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職工總工會住院報銷方法
上海總工會住院報銷計算辦法是根據「離退休職工住院安全計劃」的支付標准,個人最高可獲得10萬元的保護。
在住院等情況下,被保險人不需要申請保險金,「退休員工住院保障計劃」是上海市職工保險互助協會承擔的補充醫療保障項目,主要基於單位參與,並輔以社區參與。通過互助和互助機制,可以幫助投保的退休人員。減輕住院醫療費用的負擔被稱為「員工二級健康保險」。
報銷材料:
1、參保人有效身份證件;
2、參保人醫保卡或社保卡;
3、上海銀行醫保認同卡或具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借記卡;
4、具體情況如下:
(1)申請門急診醫療費報銷,還應攜帶門診醫療費專用收據/急診醫療費專用收據、相關病史資料及復印件、《門急診就醫記錄冊》急診附頁及復印件(就醫關系為本市的人員在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如醫保卡報損,還需提供《醫療保險卡損壞告知單》。
(2)申請住院及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費用報銷,參保人還應提供醫療費專用收據、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清單(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醫療費清單)及復印件、出院(觀)小結及復印件。
(3)申請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費零星報銷,參保人還應提供門診醫療費專用收據、疾病診斷證明書及復印件,相關檢查報告及復印件。
5、醫保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6、若委託他人辦理,還需提供被委託人有效身份證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四十二條工會經費的來源: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項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九條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
2. 上海市退休職工住院補充醫療互助保障計劃退保手續怎麼辦理
投保人在猶豫期內可以單方面解除保險合同即投保人可以隨時退保,解除合同。
辦理退保的要求和手續:
申請辦理退保的資格人為投保人。如果被保險人申請辦理退保,必須取得投保人書面同意,並由投保人明確表示退保金由誰領取;
投保人申請退保,合同生效滿兩年且繳費滿兩年,保險公司收到退保申請後退還保單現金價值,投保人繳費不滿兩年的,保險人收取從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後,剩餘保險費應當退還給投保人。
退保人在辦理退保時應當提供以下文件:
投保人的退保申請書,被保險人要求退保的,應當提供經投保人書面同意的退保申請書;
退保人提供的證明合同成立的保險單及最後一次繳費憑證;
投保人的身份證明;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委託書﹑委託人的身份證。
3. 上海退休職工住院保障計劃報銷比例是多少報銷范圍一覽
“上海市退休職工住院補充醫療互助保障計劃”是本市一項補充醫療保障項目,通過“無病我助人,有病人幫我”的互助互濟機制,幫助參保的退休人員減輕醫療費用負擔。目前,本市約410萬名退休人員加了該計劃,其中,社區參保人數逾110方。
保障范圍
1、住院治療;
2、按住院標准結算醫療費用的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治療;
3、門診大病治療;
4、家庭病床治療。
保障力度
出現上述四種情況,對統籌基金(或附加基金)支付范圍內屬於個人自負的醫療費用,按50%-70%的比例報銷保障金。每一保障年度個人累計最高可獲得保障金100000元
保障金給付方式
1、補充醫療保障金直接匯入被保障人的本市養老金賬戶,以下四種情況除外:
(1)養老金通過黃山信用社或郵儲匯款發放;
(2)外地零星醫療費收據;
(3)家庭病床的醫療費收據;
(4)醫保減負的醫療費收據和精神病的醫療費收據;
2、上述四種非直接給付的情況,被保障人需到本會的服務點(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補充醫療保障金的給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