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破產企業職工退休有什麼規定
法律分析:1.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2.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B. 破產企業職工退休政策
法律分析:破產企業職工退休政策:退休金和醫療費由養老、醫療保險機構分別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沒有參加的企業,或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不足的,從企業土地使用權出讓所得中支付;從處置無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所得中支付。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實施企業破產必須首先安置好破產企業職工。各有關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通知,在實施企業破產中,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產企業職工,保持社會穩定。
第五條 破產企業離退休職工的離退休費和醫療費由當地社會養老、醫療保險機構負責管理。破產企業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的,其離退休職工的離退休費、醫療費由當地社會養老、醫療保險機構分別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中支付。沒有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或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不足的,從企業土地使用權出讓所得中支付;處置土地使用權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從處置其他破產財產所得中撥付。
C. 破產職工退休新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破產單位職工,也是按照國家規定,到年齡辦理退休,沒有特殊傾斜政策,除非是國家政策性破產,才可以提前退休。1、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後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繳納社保的時間比較晚,或者因為工作的原因,中間隔了很長時間都沒有繳費的,不在同一個城市繳納的人。可以選擇躉繳,一次性繳清中間的差額,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D. 企業破產下崗工人退休新政策
破產下崗工人沒有優惠政策,下崗工人與破產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正常到社保部門辦理保險接續手續,有的企業破產後會對自己的員工進行破產安置,但不屬於國家優惠政策。
破產國有企業職工,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下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託管時,由再就業服務中心負責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下崗職工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沒有實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地區,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規定報銷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費用。為了適應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的要求,有利於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和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保障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有關法規規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均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四十七條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也就是說即便公司破產了也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補償金,否則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三條 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E. 企業破產後退休人員有何待遇
企業破產後可以退休,但還需滿足如下情形: (一)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清型余勞動能力的; (二)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四)其他情形。
《破產法》 第四條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妥善安排破產企業職工重新就業,並保障他們重新就業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據此,各有關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通知,在實施企業破答滾產中,採取各租鬧種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產企業職工,保持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