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職工醫保大病報銷比例是多少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大病報銷比例為:1、離拿弊昌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2、工齡30年以上,醫療葯費報銷90%。3、21年至30年以下的報銷85%。4、15至21年以下的報銷80%。5、不滿15年的報銷75%。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卜枯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消扒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㈡ 上海退休大病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一、住院醫療保險待遇,起付標准以上的基本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按一級醫療機構85%、二級醫療機構75%、三級醫療機構65%的比例支付。
(二)其他城鄉居民按一級醫療機構85%、二級醫療機構70%、三級醫療機構55%的比例支付。
二、門診慢性病待遇,參保人員按規定就醫發生的門診指定慢性病門診專科葯費,統籌基金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70%、其他定點醫療機構50%的比例支付。統籌基金每人每病種當月最高支付50元,超出部分由參保人員支付。
三、門診醫療保險待遇,參保人員按規定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葯品費用,由統籌基金按以下規定支付: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在基層選定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按80%比例支付;經基層選定醫療機構轉診後30日內在其他選定醫療機構和指定專科醫療機構就醫按50%比例支付;未經基層選定醫療機構轉診直接到其他選定醫療機構和指定專科醫療機構就醫按40%比例支付。
(二)其他居民在基層選定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按60%比例支付。
(三)參保人員在經衛生部門批准實施基本葯物制度,並實行基本葯物零差率銷售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擾絕,一般診療費按70%比例支付。
(四)統籌基金支付的普通門診葯費,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每人每年不超過1000元,其他城鄉居民每人每年不超過6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 個人帳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之外的醫療費;個人帳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負。
第二十九條 嚴重疾病住院治療的醫療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一)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負擔一定比例。對退休人員負擔醫療費緩空姿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嚴重疾病的范圍,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准,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的分擔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
第三十條 起付標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統籌虧灶基金不予支付。
㈢ 退休醫保報銷比例
相關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可知,參加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所累計的繳費能夠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按照國家規定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的相關待遇,比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