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部隊無軍籍合同制職工的退休待遇
無軍級的合同制職工退休待遇,是進入社會統籌的。相當於企業退休人員。
㈡ 軍隊非軍籍職工退休移交的政策
安置去向 移交地方政府安置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原則上就地、就近安置。對易地安置的一般回原籍安置。 接收安置程序 1.根據民政部、總後勤部下達的移交安置計劃,省級民政部門對省軍區後勤部移交的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檔案及安置去向、生活待遇等,按政策規定進行集中審核,確定接收人數及安置去向。 2.省級民政部門會同省軍區後勤部將審定人數、「安置審定表」上報民政部、總後勤部列入當年安置計劃。 3.省級民政部門根據安置去向將接收安置任務下達到有關市(州)民政部門,由部隊與接收單位辦理具體交接手續。 4.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移交地方後的基本退休費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取暖費,從移交後的第二年起,由省級民政和財政部門根據接收單位上報的「三聯單」,確定當年實際接收人數,編制經費預算上報民政部和財政部核批下撥。地方政府對退休退職職工在生活待遇方面所做的各種補助補貼及補助補貼標準的調整,由地方財政解決。 希望能幫到你!具體詳細細節,有關符合你的本人情況的,請撥打12345市政府熱線,咨詢相關部門查詢。
㈢ 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做好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以下簡稱無軍籍職工)。第三條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應當從維護無軍籍職工的合法權益出發,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無軍籍職工的政策,完善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機制,落實無軍籍職工生活待遇。
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原則。第四條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實行政府領導、民政部門主管。按照屬地原則,無軍籍職工安置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指定機構是無軍籍職工的服務管理單位,承擔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具體工作。
民政部門應當及時將無軍籍職工接收安置計劃和方案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重大問題,加強對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的指導。第五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或者協助辦理無軍籍職工黨員組織關系轉接事宜,保障無軍籍職工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第六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做好以下服務管理工作:
(一)發放無軍籍職工退休退職費和津貼補貼;
(二)按規定協助落實無軍籍職工醫療待遇;
(三)定期了解無軍籍職工情況和需求,提供必要的關心照顧;
(四)宣傳解釋無軍籍職工相關政策;
(五)按規定做好其他服務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情況,提出無軍籍職工待遇調整方案,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後,按規定通知服務管理單位執行。第七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協調利用為老服務資源,為無軍籍職工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創造條件。
服務管理單位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用工作人員、租用場地設施。第八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無軍籍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無軍籍職工遵紀守法和遵守服務管理單位規章制度的自覺性。第九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引導無軍籍職工保持和發揚優良傳統,發揮專業特長,積極參與社區建設和社會公益活動。第十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引導無軍籍職工參加社區組織開展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第十一條鼓勵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社會力量為無軍籍職工及其家庭提供形式多樣的個性化服務。
鼓勵身體健康、樂於奉獻的無軍籍職工參與服務管理,增強無軍籍職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能力。第十二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配備檔案管理設施,妥善保管無軍籍職工檔案,提供必要的檔案利用服務。第十三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定期開展教育培訓、崗位練兵,提高工作人員思想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和服務管理能力。第十四條對在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納入軍休幹部安置管理表彰范圍。第十五條對已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無軍籍離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國家對軍隊無軍籍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㈣ 上海市無軍籍職工移交地方後待遇
無軍籍職工退休後交地方管理。
例如北京無軍籍職工退休待遇是這樣規定的
1、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政治待遇。
按屬地原則將黨組織關系轉入居住地社區黨組織,參加社區黨組織組織的活動、就近發揮黨員作用。
2、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生活待遇。
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享受我市事業單位同職級退休人員同等待遇,隨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起調整退休費。
3、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醫療保障。
移交到我市後,享受我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醫療待遇。
4、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
根據民政部和總後勤部規定,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住房由原部隊負責,原部隊已撤銷的由上級單位負責。
5、軍休職工住房補貼的申領、核實和發放。
軍休職工住房補貼的申領、核實和發放,由總後勤部牽頭,組織各部隊後勤部門實施,地方民政部門配合部隊查閱檔案。
㈤ 2017年無軍籍退休移交民政什麼時候開始
軍隊無軍籍職工工資福利一般由地方財政負責,部隊統一管理除工資福利外回的許可權.如縣級武裝部答職工.一般野戰部隊沒有無軍籍職工.你們的情況,還要你所在部隊(現役單位)的負責你們的軍務或政治部門給予明確答復比較好.
㈥ 無軍籍職工退休後傷殘待遇怎麼處理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