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退休和靈活就業退休有區別嗎
法律分析:靈活就業和企業退休後拿退休工資標准和計算方法是沒有區別的,退休工資多少和你繳交養老保險的工資基數和繳費年數有關系,也和未來退休地區有關。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B. 靈活就業人員和企業職工退休一樣嗎
法律分析:一,企業退休與靈活就業退休:
1、在退休年齡上,是一樣的,都是男性60周歲,女工人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
2、在退休待遇上,是不一樣的,企業退休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個人賬戶以及統籌賬戶的金額是有區別的。
二,養老保險退休金的組成:
1、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
2、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3、其中,由於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90年代才開始逐步建立,因此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
4、只有在《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才享有過渡性養老金,即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