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下崗工人是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歷史問題,可以在55歲辦理退休嗎
所說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是在政府延遲時間辦退休的舉措都還沒頒布以前,仍需要依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精神實質實行。依照該文件信息要求,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為男士60歲,女工人為50歲,女幹部為55歲;具備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工作時間工作的人員,男士為55歲,女士為45歲;合乎病退條件辦退休工作的人員,男士為50歲,女士為45歲;假如歸屬於女士自由職業者法定退休年齡為55歲。
總的來說,2003年買斷工齡的國企下崗職工,在社保繳費滿15年前提下,年紀達到55周歲女士其實是可以辦退休的;假如是男士還是得堅持到60歲才可以辦退休,但是現在能夠爭得國家個人社保補貼,經濟困難的也可以申請低保政策。
B. 兩會中對原國企買斷工齡的下崗職工退休年齡有何新規
買斷工齡,是國企改制中安置職工的方法,所謂買斷工齡,是按每年工齡給予一定數額的人民幣買斷職工身份,並不是以前的工齡不再計算。以前養老保險中視同繳費年限的連續工齡和實際繳費年限,依然與買斷之後重新就業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職工是否是買斷工齡再就業人員,與退休年齡無關,退休年齡依然從國發(78)104號文件規定,為管理崗位年滿55歲,工人崗位年滿50歲。
附: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75.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職工在用人單位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C. 破產企業買斷職工可以55歲退休嗎
只有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才可辦理退休手續。鄂爾多斯並不在內。
D. 企業女職工買斷後自己交養老保險退休年齡是50周歲嗎
原企業女職工下崗後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年齡是55。 按照現行社保政策,需同時內滿足以下兩容個條件的參保職工,方可在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2. 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在單位時,如果職工身份是女職工,退休年齡就為50周歲;如果職工身份是女幹部,退休年齡就為55周歲。早在1978年,國家就發布了國發(1978)104號文件,明確規定女工50周歲退休,靈活就業女55周歲退休,是後來根據實行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制度之後給予規定的,靈活就業養老保險,是屬於自願的性質,可以參保,也可以不參保,而女工就必須參保繳費。靈活就業女性無法確定其幹部或者工人身份,因此定為55周歲,隨著延遲退休的計劃逐步實行,退休年齡的規定將走向一致!如果是交到社保局靈活就業窗口的話,那麼退休應該是5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