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財政廳
關於江西省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贛人社發〔2020〕25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屬及中央駐贛企業,省直及中央駐贛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2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1%增加。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三、資金保障
按照本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中央和省級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予以適當補助,不足部分由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結余基金及各地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解決,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辦理程序
由單位申報,主管部門匯總,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指導。
五、其他事項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有關政策仍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省民政廳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提高企業軍轉幹部解困標准和增加部分軍隊退役人員生活補助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08〕11號)規定的原則執行。
六、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運行,盡快將調增後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2020年7月14日
來源依據: http://zfgb.jiangxi.gov.cn/art/2020/8/21/art_45495_2740204.html
❷ 31省份養老金已全部上調,你所在省份養老金上漲了多少
2020年7月16日,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於江西省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裡面明確規定了2020年江西省的養老金漲漲幅情況,通知稱——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 2019 年 12 月份基本養老金的 1.1%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 70 周歲及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 70 周歲不滿 80 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 30 元;滿 80 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 40 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❸ 江西省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范圍:江西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法律依據:《關於江西省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掛鉤調整: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❹ 江西省企業退休2020上半年退休會重新計算嗎
會的。2020年1-8月份新增的退休人員,都還是按照去年的社平工資作為參數來計算養老內金待遇。容待8月份左右新的社平工資出台後,根據新的社平工資確定繳費基數的上下限,然後按去年收入進行繳費基數申報,並對前幾個月的繳費進行多退少補。繳費基數調整到位後,再進行前幾個月新增的退休人員進行養老金待遇的重新計算,並會進行補發。
❺ 江西省2020上半年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會在下半年重新核算養老金嗎
江西省2020年上半年企業退休人員,在2019年江西省社會平均工資公布後,即重新核算養老金,對今年上半年退休人員進行「社會平均工資補差」。
所謂「社會平均工資補差」,指的是本年度前半年期間計發養老金時,由於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還沒公布,暫時按上上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計發養老金遺留的差額,什麼時候公布了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再補差。
以北京為例,某人2018年2月退休,3月開始領取養老金,本應按2017年社平工資標准8467元計發養老金,但實際上這個數據是5月26日才公布的,由於退休之月2017社會平均工資還沒公布,所以只好暫時按2016年的社平工資7706元計算,然後在2018年6月15日發放養老金時,一次性補發2018年3月-6月的社平差額,並自2018年6月15日起,每月按新標准發放養老金。
❻ 江西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何時出台
江西省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預計全省將有348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2020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不超過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企業平均增幅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
此次養老金調整,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實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並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和標准完全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增加36元。
(6)江西省2020年退休職工工資調整擴展閱讀
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調、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退休人員多得養老金。此次掛鉤調整,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均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一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二是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1%增加。
傾斜調整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群體的統籌照顧,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❼ 江西省退休人員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范圍和時間:
江西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1%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❽ 江西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①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②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法律依據:《江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二條規定:掛鉤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①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②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