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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2016退休人員漲工資最新消息

發布時間:2024-06-16 08:51:11

『壹』 山東退休人員漲工資2016年新政策m

養老金調至6.5%實現12連漲。3月5日,總理在人大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回表態,2016年繼續調整退答休人員待遇,確保養老金足額發放。所以,養老金上調已是定局,只等待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正式文件後,各省市自治區制訂具體方案後實施。預計在6月底以前調整後的養老金能夠劃入個人賬戶。

『貳』 2016年退休職工漲工資最新消息

你好!二O一六年退休職工漲工資
最新消息
?這個問題是這樣的,退休職工漲工資已經十一連漲了,隨著市場物價的增長,今年還會漲退休工資的,據最新消息,退休職工漲工資再增百分之十。這是十二連漲了。祝你開心好運!

『叄』 濱州市2016年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多少

山東省濱州市2016年企業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定額調整沒有增加70元,再按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數額1.8%增加,並對高齡人員予以傾斜。

法律依據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魯人社發〔2016〕33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單位,各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各中央駐魯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8%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繳費年限長短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按不同的繳費年限確定月增加額,具體標准為:

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57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和8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分別按下述辦法增加養老金:

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2.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75周歲和8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60元和40元。

三、資金列支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相關問題處理

(一)按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另行制定。

(二)按本通知調整基本養老金的退職人員,系指按《勞動保險條例》第13條丙款、國發〔1978〕104號、魯革發〔1972〕14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人員。

(三)本通知所稱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系指按魯政辦發〔2011〕64號等文件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以及按魯人社發〔2015〕29號等文件規定以個人身份補繳、補繳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可以認定的視同繳費年限、補繳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四)確定本人月基本養老金基數時,企業退休人員按魯勞社發〔1999〕82號文件及有關規定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魯人社辦發〔2015〕78號文件及有關規定應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待遇項目確定。

(五)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律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組織實施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市、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養老保險管理工作規范、基礎信息齊全准確的,經統籌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由負責統籌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辦理。尚不具備條件的,可由單位或單位主管部門協助辦理。各市要按照省統一部署,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


2016年9月8日

『肆』 2016年的養老保險金漲多少錢退休的養老保險金紀念20020。退企業退休的養老保險及養老保險,今

2016年退休人員按6.5%增加基本養老金。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的規定,2016年退休人員按6.5%增加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具體增加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建議直接咨詢當地人社局。以下提供山東省的規定,僅供參考: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魯人社發〔2016〕33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單位,各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各中央駐魯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8%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繳費年限長短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按不同的繳費年限確定月增加額,具體標准為:

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57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和8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分別按下述辦法增加養老金:

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2.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75周歲和8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60元和40元。


三、資金列支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相關問題處理

(一)按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另行制定。

(二)按本通知調整基本養老金的退職人員,系指按《勞動保險條例》第13條丙款、國發〔1978〕104號、魯革發〔1972〕14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人員。

(三)本通知所稱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系指按魯政辦發〔2011〕64號等文件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以及按魯人社發〔2015〕29號等文件規定以個人身份補繳、補繳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可以認定的視同繳費年限、補繳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四)確定本人月基本養老金基數時,企業退休人員按魯勞社發〔1999〕82號文件及有關規定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魯人社辦發〔2015〕78號文件及有關規定應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待遇項目確定。

(五)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律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組織實施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市、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養老保險管理工作規范、基礎信息齊全准確的,經統籌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由負責統籌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辦理。尚不具備條件的,可由單位或單位主管部門協助辦理。各市要按照省統一部署,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


2016年9月8日

『伍』 退休人員漲工資2016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1、2016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2、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3、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4、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陸』 退休人員漲工資2016年新政策

上海市:企業退休人員
①先統一增加80元;②按本人繳費(含視同繳費)每滿1年增加2.5元;③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①先統一增加80元;②再按照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增加4.5%。
北京市
一、定額調整: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一)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為貫徹多繳多得的原則,2016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與調整前個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將退休人員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4855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此次調整實施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准逐漸加大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
陝西省
1.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77元。
2.企業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為基數增加4%。
3.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4.2016年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雲南省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疊加調整。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滿足多項條件的,疊加調整。
(1)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二類地區和三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類地區、五地類區和六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其他地區按一類地區標准調整。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遼寧省
方式一:定額調整
企業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5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機關事業單位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其他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8元。
內蒙古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低於700元的,可先調整到700元後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
福建省
(一)定額調整部分:企業退休人員按省級統籌范圍內2015年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66%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各統籌區范圍內2015年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5%調整。
(二)掛鉤調整部分:
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4%調整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標準的4%調整增加。
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四川省
(一)定額調整辦法。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二是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安徽省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見角進元)。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
江蘇省
固定額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標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採取統一標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發給。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掛鉤辦法略有不同。
企業退休人員統一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2.3%掛鉤,這與往年的做法一致;考慮到過去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退休費全省同職務職級的退休人員都是一個標准,為了與原有做法保持適當銜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掛鉤比例為1.8%,還有一部分與全省同類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掛鉤。
廣西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
(二)掛鉤調整:
1.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從繳費年限滿15年起計算,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按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保留1位小數點,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資料庫記載數據為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
2.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按其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含按桂人社發〔2016〕1號文件規定加發的退休補助)的4.1%增加基本養老金。
新疆
(一)定額調整:符合2016年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0元。
(二)掛鉤調整:
1.按繳費年限調整。符合2016年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先增加45元。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滿1年增發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按本人2015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3.5%(四捨五入到元)。

『柒』 山東2016企業退休金調整最新方案了解山東省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內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容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山東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捌』 2016年山東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退休金補發什麼時間開始

九月份補發。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亮敗搜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枯圓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敬歷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2016年山東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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