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員退休後有什麼增加收入的方式和途徑嗎
自上個世紀80時代因為在我國實行嚴格計劃生育,造成我國生育率水準發生明顯下降,人口構成也在發生明顯變化。人口構成的改變對中國經濟發展具備顯著危害,特別是時下在我國處於「未富先老」的經濟條件下,這不但促使在我國人口紅利消失,更促使在我國養老保險金付款的壓力不斷增加。
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社會的進步,診療技術實力不斷提升,人類壽命顯著增加,生活質量也是有顯著的改進。受人口總數提升及其人類壽命的延長的危害,商品經濟及其社會交換的次數也相應提升,市場經濟漸漸地替代自然經濟逐漸佔領主導性,市場化職責分工的標准化水平也相應提高。
現在你知道答案了嗎?對此,你們有什麼看法呢?
2. 公務員刑滿釋放後退休待遇
國家公務員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醫療等其它福利待遇。1、政治待遇。政治待遇是指國家公務員退休後應享有的政府權利。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其基本政治待遇保持不變。各有關單位要按照黨和國家的政策規定,組織退休公務員學文件、聽報告,參加有關的活動,通報有關情況,使他們及時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內外大事,勉勵他們在新的形勢下,繼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發揚光榮傳統,永葆革命青春。2、生活待遇(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務員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後,國家公務員實行職務級工資制。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其退休金的計發辦法是: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工具工資均按原工資的100%計發。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公務員基本退休金也應適時調整。其調節辦法是:在國家統一調整生活必要品價格時,退休公務員可按在職國家公務員並入基礎工資的補貼數額增加退休金;在職國家公務員根據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指數調整工資標准時,退休公務員可按調整工資標準的幅度度相應提高基本退休金標准。(2)地區津貼。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實施後,各地將建立新的地區津貼制度。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可享受原單位所在地同職級在職人員的地區津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三條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條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3. 改革開放以來,為什麼每年都要調整提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呢
依據歷史記錄,從2005年到2019年,我國完成了持續15年養老金增長,這樣一個發展趨勢,那樣,做為退休職工,實際上他的養老保險金都是持續15年提高,自然,這些15年沒退休人,大部分他的退休工資每年都是正常的提高。那樣,他們的養老保險金每一年正常的持續增長的基本條件?事實上有許多緣故,他們的養老保險金正常的提高幾個主要因素。第一個主要原因是GDP不斷攀升,留意到GDP總產量每年都在升高,那也是養老保險金正常的增漲的一個重要要素。
總需求不斷攀升。物價飛漲造成手上貨幣的購買力降低,即然貨幣的購買力降低,那樣退休職工的養老保險金就不可避免要提升。另一個主要原因是顧客物價指數的升高。此外,顧客物價指數的增速。CPI上漲是提升養老退休金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最終,養老保險基金的賬戶余額,也符合預期增長,由於相對來說,收益依然高過開支。並且,養老保險基金總的賬戶余額已經提升。因而,養老保險金一般每年都要提升,這對所有人而言都是一個主觀因素,尤其是對退休職工而言。我們能說對人人都有積極主動的影響因素,主要原因是,實際上,大部分人都有社會養老保險,因而,養老保險金一般每年都要提升,這被稱作對成員的積極作用。養老服務金福利每年都在提升,這增強了組員對社會養老保險的自信。
4. 60後開始退休,會帶來哪些社會效應
60後開始退休了,而且是退休的60後中的大多數人也趕上了如今的時代潮流,同時也趕上了落實是如今的數字化發展的潮流,也越來越被人推崇,而如今是一個新的時代——數字化社會。而如今的時代已經在各個方面改變了老年人的一些觀念,一些老齡的人也不會像之前老齡社會上一樣出現那種比較古老的觀念,60零後的人也在不斷的改變自己,形成了一個新穎的標准,所以60後他們也是神經改革開放的群體,所以他們也是在我們如今的時代中不斷的改變。
因為60後的人,個人經驗都是他們肯定會給他們所有的企業單位帶來一定的經濟價值,所以他們是很有個人價值的,不斷的他們也會有自己的想法,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所以我認為自己只要有想法,那麼完全是可以這樣做的。60後開始退休,也是一個面對中國現實的一種行為。
5. 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跟工齡有什麼關系呢
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上漲有一部分是跟繳費年限有關。嚴格來說, 工齡是過去的老概念,並不一定等於繳費年限了 。
工齡最初建立於1951年《勞動保險條例》,當時分為本企業工齡和一般工齡。後來本企業工齡,在《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中,相關稱呼變為 連續工齡 。
連續工齡,大家很明白就是從就業以後不能中斷的工齡。1978年《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中明確退休需要連續工齡滿10年以上。在當時只有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才有連續工齡,主要是憑借職工檔案記載,退休費都是由用人單位承擔。
後來,我國經濟形勢蓬勃發展,其他經濟主體不可能跟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一樣給退休人員供養終身。這種情況下,國有企業和普通企業又處於不公平競爭狀態的。另外,也對人員的流動產生不利影響。國有企業負擔要比普通企業重的多。為此,1991年才推動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繳費啊,沒有連續工齡的只能以實際繳費年限為准。
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後,我們的養老待遇計發模式到2005年才統一確定為現在的模式。
2005年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明確,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務院適時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過程中, 究竟以何種因素為依據來增長養老金呢 ?
有的人是建議以工齡和繳費年限的因素。這一點國家專門設立了按繳費年限調整的部分,一般來說每年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1~3元。像山東,浙江,江蘇等很多地區,對於繳費年限越長的人群增加的標准還越高,山東省繳費年限35~45年、46年以上、每年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和3.5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下只能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
除了按繳費年限調整,實際上 社會 上關於養老金調整的建議還有很多。比如說要求進行公平調整,仍然增加相同的錢數,這也是養老金調整的很重要一部分。上海市2021年養老金調整定額部分為75元,在全國屬於非常高的地區了。定額調整部分大約能夠佔到全部養老金調整總額的20%到40%。
另外,國家一直要求貫徹養老待遇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模式。畢竟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主要是以現在的年輕人繳納的 社會 保險費,供養已經退休的老年人。因此,養老金比例調整也是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很重要一部分,這樣能夠鼓勵大家多繳費、長繳費。近年來國家一直要求向掛鉤調整部分進行傾斜。
除此以外,國家還要求向特定人群傾斜,比如說高齡老人和艱苦邊遠地區。高齡老人由於過去退休時計算養老金的 社會 平均工資比較低,再加上年老體弱需要更多的醫療支出,對他們傾斜照顧也是對他們在過去窮苦時代對國家作出貢獻的回報吧。
所以,養老金調整確實有一部分跟繳費年限相關,不過並不是佔到全部。這也是國家統籌人們各種需求和激勵機制的一種兼顧各方利益的做法。相信隨著未來我國經濟 社會 的不斷發展,退休老人們的養老金會越來越高的。
每年養老金上調方案中,年齡不夠70歲的退休人員就三大塊,一是人均增長數,二是上年工資的百分之一(各地比例有所不同),三是一年工齡加3元(各地標准不盡相同)。顯然,工齡佔了三分之一,工齡越長上調幅度越大,增加的養老金越多,你說美關系大不大!
每年養老金上調基本上都是堅持這三個原則:
定額調整,在一個統籌地平均每人調增額都一樣。如有的統籌地長4o元,有的統籌地長45元,這個金額每個人都相同。
掛勾調整,就是本人的上年月養老金多少掛勾,這與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多少有關,多繳費,養老金高,調增時也高。如按個人養老金2%調增,2000與4000元的漲幅是不同的。再與繳費年限掛勾,如每一繳費年限增2元,15年繳費年限與30年繳年限的相差一倍,這就是長繳多得。
傾斜調整。如邊遠山區的退休人員,70歲以上的老人等。70以上老人各地都有高齡專項補貼,年齡越大傾斜度越高。
從三個調整原中可以看出,養老金調整與年齡、繳費年限、個人上年養老金有關,而與「工齡」沒有關系。即使你有30年「工齡」,而繳費年限只有2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只有25年的繳費年限能參加調整。
樓主您好,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跟工齡有什麼關系呢?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嚴格來講跟工齡是密不可分息息相關的,我們所謂的工齡對應的就是你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如果你在一家正規的工作單位,並且和這家工作單位建立了全日制的勞動合同關系,那麼基本上每工作一年,對應你一年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或者是視同繳費年限。
很明顯你的工作年限越長對應的養老保險的累計年限相對來說也會更長,所以最終享受到養老金的待遇水平也會更高,同時它的影響還在於我們每一年養老金增長的因素,因為養老金在增長的過程中,它其中有一個掛鉤調整,而掛鉤調整取決於一個重要條件,就是你養老保險的累計參保年限,當你的參保年限越多,那麼你所獲得掛鉤調整的待遇水平也就會更高。
那麼很明顯一目瞭然,我們的繳費年限越長,也就意味著你的養老金在每一年增長的過程中也可以獲得一個更高的增長待遇,所以說會有這樣的一個影響,當然我們個人如果說你還沒有辦理退休,那麼在平時參加社保的過程中,盡量還是不要出現中斷的年限,保證自己擁有最大化的累計繳費年限,這樣的話才可以讓自己獲得一個更高養老金的待遇水平,而且還能夠保證今後每一年養老金增長的過程中獲得一個更高的水平。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有很大關系。工齡越長,養老金上漲越多。
近幾年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漲都是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所謂定額調整,就是在同一個地方,退休人員不分彼此,每人每月都上漲相同金額的基本養老金; 掛鉤調整,就是按照本人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從兩個方面掛鉤調整; 適當傾斜調整,就是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同時,對高齡退休人、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個月再傾斜增加一定金額的養老金。
從上面的介紹可以清楚地知道,在掛鉤調整環節中,各地都充分體現多繳多領、長繳多領。比如江蘇省在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中,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養老金2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養老金3元; 繳費年限2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養老金5元。
又比如,廣東省在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中,繳費年限15年以內的,每滿一年增加養老金1元;繳費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一年增加養老金2元。
還比如,陝西省在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中,繳費年限15年以內的,每滿一年增加養老金2元;繳費超過15年的部分,每繳費一年,每月增加養老金3元。
由此可見,繳費工齡長的職工,不但退休時可以提高養老金水平,而且在退休以後每年的養老金調整中,繳費工齡越長,增加的養老金也越多。
養老金上漲跟工齡有什麼關系?在這里的工齡只能理解為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的全部「繳費年限」了,與繳費年限無關的所謂「工齡」與養老金上漲就沒有任何關系,而作為「繳費年限」的「連續工齡」應該是有較為直接的重要關系,全國各省區市雖有所不同,但很多地方在養老金調整中都有按繳費年限每一年增加3元的方案,繳費年限越長增長的養老金也相應越多,當然這種說法只能在同樣是企業退休人員中基本適用,為啥說基本不說完全適用呢?比如重慶市規定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按15年增加,也就是說假如某一個人繳費年限只有11年也能夠與繳費年限15年的人同樣增加45元,這種情況是少數的特例,多數是繳費年限多養老金就相應增加多。所以養老金上漲與繳費年限有直接關系必須同是企業退休人員才能基本適用。而機關、事業的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從「並軌」以來,重慶市前幾年的調整方案看,與繳費年限就完全沒有絲毫關系了,他們的養老金上漲如果與繳費年限掛上鉤,他們就吃大虧了,因為企業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就有實際繳費年限了,而他們直到2014年10月開始才有實際繳費年限,雖說以前的「連續工齡」是可以視同繳費年限的,他們哪怕比企業少繳費二十多年,但是機關、事業單位有連續工齡滿三十年可以申請退休的政策,因此與企業退休人員比繳費年限他們還是吃虧的。正因為如此,重慶市並軌這幾年來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都是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上漲這塊兒分別開來的,即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跟企業退休人員一樣以繳費年限的多少來調增,而是以他們上年底的養老金數額上漲3%,這樣一來他們就不吃虧反而是贏家了,為什麼呢?由於有這個規定他們的養老金髙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5、6千元的多吧,當然還有更髙的,他們普遍就相當於按五、六十年的繳費年限在上漲養老金呀,而企業一般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44年就是最高的了,大多數人的繳費年限也就30年上下。有人問我說,這不是明擺著的「雙標」欺負企業退休人員嗎?我說:我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不過又能咋樣呢?俗話說難道你想不明白就去搬石頭砸天?我只能說,養老金的上漲與繳費年限(連續工齡)有關系,但不能理解為有絕對的對應關系。
跟工齡還是有關系的,養老金上漲的數額,其中有一項是上調的基數(北京今年3元)乘上實際工齡,工齡長,上漲的金額肯定多。
繳費工齡長的職工,不但退休時能夠進步養老金程度,而且在退休以後每年的養老金調整中,繳費工齡越長,增加的養老金也越多。在基本養老金計算的時候,退休待遇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基礎養老金直接跟繳費年限掛鉤,如果是按照60%基數繳費,每12個月可以領取0.8%的退休上年度 社會 平均工資的基礎養老金。相同繳費基數情況下,繳費15年和繳費30年,完全是兩倍的待遇。
定額調整是人人增加相同的錢數,屬於公平調整,不用多說。掛鉤調整,重點就是向繳費年限長的人群進行傾斜照顧。有的省份是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基本養老金增加1~3元。有的省份則是繳費時間越長,養老金增加的標准越高。山東省15年以下的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每年;16~25年部分增加兩元;26~35年部分增加2.5元;36~45年部分增加三元;四十六年及以上部分增加3.5元。另外,盡管養老金按比例調整,看似照顧了繳費基數,但實際上增加養老金的基礎是以上年12月領取的養老金為基礎。而我們領取的養老金,是通過養老金計算以及每年繳費年限傾斜調整以後才增加的結果。所以,依然傾斜照顧了繳費年限長的人群。
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跟自己的工齡有沒有關系呢?養老金的增長,跟自己的工齡是息息相關,密不可分的。因為每一年養老金的調整它遵循的是3結合的原則,這個所謂的三結合指的是,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這三種方式相結合,來進行增長養老金的待遇,對於任何一個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群體,所獲得養老金的增長方式都是完全一致的。
究竟什麼是工齡?工齡與養老金有什麼關系?這是我們必須要理解清楚的概念和關系。養老金待遇水平越高,然後再乘以一定的比例經過掛鉤調整之後,就可以獲得一個較高的增長待遇。那麼很顯然,我們工齡越長的人,那麼我們的養老金待遇也就會更高,而且在每次養老金上漲的時候,也可以獲得一個更高的水平,這就充分體現了多繳多得,長繳長得的基本原則。
如果想在退休後,多領養老金,在職的時候就要多交社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每個月都按規定繳納社保。工資越高,社保繳費基數就越高,每個月交的社保就越多,退休後養老金待遇水平就越高,就是這么簡單的道理。
假如其中一位退休朋友,社保的繳費基數是60%,退休後每月養老金3000元。養老金上調比例是5%,那麼這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就會上漲150元。工資上調後,每月的養老金是3150元。
假如另一位退休人員,同樣工齡是30年,但是社保的繳費基數是100%,退休後每月養老金是5000元,養老金上調比例是5%,那麼這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就會上漲250元。工資上調後,每月的養老金是5250元。
我們再拿數據來舉個例子,這樣我們就可以直觀感受到不同。相同的條件某一地區,我們同屬一個地區,養老金上漲後,那麼養老金有多少呢?第一:1500元養老金,繳費年限20年:
那麼養老金1500元,工齡20年,近兩年養老金上漲307元,如果不享受高齡補助,養老金共計上漲267元。
第二:2000元養老金,繳費年限25年:
那麼2000元的養老金,工齡25年,近兩年養老金上漲339元,如果不享受高齡補助,養老金共計上漲299元。
第三:5000元養老金,繳費年限42年:
那麼5000元的養老金,工齡42年,近兩年養老金上漲535元,如果不享受高齡補助,養老金共計上漲495元。
綜上所述,養老金能有多少,主要跟工齡長短,崗位等級,職稱高低有直接關系。退休後還享受各種補貼,比如說房補等。同時必須指出,我們的退休金待遇水平受很多因素影響,比如說退休地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基數,還有退休年齡等等。
是這樣的,養老金上漲,會兼顧到公平性和激勵性等因素,工齡(這里指的是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只是影響養老金上漲金額的一個因子,並不是全部。
我們知道,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上漲額度,是取決於這幾個部分的,一個是定額調整,這就看當地的標準是是什麼,一般都是幾十塊錢的樣子;一個是掛鉤調整,這裡面一方面就跟個人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掛鉤,比如說每繳滿一年,就會多增發一點錢;一方面就跟個人的養老金水平掛鉤;最後一個是傾斜調整,比如說年齡大的退休人員,還會額外再享受一定的增長。
因此,工齡長(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不僅是在退休時拿到的養老金相對會比較多一些,而且在養老金上漲中也會獲得一定優勢,保持較長時間的社保繳費狀態,還是很有必要的。
@社保當家,感謝你的閱讀。
准確的說,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上漲是跟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有關的。
工齡這種說法是一種老的概念,是一種時代的產物。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出現了工齡一說,從此工齡就與一個人的退休掛鉤起來。
最早的退休是由單位或企業來供養,來給企業和單位造成很大的負擔,有的企業後來倒了,也跟這個有點關系。
改革開放以前是計劃經濟,還沒有民營企業一說,所以一般人有一個工作也就是幹了一輩子。1978年《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連續工齡滿10年以上才可以辦理退休手續。
現有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從1991年開始推動的,2005年才開始全面實施。正因為如此才有了視同繳費年限這樣概念。工齡這樣的概念就此走入 歷史 。有人現在把繳費年限當成是工齡,實際上二者並不是一回事,但是習慣這樣稱呼了。
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決定了一個人的養老金水平,在每年的養老金調整中,繳費年限還是一個很關鍵的因素,所以繳費的年限越多,在大部分省份都會有按年給予補貼的。
基本養老保險體現了基本保障,也是鼓勵大家增加繳費時長的。
6. 從哪一年退休算中人中人退休金計發進展如何
樓主你好,所謂的退休中人一般指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因為2014年10月份開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正式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那麼也就是在2014年10月份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就被稱之為是退休的中人了。
當然,這部分中人的退休金發放,他和之前老人的退休金發放的計算方式,是完全不一致的,因為從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開始,那麼實際上他的這個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就跟我們企業在職職工累積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幾乎是一樣的,但是,畢竟,退休的事業單位的老人所拿到的退休金要遠遠高於這個退休工人的退休金待遇,所以,國家在當時就提出了,過渡性10年的一個補償養老金的一個待遇。
那麼時至今日,實際上有很多地區並沒有將這個補償性的養老金發放到位,所以說這就形成了事業單位中人和事業單位的老人,養老金的差距是很大的。但是既然有這樣一個10年的過渡性的政策,雖然說很多地區沒有將這個過渡性養老金發放到位,但並不意味著他永遠不會發放到位,只不過具體的一個落實方案還沒有下發,而且有些省份已經確定,慢慢的要給予補發,所以說,發放到位只是一個時間性的問題。
自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開始按月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總額,如繳費基數低於社平工資60%,按60%繳納,如果繳費工資高於社平工資300%,超出部分不繳納。繳納比例為單位20%,個人比例8%,繳納從例下調後,單位16%,個人比例不變,個人繳納部分全部進入個人賬戶,享受統一的記賬利率,2019年記賬利率為7.61。
除職工養老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繳納職業年金,職業年金繳納基數為本人工資總額,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4%,職業年金部分計入個人賬戶,享受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
由於中國在新政策執行前參加工作,因此在計算養老金待遇時會將新政策執行前的工齡計為視同繳納年限,具體計算時包含: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個部分
單位和個人繳費的職業年金全部進入個人賬戶,達到退休年齡後可按月領取養老金,按照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職業年金月待遇標准,計算方法參照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發完為止,本人身故時按遺產繼承。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終,為新老政策的過渡期,過渡期按新老辦法同時計算養老待遇,當新辦法的養老金待遇(含職業年金)低於老辦法時,按老辦法執行,當新辦法高於老辦法時,超出部分按年不同比例發放。
臨界點(2014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就算是「中人」,這里說的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自從這一天開始,每一天都有無數的「中人」在退休,可是,每一個人退休之後領取的養老金比在職時的打卡工資懸殊幅度都是相當的大,有的人少了1000多元,有的人少的更多。
這些「中人」們一問,得到相關部門的答復基本上都是一樣的:沒有計算好呢,等到計算清楚之後,多退少補,一分錢不能少,放心吧!好啊!等吧,既然這樣,哪有什麼不放心的呢?
結果,從臨界點之日起一直到現在,五年時間過去了,除了每一年4%~6%的幅度調整養老金之外,大部分的「中人」基本上和原來的養老金變化不大啊。這些人再一次詢問相關人員,得到的回復還是沒有算清楚。
這就怪了!為什麼會這樣慢呢?五年計算不清楚「中人」的養老金,到底是因為什麼呢?是不會計算,還是算不出來或者是根本就沒有計算?連不是「中人」的人都感覺到不是那麼對勁。各種各樣的猜測都有,有的向好處猜,有的向不好處想。
事實上,從2018年開始就有好幾個省份的個別地區宣布,要加快推進「中人」養老金的兌現速度,以最快的速度解決好這個問題。結果呢,到現在為止,依然還有很多很多的地方沒有弄清楚。
一些網友已經耐不住性子了。請看個別的網友說的:
還有很多的說法或者說是意見,反正就是認為,「中人」的養老金來得太慢了。
在這里,我相信相關部門的相關人員一定也是非常著急的。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計算清楚並且發放到位,這應該是這些工作人員的目的和出發點。
但是,我覺得,應該抓住問題的關鍵,拿出切實的措施,下大決心,銳意改革,突破難點,不是不能解決的。
是的,應該按時發放這些「中人」的養老金了,不然的話,退休的「中人」越來越多,不就越來越難了嗎?
所以說:
有關部門趕快下定決心,拿出切實的措施來,以盡快地兌現這些人的養老金!
這個問題,我剛剛那回答過,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都有中人,你問的應該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吧!中人退休金計發工作正在提速!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從哪一年退休算中人呢?中人的退休金計發進展如何?
這個問題對於廣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來說是十分關心的一個問題。
哪一年退休的人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呢?這是指在2014年9月30號之前參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號之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
因為在2014年10月1號,養老金正式並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正式開啟改革,不用繳費就能領高額養老金的時代一去不復返,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要每月繳納8%的養老保險費和4%的職業年金。
也就是說,退休中人指的是在改革前參加工作,在改革後退休的人。對於中人的養老金,目前實行的是新老辦法對比,實行保底控高。
一般來說,按照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待遇會更高一些,所以國家設置了十年的過渡期,第一年補發高出養老金的10%,第二年發20%,一直到2024年補發100%,到時就完全按照新辦法計發養老金了。
不過,補發政策沒有出台,補發工作進展緩慢,所以現在退休中人依然領的是預發養老金,不是真正的養老金。
有一個好消息,近期中人養老金補發的工作有加速的跡象,因為很多城市正式啟動了中人養老金的補發工作。
都有哪些省份和城市呢?從省份來看是江蘇,福建,河南等地,具體的城市分別是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福建省漳州市、福建省寧德市周寧縣。
另外,河北邯鄲的退休人員也反映說接到了核算養老金的通知。
四川也召開了機保中人政策研討會,認為中人養老金補發完善方案比較可行。
所以種種跡象表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補發工作的步伐正在加快,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城市加入到正式補發中人養老金的隊伍中來。
這也是廣大退休中人們翹首以待的一天,希望能快點到來。
從哪一年退休算中人?中人退休金計發進展如何?這里有兩個問題需要回答,下面分別進行解答與闡述。
從題目分析,題目中所指退休中人,肯定為機關事業退休中人無疑。究竟從哪一年退休算中人呢?准確的回答應是,按養老並軌時間節點,即2014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而且,實際和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者,即為機關事業退休中人。
提出中人養老金計發問題,並討論展望中人養老金計發進展情況,這的確是一個雲山霧罩,山高路遠的一個棘手問題。沒有第一手資料,不掌握有關重要信息,哪如何預測進展呢?真有點「亱半臨深池」的感覺在其中!
我大膽談出自已的拙見與認知:從獲得的相關有限信息可以預知,涉及養老金重新核定的各種參數、數據,都已確定並下發到位,已不存在任何的技術性障礙了。這就是說,計發辦法的完善與調整,還是十分完備和科學的。現在,具體的套算、核定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之中,由於核算數據千頭萬緒,整理與驗算工作必須慎之又慎,不可能一蹴而就。
但是,可以肯定地講,曙光就在眼前,機關事業退休中人「預發養老金」,被「全額養老金」所替代的日子就在前頭,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老人是指1998年6月30日前已退休人員,中人是指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1998年6月30日後退休的人員。新人是指1998年6月30日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
1、「老人」:指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前參加工作(全國各地啟動時間有先有後,並不統一),啟動前退休的人員。「老人」無需繳納 社會 保險費用,按照實際工作年限等情況,按照過去的老辦法計發退休金。
退休時的工齡=實際工作的工齡(特殊工種折算工齡)
2、「中人」:指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前(1992~1995年, 具體時間以各地啟動時間為准)參加工作,啟動後退休的人員。
啟動前無需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此前的工齡稱為視同繳費年限。啟動後,需要繳納 社會 保險費用,並以此作為工齡,繳納 社會 保險這一段的工 齡稱為實際繳費年限。工齡達到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方可退休。
退休時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1992~ 1995年前實際工作年限,可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 +實際繳費年限
3、「新人」:指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後參加工作,啟動後退休的人員。養老保險必須至少繳足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才能退休。
(6)退休人員看改革開放擴展閱讀
我國改革開放後,在20多年來的退休人員社保制度,也就是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的政策變革之中,出現了兩次重要的階段性改革,出現了兩次所謂的」老人」、"中人」和「新人」的劃分,也就產生了兩類有所區別的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老人」 "中人」和「新人」。
相同之處:
1、稱呼:劃分以後,涉及到的人群都分為三類,人群叫法都有相同的稱呼,都叫"老人 "中人」和「新人」。
2、依據:均是退休養老制度的改革,均以改革時間節點為分水嶺。改革時間節點前參加工作,並已退休的人員,稱為"老人」,改革時間節點前參加工作, 改革後退休的人員,稱為"中人,改革時間節點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稱為"新人」。
3、結果:都和退休後的養老金計發有著根本性的聯動關系,執行「老人」老辦法,「中人」過渡法,「新人」 新辦法。
不同之處:
1、兩次劃分的時代背是和目的不同
第一次,1992~1995年,是企業人員退休制度的改革。
第二次,2018年10月1日,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制度的改革,和企業人員退休制度並軌。
2、兩次劃分的政策指向性人群不同
第一次,面向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第二次,面向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3、企業退休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中人的養老金的計發結果不同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有10年過渡性差額補貼,企業單位中人沒有補貼。
題主這里所說的退休中人應該是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為了徹底結束退休金待遇的「雙軌制",2014年10月1日,國家推行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此,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與企業職工一樣,在職時要繳納 社會 養老保險費用,退休後在養老保險基金領取養老金。在2014年10月1日以前巳經參加正式工作,以後才能陸續退休的人員稱為"中人"。
為了使「中人"養老金不減少、不吃虧,國家把他們並軌以前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並以一筆過渡性養老金作為補償。還把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這10年,作為中人養老金計算的10年過渡期,釆取新、老兩種辦法來計算退休金,限高保底。
由於中人養老金計算在視同繳費年限、工資增長率、計算參數等方面的復雜性,致使退休中人的正式養老金方案歷經幾年也沒有出台,也使得各地自2014年10月1日以後陸續退休的中人只能統一按照2014年9月份的工資標准來計算預發養老金,也可以稱為臨時生活費。
陽光總在風雨後,2017年底,浙江省象山縣在全國率先對退休中人的正式養老金進行了理順、補發。隨後,江西省贛州市、陝西省鳳縣、甘肅省平涼市、山東省東營市和濰坊市、安徽省肥西市等地先後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進行了補發和兌現。
2018年12月,四川省在全國第一個大范圍理順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職業年金待遇,並進行了補發和兌現。進入2019年以來,江蘇、廣西、雲南、湖南、貴州等地社保部門都相繼公布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正式養老金巳理順並即將進行補發的消息。
從各地進展來看,各地退休中人正式養老金、職業年金的待遇應該會陸續進行補發和兌現。
別亂講:一直以來"企退″才有"中人″!
2014年後"事業"也繳社保後,"事退″也有中人了!
1995年前(非"企業″社保繳費試點城市,如合肥市)"企退"視同繳費年限",即:1994年前參加工作的,均為"企退中人"!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均為"中人″!
企退人員1995年後參加工作的,退休就不屬於"中人″!
同樣的"事退人員″2014年後參加工作的,到退休也不屬於"中人″!
給你畫好線了嗎2014年9月31日到2024年9月31日。中人!
很多人被中人的定義搞糊塗了,尤其是機關事業單位的中人。有的人認為「中人」待遇會吃虧,有的人認為「中人」待遇會賺便宜。究竟是怎樣的呢?
2015年國家決定從2014年10月起實施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改革的基本原則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辦法」。在人社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中,提出了「中人」的稱呼。文件提出,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
該稱呼很明確,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才叫「中人」。
根據定義,各省市在宣傳的時候也很明確,就是在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前退休的叫做「老人」;改革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叫做「新人」;處於中間的人員叫做「中人」。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有人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了企業社保,2014年10月1日之後才調入機關事業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話,一樣屬於「新人」。
所以,並不是哪一年退休算「中人」,而是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後辦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才算做「中人」。
如果2014年10月之後轉為企業工作、退休待遇計算,就要按照企業退休待遇計算辦法計算了,也不屬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中人」。
(一)新辦法。
2014年10月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國家推出了養老待遇計算新辦法。這一計算新辦法是參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算新辦法完全一致。
繳納養老保險產生的待遇是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對於繳納養老保險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會按照有關規定繼發過渡性養老金。
視同繳費年限的視同繳費指數,根據退休時的崗位職務、薪級級別和退休生活補貼對應的調節標准來確定的。
另外,國家還引入了職業年金,作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有效補充。
(二)老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老辦法,說起來比較簡單。
退休時發放基本工資的一定比例,再加上退休級別對應的退休生活補貼數額。
退休時的工齡長短確定了計發比例高低。工齡10年到20年,發放基本工資的70%;20年到30年,發放基本工資的80%;30到35年發放85%;35年以上發放90%。獨生子女父母、勞動模範或受到一些表彰獎勵,都可以提升一定比例的計發標准,合計最高不得超過100%。
退休生活補貼數額跟各地的經濟 社會 發展水平相一致,由各地決定。
(三)10年過渡期 。
人社部、財政部對於「中人」設置10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對中人有一個特別的保護規定,就是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如果過渡期結束,就沒有新老待遇計劃辦法對比了,也沒有保低限高。通通使用退休待遇新辦法計算養老金。
由於2014年10月以後,為了配合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也進行了修改,大幅提高了基本工資的標准,有的提升了幾千元。因此,國家明確按照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本人基本工資標准確定老辦法待遇標准,同時根據國家統一公布的工資增長率進行不斷調整。
10年的過渡期,實際上防止了一些人待遇過低,也限制了一些人養老金過高。基本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尊重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養老金繳費年限越長,退休待遇高出的部分就越明顯,不會再出現老辦法中過去10年工齡計劃比例都一樣的情況了。即使多繳費一個月,養老金也能多出幾元的待遇。過去崗位級別的差異,主要體現在繳費基數的高低上,一樣也能體現出養老金差異,但重要性大大降低。
前期由於工資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建立、職業年金制度;視同繳費指數、國家工資增長率等很多因素需要完善,因此多數地區將中人待遇理順工作拖到了2018年。隨著條件的逐步成熟,目前,山東、陝西、浙江等很多地區的中人的養老金待遇計算辦法都已經理順完畢。問題較多的四川省也正在研究制定完善方案,相信中人們很快都能夠拿上真正的養老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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