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0歲退伍老兵補貼新規定
1、對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施行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
(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准,每服一年義務兵役
每人每月提高4元,提至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54元。
2、提高新中國成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的生活補助標准,調整後的補貼標准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提至每人每月88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提至每人每月795元。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行上述補貼標准,仍按每
人每月50元標准發給生活補助,已對老黨品實行定額補貼的地方,補貼標准低於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給補貼;補貼標准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補貼標准發給補貼。
3、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軍人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800元。
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9個省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320元;
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80元;
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640元。
4、以下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准一覽:
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9省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
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50元;
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600元。
2. 兩參老兵最新待遇政策
中央民政部對全國參戰老兵有什麼新政策 參戰老兵的優撫政策待遇 - : 自2017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准,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三屬」定期撫恤金標准,...
對城鎮退伍的兩參人員有什麼優撫政策和待遇? - : 一個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回答戰友:我國(廣東省、廣西自治區的已經發放《參戰涉核軍人優待證》的省區除外)目前在《退役軍人保障法》實施以前,對於我們城鎮兵源的兩參(參戰涉核)退役軍人,只有與其他退役軍人一樣:懸掛「光榮之家」牌匾、榮立二等功記載於縣級「地方誌」等榮譽類型的優待以外,是沒有其他優待、優先的待遇的.但是在已經在全國人大、退役軍人事務部官網頒布的《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已經增加了對於參戰涉核軍人(城鎮兵源)的各種福利類型的優待政策,沒有意外的在今年八一建軍節就會開始實施的.
參戰退役軍人2021年補貼是多少一月? - :(一)退役安置待遇 1.退役軍官安置 對退役的軍官,國家採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 2.退役軍士安置 對退役的軍士,國家採取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
兩參老兵養老保險政策 - : 國家對於參戰老兵,並沒有特殊政策,和其他服役軍人一樣待遇,軍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和到地方之後的繳納養老保險年限合並計算,到法定年齡時,最低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的,可以辦理退休,對於困難企業的軍轉幹部,可以提前辦理退休.
兩參老兵每月有多少優撫金 - : 每個人的優撫金是不一樣的,一般有每個人的軍齡來決定,軍齡越長則優撫金就越高,相反就越低,但最少也在千元左右.
民政部對兩參人員優撫有什麼? - : 2017年民政部對兩參人員最新政策1、關於生活補貼變「榮譽金」的問題:過去制定政策,一直沿襲「扶貧」的思維,定位在「救濟困難」.由於受時間和年代的限制,這種定位與社會經濟發展明顯滯後,造成了許多問題,有關榮譽性的褒獎政...
民政部對參戰人員補貼 - : 國家對建國後的「兩參」人員(即參加過14次局部戰斗,參加過核試驗人員)有優撫政策,具體的操作機關是民政(優撫)局,因執行的都是各省、市、自治區的政策規定,所以須向當地民政局咨詢.
兩參退役老兵最新消息兩參退役老兵20l5年的優補金額有多少 - : 國家補助360元/月
兩參老兵養老保險政策 - :國家對於參戰老兵繳納養老保險,並沒有特殊政策,和其他服役軍人一樣待遇,軍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和到地方之後的繳納養老保險年限合並計算,到法定年齡時,最低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的,可以...
兩參老兵榮立三等功有什麼待遇 - : 戰時三等功享受易地安置政策,安排工作政策.退役三等功增發5%一次性退役金.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2、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
3. 現在對以前參加過越南戰爭的軍人有什麼補助
對參加過越戰的軍人有補貼
凡1954年11月1日以後入伍並參戰的,在鄉和在城市無工作單位且家庭困難的退役人員,可享受每人每月平均100元的生活補助。
具體參戰類別包括:解放江山島作戰、川甘青藏滇地區平叛作戰、炮擊金門作戰、中緬邊境勘界警衛作戰、中印邊境自衛反擊戰、「八六」海戰、崇武以東海戰、援越抗美作戰、援老抗美作戰、珍寶島自衛反擊戰、西沙群島自衛反擊戰、中越邊境自衛反擊戰、「老山、者陰山」地區對越防禦作戰和南沙群島自衛反擊戰等14次戰斗。
100塊錢這個標準是以前的,現在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多的一個月4、5百,少的也得200多!
對1954年10月以後參戰的部分退伍軍人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但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回鄉務農無工作人員;
2、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至今未再就業人員;
3、自謀職業並自繳勞保人員。
參戰人員身份的認定有兩種途徑:一是本人檔案中明確記載「參戰」字樣的;二是本人檔案雖未明確記載「參戰」字樣,但原部隊團級以下單位兩名已經確定參戰身份的戰友出具書面證明的。如果以上兩種途徑都不具備,則無法認定參戰人員身份,也就無法享受參戰人員生活補貼待遇。根據您所表述的情況,您父親的嘉獎令上記載為「對**作戰集結待命中獲得嘉獎」,集結待命屬戰備狀態,不屬實際參戰。因此,單憑此無法認定您父親是參戰人員。如果您父親可以找到兩名已經確定參戰身份的戰友證明,可先到所在鄉鎮民政所申報,再到龍口市民政局優撫科進行參戰人員身份認定,經上報審批後,可享受參戰人員生活補貼待遇。
4. 參戰人員補助標准
法律分析: 1954年11月1日以後、參加過14類戰役的退役人員,包括直接參加戰斗的人員和作戰指揮人員、作戰保障人員」,其中,「作戰保障人員」是指在作戰環境下進行後勤保障的人員。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民發200799號)文件精神,民政部門認定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范圍是目前居住農村的或者城鎮無工作單位且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對參戰老兵退休待遇以及優惠政策,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做了相關規定。
一、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准,調整後的標准見附件。其中,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不再區分城鎮和農村,實行統一標准。二、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加大資金投入,大力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准,切實保障其生活水平。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450元、不高於十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的原則,調整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標准不低於40元。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80元。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270元;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360元;對xx兵團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50元。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 第四條 從2007年8月1日起,統一城鎮和農村在鄉復員軍人定期定量補助標准,抗日戰爭、解放戰爭、解放後三個時期入伍的在鄉復員軍人的定期定量補助標准,分別提高至每人每年3360元、3240元、3120元。所需經費每人每年中央財政負擔1860元,其餘經費由市、區(市)兩級財政各負擔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