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返聘人員可以享受年假嗎
法律分析:一、從法律層面來說,退休返聘人員不享受帶薪年休假。帶薪年假是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而定的。
二、但單位可以作為福利待遇,可以給年休假。依據目前法律規定,退休返聘職工並不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但是單位可以通過內部規章制度賦予退休返聘職工一定的帶薪假日,以彌補退休返聘職工與普通職工在這方面的差別。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㈡ 退休返聘人員有年休假嗎
退休返聘人員不享受帶薪年休假。退休返聘後與單位簽訂的不是勞動合同而是勞務合同。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簽訂的是聘用協議,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而退休返聘人員是否享受年休假等待遇主要看與用人單位是否商議並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有哪些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如下:
1、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㈢ 退休返聘人員有年假嗎
法律分析:從法律層面來說,退休返聘人員不享受帶薪年休假。可以看出帶薪年休假是針對受勞動法及公務員法調節的主體設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員是不適用於上述兩法的。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㈣ 退休返聘人員有年休假嗎
法律分析:從法律層面來說,退休返聘人員不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享受基本退休養老待遇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法定條件,勞動者從而進入社會保障體系,不再受勞動法的調整。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一條: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帶薪年休假是針對受勞動法及公務員法調節的主體設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員是不適用於上述兩法的。
㈤ 退休返聘人員有年休假嗎
退休人員不享受帶薪年假。退休人員不再具有勞動者身份,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法和公務員法。退休人員也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營非企業單位、有員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員工。㈥ 返聘的退休人員是否有年假待遇
法律分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享受基本,不再受勞動法的調整。至於退休返聘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自願基礎上簽訂的服務合同。所以,退休返聘的員工與單位建立的關系一般不作為勞動關系,在現實實踐中大都處理為僱傭關系。因此,退休返聘的勞動者都無法享受帶薪年休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