標准。
一次性住房補貼標准:每平米168元;工齡住房補貼標准:每年每平米3.684元。
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一般幹部70平米,科局級(中級職稱,含副科)80平米,縣處級(副教授級職稱,含副處級)90平米,地廳級(正高級職稱,含副廳)120平米。以上均指建築面積,且已包含規定的陽檯面積。職級以申領住房補貼當年的職級為准。
2.住房面積未達到標准人員的補貼標准,按面積差計發一次性住房補貼、工齡住房補貼。
面積差是指離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減該離退休人員家庭已享受優惠購建房面積的差。
3.發放的住房補貼應扣除已領取的建房補助費(包括住房修繕、擴建、新建住房補助費、易地安家補助費等)。
三、發放程序
1.個人申請:符合一次性住房補貼、工齡住房補貼發放條件的,填寫「松陽縣離退休人員住房補貼審批表」並提供離退休證明文件、原任職文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復印件,向原所在單位申請。
2.單位受理個人申請後,對申請表中個人所填內容和職工家庭住房分配情況審查核實(核實申請人提供的復印件後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相符」並蓋章)並匯總公示,無異議的,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於2023年01月02日前報縣房改辦審批。符合發放條件的人員未在前述期限內申請的,本次不再予以辦理,有關人員可隨下批次(或者年度)人員申請。
3.縣房改辦對上報的申請人按規定進行審查,初步確定補貼對象,並將補貼對象名單在松陽政府網上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確定為補貼對象。批准後,由財政部門撥付住房補貼,住房補貼資金到單位,由單位直接發給離退休人員。
4.單位給離退休人員發放住房補貼後,須將經申領人簽字的領款花名冊報縣房改辦備案。
四、發放離退休人員住房補貼的若干補充規定
1.異地安置且戶口已遷離本縣的離退休人員,在遷入地未享受住房補貼的,可以根據遷入地房改部門的證明申領住房補貼。
2.離退休人員異地定居的,按原工作地(松陽縣)的標准計發住房補貼。
3.無房或住房面積未達到標準的已出國、出境定居的,不能申領住房補貼;若以後回國定居的,可以申領住房補貼。
4.離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和離退休時間以個人檔案為准,單位要對個人檔案進行核對。
5.1999年1月1日以前去世的無房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已故離退休人員,不再補發住房補貼;1999年1月1日以後(含1999年1月1日)去世的離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
6.對不同婚姻狀況的,按以下辦法核發住房補貼
(1)婚前單身各購建過房改房的,房改房面積合並計算,未達到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按面積差核發住房補貼。
(2)婚前單身一方購建過房改房的,房改房面積共同享受,未達到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按面積差核發住房補貼。其中未購房一方可按無房職工標准享受工齡住房補貼。
(3)夫妻雙方均為再婚,再婚前原家庭均購建過房改房的,各自按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與原家庭購建房改房面積之差核發住房補貼。
(4)夫妻雙方均為再婚,一方再婚前原家庭購建過房改房,另一方原家庭未購建過房改房的,已購建過房改房的一方按面積差核發住房補貼;未購建過房改房的一方按無房職工核發住房補貼。
(5)離婚後現單身,原家庭已購建過房改房的,按面積差核發住房補貼;原家庭未購建過房改房的,按無房職工核發住房補貼。
(6)離婚職工再婚後又購建過房改房的,其購建房面積加上各方在再婚前按上述規定計算得出的已購建房改房的面積後,未達到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各自按面積差核發住房補貼。
7.住房情況證明
(1)夫妻雙方或單方在1993年1月1日之後換過工作單位的,須有原所在各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2)配偶方不在本縣范圍內的,須配偶方所在單位並經當地房改部門核實的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3)軍隊復員、退伍、轉業人員及其配偶申領住房補貼的,應提交由軍隊師或師以上單位房改辦或部隊營房部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8.離退休人員申請領取一次性住房補貼、工齡住房補貼,應滿20年工齡。工齡未滿20年的,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發。
9.有條件的差額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垂直管理單位及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資金自籌。
10.本通知由松陽縣住房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其他
個人不實申報住房補貼的,五年內不得領取住房補貼,對騙取住房補貼的,除追回補貼款外,並由有關單位給予責任者紀律處分。
⑹ 請問退休人員或是在職人員他的家人是農民且都是農村戶口可以享受國家的建房補貼政策嗎
農村建房能夠拿到住房補貼的4種情況:
1、困難戶
像農村低保、五保等對象建房一般由民政部門給與補貼。
2、新農村建設
有些地方實行新農村建設,對按規劃要求做房的給予補貼,一般由政府負責。
3、遷村騰地
有些地方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遷村騰地,對遷村騰地中重新建房的給予一定補貼。
4、危房改造補貼
財政部要求,各省(區、市)要依據農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設標准、成本需求和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不同情況,合理確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同檔次的分類補助標准,切實減輕困難農戶危房改造。
政府對各類對象和危房等級的戶均補助標准為:
(一)五保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2萬元;
(二)五保戶二級危房,戶均補助0.5萬元;
(三)五保戶三級危房,戶均補助0.3萬元;
(四)低保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2萬元;
(五)困難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1萬元;
(六)一般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0.5萬元;
(七)低保戶、困難戶、一般戶二級危房,戶均補助0.3萬元;
(八)低保戶、困難戶、一般戶三級危房,戶均補助0.2萬元。
另外想要提醒大家的是,國家對農民進城買房也有補貼:
國家一直鼓勵農民進城買房,自願退出土地和宅基地的,國家補貼800塊錢每平方,由於各地經濟水平的有限,可能數據也不一樣。
⑺ 老職工住房補貼是什麼
問題一:國家是否有新老職工住房補貼一說 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對烈士家屬由民政部頒發《革命烈士證明書》。烈士的家屬為烈屬,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滿16周歲的弟妹和撫養烈士成長的其他親屬。烈士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撫恤待遇。凡是按規定享受定期撫恤待遇的優撫對象死亡後,除發給當月定期撫恤金外,另加發半年的定期撫恤金作為喪葬補助費,同時注銷定期撫恤金領取證。
在部隊因執行戰備訓練中因施工、生產、執勤、科研、維護社會治安等工作而犧牲者,但不符合革命烈士的條件,他們的遺屬享受什麼待遇?
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在部隊因執行戰略訓練或因施工、生產、執勤、科研、維護社會治安等工作而犧牲者,不符合革命烈士條件的,發給《革命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或《革命工作人員因公犧牲證明書》,享受有關因公死亡待遇,其家屬不能享受烈屬待遇,而享受有關部門規定的因公死亡的撫恤待遇。
《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按該《辦法》規定,可獲得優待的對象分為退役士兵、殘疾軍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
該《辦法》規定,烈士子女入學入托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辦學校學習期間免交學費、雜費,寄宿學生酌情給予生活補助;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降20分錄取;報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的,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降分幅度不得超過20分。
問題二:2015年住房補貼政策規定包括哪些 你好~~
一、國家對於住房補貼有什麼規定
國家現行住房補貼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實物分配,實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機關、事業單位實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範帶頭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過住房資金轉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推動經濟發展,因此,財政資金轉換問題必須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實,各級財政原用於住房建設的資金,可按一定的基數核定,轉換成行政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
增發住房補貼後,居民購買經濟實用住房,要與現行規定的職工購買房改成本價住房相銜接,即在兩種情況下,購買同樣條件的住房,個人支付的房款大體相同,前者比後者要銷多些。
對於企業的住房補貼,首先是停止無償分房,其次是聯系房價增發補貼。企業情況千差萬別,工資水平高(即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到位)的企業,可不增發補貼;工資水平一般,資金轉化到有困難的企業,應在調整工資結構和增加工資時,逐步體現補貼因素;對困難企業,在效益好轉時,再予考慮。
二、如何提取住房補貼
住房補貼的發放形式有三種: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望閱讀愉快~~O(∩_∩)O~~
滿意就請及時採納我吧!
問題三:住房補貼怎麼計算的啊? 新華社北京12月12日電 按照中央國家機關房改方案,住房補貼是補給1998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且住房未達標或無房的老職工,以及1999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新職工。這部分補貼並不直接發到職工手裡,而是參照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方式計入職工個人賬戶,專項用於住房消費。
住房補貼包括兩部分,即一次性發放的住房補貼和月住房補貼。其中月住房補貼只補給無房老職工和新職工。住房補貼數額與職工工齡、職務和建立住房公積金時間密切相關。
按照方案,無房老職工住房補貼採取一次性發放和按月發放相結合。一次性發放的住房補貼額=月均標准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工齡×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按月發放的住房補貼=當月標准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
新職工按月住房補貼與無房老職工按月住房補貼計算公式一致。
住房未達標的老職工,差額面積由所在單位一次性計發差額補貼。差額補貼=(年度基準補貼額+年度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差額面積。
已有住房的公務員職務晉升、工勤人員晉升技術等級,將獲得一次性發放的級差補貼。級差補貼=(屆時基準補貼額+屆時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級差面積。
據了解,2000年度工齡補貼額為13元,年度基準補貼額為1265元,月住房補貼系數為0.66,與去年一致。以一位到1998年已工作10年的副處級無房職工為例,副處級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為80平方米,如果單位在1997年設立住房公積金,而他每月的標准工資為600元。按公式計算:他應獲得的一次性住房補貼額為(600×0.66×120)+(13×9×80)=56880元;每月的住房補貼為600×0.66=396元。還以這位職工為例,如果他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只有60平方米,而其他參數不變,按照公式計算,他應獲得的差額補貼=(1265+13×9)×20=27640元。
據了解,國家公務員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為科級以浮60平方米,正、副科級70平方米,副處級80平方米,正處級90平方米,副司(局)級105平方米,正司(局)級120平方米。
機關工勤人員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為初、中級技術工人和25年以下工齡的普遍工人60平方米,高級技術工人、技師和25年以上工齡的普遍工人70平方米,高級技師80平方米。
問題四:哪些人可以享受住房補貼 您好!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 *** 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 *** 規定施行。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
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問題五: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有什麼不同 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區別主要看以下兩點:1、對象范圍不同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範圍基本上是各單位的全體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不建立;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是全體職工中(符合特定條件)的一部分職工。2、構成不同住房公積金是由職工個人從工資中扣繳和單位資助兩部分構成;住房補貼是由單位單方面給予職工的資助,不需職工個人從工資中作扣繳。1、在某種情況下,住房公積金等同於住房補貼。企事業單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時,既可以採取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形式,也可以採取直接發放住房補貼的形式。因此在單位採取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形式實行貨幣化時,此時在職工原有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基礎上新補充的住房公積金部門實質上就是住房補貼。2、單位用於資助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相同。這兩種資金的來源都是首先立足於單位原有住房基金劃轉,不足部門區分單位不同性質分別由財政預算撥付或列支成本費用。3、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房補貼資金是必須要在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系統開立職工住房補貼賬戶,比照住房公積金進行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的,與住房公積金分別核算。兩者在具體的資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4、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在稅收優惠上是相同的。職工的該兩項資金均免徵個人所得稅。5、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在所有權歸屬上是相同的。職工個人帳戶中的住房公積金以及住房補貼均歸職工個人所有。6、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還包括參照機關住房分配貨幣化模式的企事業單位)的無房或未達標老職工而言,領取的住房補貼多少與職工何時建立住房公積金有關。老職工是指1998年年底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包括1998年年底前離退休的職工)。機關無房老職工的住房補貼由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兩部門組成,其中一次性補貼的計算公式是:一次性補貼額=(職工1998年月均標准工資*1999年度月住房補貼系數)+(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工齡* 住房補貼面積標准);機關住房未達標老職工領取差額補貼,差額補貼額計算公式是:差額補貼額=(1999年度基準補貼額+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差額面積。因此,從公式可見,機關老職工(住房達標者除外)無論是無房還是住房未達標,其住房公積金的建立時間,關繫到其領取的住房補貼額的多少,雖然這種影響可能並不大。7、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製度下,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途徑,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工資及積蓄在內的資金,並通過住房貸款的支持來解決。即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是新的住房分配製度下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兩個重要資金來源。以上就是有關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區別與聯系的相關介紹,希望能對您了解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有何不同有所助益。
問題六: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而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對象范圍不同。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範圍基本上是各單位的全體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不建立;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是全體職工中(符合特定條件)的一部分職工。
(2)構成不同。住房公積金是由職工個人從工資中扣繳和單位資助兩部分構成;住房補貼是由單位單方面給予職工的資助,不需職工個人從工資中作扣繳。
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聯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某種情況下,住房公積金等同於住房補貼。企事業單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時,既可以採取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形式,也可以採取直接發放住房補貼的形式。因此,在單位採取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形式實行貨幣化時,此時在職工原有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基礎上新補充的住房公積金部門實質上就是住房補貼。
(2)單位用於資助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相同。這兩種資金的來源都是首先立足於單位原有住房基金劃轉,不足部門區分單位不同性質分別由財政預算撥付或列支成本費用。
(3)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房補貼資金是必須要在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系統開立職工住房補貼賬戶,比照住房公積金進行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的,與住房公積金分別核算。兩者在具體的資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4)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在稅收優惠上是相同的。職工的該兩項資金均免徵個人所得稅。
(5)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在所有權歸屬上是相同的。職工個人帳戶中的住房公積金以及住房補貼均歸職工個人所有。
(6)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還包括參照機關住房分配貨幣化模式的企事業單位)的無房或未達標老職工而言,領取的住房補貼多少與職工何時建立住房公積金有關。老職工是指1998年年底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包括1998年年底前離退休的職工)。機關無房老職工的住房補貼由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兩部門組成,其中一次性補貼的計算公式是:一次性補貼額=(職工1998年月均標准工資*1999年度月住房補貼系數)+(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工齡*住房補貼面積標准);機關住房未達標老職工領取差額補貼,差額補貼額計算公式是:差額補貼額=(1999年度基準補貼額+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差額面積。因此,從公式可見,機關老職工(住房達標者除外)無論是無房還是住房未達標,其住房公積金的建立時間,關繫到其領取的住房補貼額的多少,雖然這種影響可能並不大。
(7)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製度下,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途徑,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工資及積蓄在內的資金,並通過住房貸款的支持來解決。即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是新的住房分配製度下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兩個重要資金來源。
問題七:給無房老職工的一次性住房補貼要繳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44號)第三條規定,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的法規,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2、《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稅有關業務政策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個[2002]597號)規定:根據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建設銀行、中直管理局、北京市人民 *** 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規定,個人從單位取得的補貼標准內的住房補貼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的部分並入當月工薪計算納稅。 因此,對北京地區無房老職工1998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內的住房補貼採取一次性發放方式,委託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專戶管理,免徵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從單位取得的補貼標准內的住房補貼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的部分並入當月工薪計算納稅。 3、咨詢當地稅務部門有無相關免稅文件。
問題八:補住房補貼,我需要的相關政策說明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2009年11月,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個稅問題規定: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 *** 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
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 *** 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1]
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 *** 規定施行。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形式
住房補貼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
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標准
住房補貼
提租補貼」(即租房補貼)具體標准為: 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領取的購房補貼,1999年至2004年的職工,按當月標准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0.66);2005年1月1日以後的實行定額發放: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另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後,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後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資金來源
1、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
2、單位售房資金
3、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
單位咨詢
(1) 單位通過電話或上門方式,咨詢有關開戶情況。
(2) 單位可通過上網下載相關表格,或上門領取電子表格。
填寫表格准備資料
(1) 單位可在網上下載《單位住房補......>>
問題九:在住房補貼政策中,有新老職工之分,請問如何界定? 我們單位是算到某年止,譬如05年以後進單位的就沒有這個補貼了暢至於補貼額度到底是怎麼算出來的,搞不清內幕了。
貌似大學四年只有軍校才算工齡。
問題十:退休後還有住房補貼嗎 關於給予離退休職工發放住房補貼有關文件依據
一、國資廳發分配[2006]3號文件,不但沒有禁止發放住房補貼,而且要求參照所在地 *** 機關公務員標准執行,取消住房補貼是違背政策規定的
1、《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中央企業嚴格執行國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資廳發分配[2006]3號)文件中對於住房補貼有明確的要求:參照所在地 *** 機關公務員標准,並結合本企業職工住房的實際情況和企業經濟承受能力確定。
2、《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 [1994]43號)文件中第三十一條規定:所有單位,不論隸屬關系,都應執行所在市(縣)人民 *** 對房改工作的統一部署和規定。
二、國務院規定房改政策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省份的不同,存在差異是正常的,不能做為不發的理由
1、《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調整職工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計提基數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字【1999】56號)第四條規定:按照房改屬地管理的原則,駐濟以外的省屬單位執行所在地的有關政策,中央駐濟單位參照本通知執行。
第五條、調整職工住房補貼,是省委省 *** 為加大住房貨幣分配力度,進一步增加職工住房消費能力,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發展而採取的重大措施。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單位職工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的計提發放和管理工作,把省委省 *** 對廣大職工的關懷落到實處。
2、《山東省財政廳關於給離退休人員發放住房補貼的通知》(魯財綜字[2000]7號)文件中也要求:給離退休人員發放住房補貼,體現了省委、省 *** 對老同志的關懷和照顧,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積極做好計提和發放工作,把省委、省 *** 對老同志的關懷落到實處。中央駐濟單位可參照本通知執行。
3、《山東省財政廳關於提高離退休人員住房補貼比例的通知》(魯財綜[2001]74號)文件明確指出,考慮到今後離退休老同志住房維護方面開支明顯加大的新情況,為使他們的生活水平不受大的影響,經省委、省 *** 研究決定,從今年10月1日起,將駐濟離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比例,由現在的10%提高到35%,與在職人員一致起來。計發住房補貼的月工資基數仍按魯財綜字[2007]7號和魯財綜字[2000]30號文件規定執行。
文件還要求:駐濟以外省直單位的離退休人員住房補貼發放比例,按照房改政策屬地原則,一律執行駐地住房補貼政策和標准。
提高離退休人員住房補貼比例,體現了省委、省 *** 對離退休老同志的關懷和照顧,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按照有關規定作好發放工作。
三、任何企業都應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黨和國家、 *** 的政策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章總則中第五條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 *** 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八條中規定: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四、給離退休職工發放住房補貼,是企業勞動者勞動福利的延續,適應《勞動法》勞動者享有平等的「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章總則中第三條規定: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
⑻ 事業單位退休後房補能拿多少
1、離退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
2、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3、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
4、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5、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職生活費,在按以上標准增加離退休費的基礎上,1934年前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二)退休人員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申領住房補貼條件有哪些?
1、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後,凡易地安置自行解決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別增發一次性住房補助費。事業單位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它們不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
2、一般是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科學、衛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為直接目的的社會組織。住房補貼是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綜上所述,我們對於在事業單位上班退休後怎麼辦理住房補貼的問題,對於申請住房補貼的條件,我們也應該了解一下,這樣有利於我們辦理,不符合是不能辦理的,所以辦理前,多了解一下相關的辦理申請條件和手續。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
第十三條規定,要在對城鎮職工家庭住房狀況進行認真普查,清查和糾正住房制度改革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建立個人住房檔案,制定辦法,先行試點的基礎上,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穩步開放已購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交易市場。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實行准入制度,具體辦法由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