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務員退休後違紀行為如何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
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1)退休後領在職工作違紀擴展閱讀:
廣安市紀委對外公布:兩名已退休4年的民警,因任內嚴重違紀受到了降低退休待遇等處分。
據介紹,陳和平,陰明,均為廣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退休幹部,分別於2010年6月和2010年10月退休。經查,陳和平與陰明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賄賂,兩人行為均已構成嚴重違紀。
對於陳和平的處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監察部關於對犯錯誤的已退休國家公務員追究行政紀律責任若干問題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經廣安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決定,因其已退休,不再給予處分,按規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降低其退休待遇。
對於陰明的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廣安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陰明開除黨籍處分,並按規定降低其退休待遇。
『貳』 退休人員能否開除公職
退休人員也是可以進行開除公職的,公職只是一個稱謂和工資待遇有一定的關系,如果退休人員違法違紀,也會有相應的
『叄』 退休人員返聘後所犯錯誤應怎樣處理
退休返聘人員犯錯誤,一般都是解聘,如果牽扯到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該責令退賠。
『肆』 公務員退休後出現違紀違法行為,退休金還繼續發嗎
近幾年,隨著中國反腐敗力度的加大以及對犯罪行為的朔源,所以現在見猜豎諸於報端和猜睜通報的一些案件,都涉及到退休的官員,一樣被判刑入獄和開除公職。那麼這些被判刑退休官員出獄後還能繼續發放退休金嗎?
這里分兩種情況作為答案:
一是公務員在2014年以前退休(含2104年)的,退休後被查獲有犯罪行為,在逮捕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穗兆歲並被開除公職。那麼出獄後,就取消了退休待遇,也就是取消了退休金的繼續發放。如果是2014年以後退休被判刑和開除公職的,他自己也交了部分養老金,那麼他被判刑出來後是要被停發退休金的,但是如果他出來繼續續交養老保險金,交夠十五年的最低領取條件,辦理手續後,還是可以領取退休金的。
二是公務員退休後被查處有違紀違法行為,如果只屬於政紀處分,沒有達到犯罪被判刑的程度,那麼只限於黨紀處分,改正錯誤了,是不會取消退休金待遇的,退休金將得到繼續發放。
首先明確違法不等同犯罪, 如果退休的國家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或者退休後觸及並違反了刑律,被根據法律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需要從判決生效那天的下月起取消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另外,倘若退休的公務員被作出有罪的判決,但免予其刑事處罰的,在判決生效之後,其原有的退休待遇不會發生改變。
按理說違法 不等於犯罪
一般而言,當事人接受了法律的懲罰,制裁,也結束了懲罰,【包括經濟犯罪必須在退贓及繳納罰款完畢後】,————應該繼續享受所有的待遇,一碼歸一碼,不能說永遠都是處於懲罰狀態,這是我的理解,
各位網友,您的高見呢,
用納稅人的血汗錢養著你,還不能滿足你各種慾望。做出違法亂紀,遭害民眾的事,決不能慣著,必須取消退休金。我們不能替受苦,受害的民眾原諒你。
不能
『伍』 教師退休後才發現在職時有違紀行為是否要受處分
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專法判處刑罰的,給予屬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因此,如果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在退休前犯罪被開除的,不再享有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的退休待遇。自開除公職之日起,個人應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到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符合繳費年限的,享受養老。 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刑滿釋放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如果在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在1998年7月1日(包括當日)後參加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或15年的,可以補繳至滿10年或滿15年,享受養老金待遇。不受所犯何罪、是否正處於被剝奪政治權利處罰當中之影響。
『陸』 已經退休了還能給予處分么
可以,有違法行為應當受到政務處分的公職人員,在違法行為被發現前已經退休的,由於其已經不在工作崗位履行公職,不適宜給予其政務處分,但其仍應承擔從事違法行為所帶來的法律後果,退休不是逃避法律責任的擋箭牌。對於已經退休的公職人員退休前有違法行為的,其退休前實施的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政務處分法》規定,監察機關等可以對其立案調查,不因其已退休而不能管轄。對於已經退休的公職人員退休後有違法行為的,根據該條規定,也依然可以對其立案調查。這主要是考慮到,遵規守法、廉潔自律、保持高尚的道德操守,應當是廣大公職人員終其一生而不變的追求,不應當因退休而有鬆懈。而且,公職人員退休後,其在職時形成的影響力仍然存在,其違法行為依然會在人民群眾中產生不良的影響,損害黨和國家的形象,於法於理都要對公職人員退休後有違法行為的進行立案調查、作出處理。
退休的定義是什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已經退休的公職人員退休前或者退休後有違法行為的,不再給予政務處分,但是可以對其立案調查;依法應當予以降級、撤職、開除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對其違法取得的財物和用於違法行為的本人財物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柒』 公務員退休後發現其在職時經商行為如何處理
那就看是根據法律還是人情。根據法律,公務員及其家屬公職期間是不得專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屬營活動,違反這一規定會收到行政處罰,或者警告等,嚴重的會開除公職,黨籍,坐牢。退休後,也會追究責任,開除黨籍,剝奪退休金養老金等。
但從人情上,也許單位不會追究責任,讓你安度晚年。具體的情況還是要看單位的態度的。
望採納,謝謝!
『捌』 已經退休人員被開除公職,還能繼續領退休金嗎
想必很多企業單位工作人員都非常羨慕事業單位的朋友,因為事業單位的工作被稱之為「鐵飯碗」,不僅可以享受周末雙休,工資待遇高,另外平時過年過節也都有各種福利,最關鍵的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比較高,那麼如果已經退休的人員被開除了公職,那麼還可以繼續領取退休金嗎?
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很多都有公職,一般來說,當公職人員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後,該退休人員在事業單位的公職就會自動解除,因為只有公職解除後,事業單位相應的崗位或者編制才會空出來,才可以招聘新的公職人員,對於退休後公職自動解除的這種情況,養老金待遇是不會受影響的。
但是如果退休人員因為犯錯受到處分,被開除公職,那麼對養老金就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因為在我國實行養老保險並軌制度之前,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算方式是不一樣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方式與工齡、公職掛鉤,一旦退休後因為犯錯被開除了公職,那麼退休後就無法再享受公職待遇。
另外如果公職人員在職期間因為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那麼根據規定,違法違紀人員的所有公職待遇都會被取消,包括工作期間的工齡待遇也會被取消,這對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有直接的影響。
不過這一情況現在發生了變化,因為我國在2014年10月1日實行了養老保險並軌制度,並軌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採用統一的計算方式,新的養老金計算方式與職稱、工齡都沒有關系,只要達到退休年齡時,社保累計繳費年限達到了15年,那麼就可以享受養老保障,可按月領取養老金,所有退休人員不會因為開除公職而影響到養老金。
當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大家在退休後因為違法被追究刑事責任,並且已經被刑事拘留或者被判處有期徒刑,那麼在退休人員服刑期間養老金待遇是會停發的,待刑滿釋放後可以到當地社保部門申請養老金待遇,對於服刑期間的養老金待遇不予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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