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企業管理退休辦法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離)休後的生活,適應機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工資制度改革,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和建立完整的社會養老保險 體系的需要,確保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長期穩定發展,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養老保險 的范圍和對象是:
(一)納入我省各級政府人事部門工資基金管理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其他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單位的人員(以下簡稱「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非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人員和人事、工資關系掛靠或寄存在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才服務機構具有國家幹部身份的人員(以下簡稱「其他人員」)。這兩大類人員,均依本規定實行社會養老保險 。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養老保險 的覆蓋范圍為國家行政機關,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以及群眾團體的幹部和工人。
第三條省和地(市)、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機關社保公司」)是我省具體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保險業務的機構,屬事業性質實行企業化管理,接受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的領導和管理,同時接受上一級機關社保公司的業務指導。
第四條機關社保公司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法律;負責養老保險 等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給付、管理;協同做好退休幹部社會化管理的服務工作,發展福利事業。
第二章養老保險 方式
第五條建立基本養老保險與單位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存積累式養老保險 相結合的社會保險制度,實行國家、單位、個人共同負擔。
第六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別實行以下三種基本養老保險 方式: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國家幹部和固定職工實行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由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的繳納比例按月向機關社保公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機關社保公司在國家幹部、固定職工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辦理退(離)休手續後,以本規定的給付項目和標准,支付基本養老保險 金。
(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聘用制幹部、合同制工人實行退休養老保險基金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聘用制幹部、合同制工人按規定的繳納比例向機關社保公司繳納。社保公司按單位和上述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年限長短和金額多少,在上述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計發養老保險 金。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集體工人參照聘用制幹部、合同制工人的保險方式,實行退休養老保險 基金制度。
(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實行儲存積累式的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臨時工按規定其他人員的繳納比例按月向機關社保公司繳納。機關社保公司按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月份和金額多少,計發養老保險 金。
本規定范圍內的單位可根據自身的經濟能力為本單位人員建立補充養老保險 。
第七條其他人員實行按人儲存積累式的養老保險。養老保險費按各地確定的繳納比例由用人單位和個人逐月向機關社保公司繳納。機關社保公司按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月份和金額多少,計發養老保險 金。
第三章養老保險 費的繳納
第八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養老保險 費按照「以支定籌,略有節余」的原則進行籌集。具體繳納辦法是:
(一)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各單位全部在冊人員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向當地承保的機關社保公司繳納並存入在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基本養老保險 費的繳納比例應控制在單位全部在冊人員工資總額的25%以內,具體比例由各地根據實際測算的情況確定。
(二)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本人工資總額的2%,由單位按月在發放工資時代扣,匯繳當地承保的機關社保公司在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 基金專戶。
第九條其他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負擔的,按其個人實得工資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費額和個人自交的費額兩個部分組成,統一由用人單位或交由本人按月向當地承保的機關社保公司繳納,存如在銀行開設的其他人員養老保險 基金專戶。
由用人單位負擔的養老保險 費的繳納比例和個人自交的費額,要本著有利保障、用人單位可以承受的原則,由各地按不低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人員繳費水平以及實際測算的情況確定。
第十條單位補充養老保險 所需費用從單位獎勵基金、福利基金中列支。
第十一條 逾期繳納養老保險費的,須按應繳費額日徵收5‰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相應的養老保險 基金專戶。
第十二條工資總額的構成,以國家統計局現行的規定為准。單位和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 費均以元為起算單位。
第十三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在「行政費」、「事業費」中列支,實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在「事業支出」中列支。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的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 費在「管理費用」:中列支。
第四章養老金的給付
第十四條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離)休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國家幹部、固定職工,其基本養老金的給付與原退休費計發標准相銜接,給付項目為:
(一)退休費;
(二)退休補助費;
(三)生活補貼費;
(四)副食品價格補貼;
(五)糧油價格補貼;
(六)死亡喪葬費。
上述給付項目,由承保的機關社保公司按月撥給單位,由單位發給個人,或直接發給本人。
第十五條聘用制幹部、合同制工人、集體工退休後的養老保險 金項目為:
(一)按其單位和本人繳納的養老保險 費的年限長短和金額多少計發的養老金;
(二)國家規定加發的補貼、補助費;
(三)醫療補助費;
(四)死亡喪葬費。
第十六條 臨時工退休後的養老保險金,以及單位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按儲存積累式所形成的基金及利息,採用個人養老金的給付辦法。投保人在繳費期死亡的、其按儲存積累式所形成的基金及利息一次性返還其法定繼承人,並按規定標准從養老保險 基金專戶中支付死亡費。
第十七條對不符合退(離)休、退職條件並按有關規定辦理離職、辭職、辭退、辭聘、終止合同且不在本規定范圍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由承保的機關社保公司按繳納養老保險 費年限,一次性發給生產生活補助費,其標準是:十年(含十年)以內的,每年按一個月標准工資發給,但總額最高不得超過本人二十四個月的標准工資。對觸犯刑律被處以刑事處罰的,不發給生產生活補助費。
第十八條對在繳納養老保險費期間,因工作變動調往不在本規定范圍其他單位的,其單位和個人原已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劃轉由原承保機構與其調入單位的承保機構商轉。在本規定范圍內調動的,養老保險費的單位繳納部分改由調入單位繼續繳納,單位和個人繳費辦法不變。對按有關規定辦理停薪留職的,其養老保險費仍須由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其他人員的養老金給付,採取個人養老金的給付方法。
具體實施細則另行下達。
第五章養老保險 基金的管理
第十九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養老保險 金採取縣(市、區)自主統籌、分級管理的辦法,並逐步向全省統籌過渡。
第二十條各級機關社保公司的管理費用,按統籌養老保險 金總額的2%提取,存入在銀行開設的專戶,專款專用。在此額度內,每年編制經費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後執行。各地(市)、縣(市、區)機關社報公司的行政和業務管理費用的開支計劃,須報省機關社保公司備案。
第二十一條 機關社保公司籌集的養老保險 金和業務管理費用收入免徵稅收,免交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預算調節基金及其他基金。
第二十二條各級機關社保公司應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確保資金的安全、保值、增值。存入銀行的養老保險金,按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保值增值的收益與存入銀行所的利息並入養老保險 基金專戶。
第二十三條各級機關社保公司對實行退休養老保險 的單位和人員,實行帳卡管理制度,按人立帳建卡,工作單位變動,卡隨人轉。
第二十四條基本養老保險金要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年終結余除適當留存周轉金外,其餘上交同級財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專戶。統籌的基本養老保險 金若發生收不敷支時,從同級財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專戶撥款;仍不敷支的,經徵得同級財政機關同意,可調整統籌的繳費比例。
第二十五條 各級機關社保公司要健全機構,精幹人員,健全會計、財務、統計和各項管理制度,做好養老保險 金的籌集、給付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條各級機關社保公司養老保險 金的統籌、養老金的給付和管理費收支,執行全省統一的預決算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和財務管理辦法,並接受同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具體辦法由省人事局會同省財政廳研究制定。
第二十七條各級機關社保公司有權稽核屬於本規定保險對象所在單位的有關帳目、報表,督促單位按規定足額繳納養老保險 費。
弄虛作假的,除應補繳或追回款項外,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廈門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養老保險 辦法由廈門市政府參照本規定,結合特區的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由省人事局會同省體改委、財政廳制定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第三十條 本規定由省人事局負責解釋。
㈡ 退休後檔案在哪裡保管
企業職工的檔案,一般來說都由企業(具有檔案保管資質的企業)自行管理,退休後的職工檔案應該還在企業里,這里邊包括死亡職工的檔案至少也要保留5年以上。其中,勞模等先模人物的檔案一般要移交到市或縣的檔案館保存;而那些不具備檔案管理資質的企業,職工的檔案應該放在代理機構中,等職工退休以後,再將其檔案向所在社區中移交。我們國家現在提倡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這個各地都在進一步的探索實踐中。
按勞人部文件規定退休後職工人事檔案歸單位或社保中心保管,可是有的企業為了省去保管費,確讓檔案歸個人保管,我妻子就是這樣:人退休了單位把檔案退給本人保管至今十幾年了。這葉跟世界接軌!
企業普通職工的檔案,由本企業人事部門管理,退休後檔案仍在原單位保管,不會銷毀。領導幹部的檔案,則按任免許可權而分級管理。
其他網友觀點
企業職工退休後檔案在哪裡?目前對於企業職工退休後的檔案管理沒有統一的規定,即使在同一個省區市,其規定也是不統一的。下面再來和大家分享一下的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國有企業職工的檔案,由單位移交進行管理。
企業職工退休以後,檔案雖然不是那麼重要了,但是作為一種個人成長、工作、進步的歷史資料,還是具有一定的保留價值,所以在辦理完退休以後,社保部門都會將檔案退回原單位,然後再將個人檔案,移交至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的社區進行管理。
第二,有的地方由人社部門檔案中心統一管理。
在重慶的永川區,企業退休人員凡是有個人檔案的,退休手續辦理完成後,個人檔案不再返還用人單位,而是由社保部門直接將個人檔案交給人社局檔案中心進行管理,個人需要使用檔案的,只能到人社局檔案中心辦理有關手續方可復印。比如現在接轉組織關系時,接收黨組織關系的支部,都要求必須提交入黨志願書的復印件,所以很多退休人員接轉組織關系時,都必須要去人社局檔案中心辦理檔案復印手續。
第三,有的地方退休手續完成後,直接交還個人。
同樣在重慶市的江北區,退休人員在辦完退休手續後,社保部門直接將檔案退還給本人。本人拿到個人檔案後,有的交給黨組織關系所在地的支部或是黨委管理,有的交給社區來管理,也有的直接由個人自己管理。由於退休後,部分人的檔案,已經完成了自身的歷史使命,利用的價值不是很大,但是也說不清楚什麼時候能用到個人檔案,所以即使是個人管理,也還是要妥善保管,不防萬一,就怕一萬,萬一以後真的有用到的地方,也能及時拿出來,這對自己是沒有什麼壞處的。
總之,企業職工退休後個人檔案怎樣管理,目前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定,各地的管理方式也是千差萬別,還是按照當地的規定來妥善管理吧。
㈢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中國人民銀行離退休幹部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做好人民銀行的離退休幹部工作,實現離退休幹部工作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 離退休幹部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離退休幹部工作是黨的幹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落實好離退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是各級組織和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的一項政治任務,應列入本單位工作的議事日程。各有關部門應密切配合、齊心協力共同做好這項工作。第三條 對離退休幹部實行統一管理,待遇分開。切實從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發揮他們的作用,使他們愉快安度晚年。第四條 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對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老年法》,宣傳離退休幹部工作,宣揚離退休幹部的歷史功績,激勵老同志珍惜榮譽、發揚優良傳統、樹立良好形象。開展好「敬老月」活動,把尊老敬老教育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來抓。教育在職幹部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形成關心離退休幹部的良好風尚。第二章 組織領導第五條 離退休幹部工作在各單位黨委領導下進行,確定一名領導分管離退休幹部工作。可成立由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離退休幹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解決離退休幹部工作中的難點和重點問題;指導開展尊老敬老的宣傳教育;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第六條 人民銀行對離退休幹部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幹部離退休後,均按照該原則,由本人行政關系所在的單位進行管理服務,各分行監管辦的人員退休後,原則上就地安置,由所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代管。第七條 分行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設離退休幹部處,按「管理本級,指導下級」的原則開展工作。分行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分行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轄區內離退休幹部工作。省會城市中心支行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本中心支行和分行委託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第八條 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職責:
(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制定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方針、政策和總行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擬定具體管理細則並組織實施;
(二)認真做好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發揮老同志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組織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文化體育活動;
(三)參與和做好本單位涉及離退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研究及落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離退休幹部喪葬和善後事宜;
(四)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管理使用好離退休幹部工作經費;
(五)負責離退休幹部來信來訪的處理和離退休幹部信息統計工作;
(六)指導檢查本轄區離退休幹部工作;
(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第九條 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的配備,必須與擔負的任務相適應。各單位要根據中編〔1993〕5號文件精神和本單位實際情況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地市中心支行應在人事科有一名副科長主管離退休幹部工作。第三章 政治工作第十條 幹部離退休後,基本政治待遇不變。各級領導要注意從政治上關心老同志,使他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做到政治堅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保持晚節。第十一條 離退休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由各單位黨的工作部門、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負責組織實施。加強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應採用靈活多樣的方法,如報告會、座談會、學習討論會、組織生活會、讀書班、政治理論講座、談心等,緊密聯系離退休幹部的思想實際,經常進行理想信念及唯物史觀等方面內容的教育。對思想認識問題以正面引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為主;思想政治工作要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經常的思想政治工作與個別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結合。做離退休老同志的思想工作一定要耐心細致,啟發誘導,化解矛盾,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中。第十二條 各單位要根據中組部《關於加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的意見》和總行《關於加強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規定》精神,本著有利於離退休幹部參加組織活動的原則,建立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或黨小組。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嚴格黨員組織生活,發揮黨組織對離退休黨員的教育和管理作用。第十三條 各單位黨委要把離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納入黨建規劃,關心、支持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工作,並在活動場地、經費、學習資料等方面給予保證。
㈣ 湖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後何時發放
湖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後在7月31日前支付到位。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湖南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各中央在湘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
二、調整標准
(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二)在(一)項調整基礎上,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 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3.1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對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5〕38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按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3%。
原因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一)、(二)項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45元的,按145元調整增加。
(三)在(一)、(二)項調整基礎上,對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對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四)在(一)、(二)和(三)項調整基礎上,對在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 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五)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規定予以傾斜,認真落實相關解困標准。
(六)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湘政辦發〔2003〕44號文件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湘勞社政字〔2007〕15號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准同上。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15〕38號文件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所需增加的資金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籌措,國家和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四、調整辦法
(一)此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根據所屬管轄范圍和分級管理原則,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經辦信息系統中統一設置,出具《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附件1),經退休人員所在企業或社區核對無誤後進行調整。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15〕38號文件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附件1),經退休人員所在單位核對無誤後進行調整。尚未啟動納入經辦機構管理的,暫由原單位先進行調整,待啟動後再據實結算。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各地應抓緊在7月31日以前完成,並於8月31日前將本地區的《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附件2)和總結報告上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三)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執行本通知規定的調整辦法,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適當安排經費,確保這項工作按時順利完成。各級政府要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地方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支持力度,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決不允許發生新的拖欠。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2017年7月28日
㈤ 退休人員怎樣調取檔案
退休人員調取檔案的方法如下:
1、退休人員檔案在檔案局或者褲陵人才中心調取;
2、一般辦理退休都是需要檔案的,在辦理完成後,檔案也是在存檔機構進行存檔的。原則上個人是不能調取自己的檔案的。如果是進行檔案的調動,只需要個人在新檔案存放機構開具調檔函,個人帶上調檔函和身份證件到原檔案存放機構進行調檔調動手續的辦理;
3、檔案只會通過公對公的形式調動,不會由個人持有攜帶。如果是企業職工的,應當去原單位的檔案保管室查閱,查閱檔案時需要帶有介紹信,要提交報告姿巧,說明理由,獲得批准後,可以查閱。退休提取檔案的手續:
(1)提檔的時候只要工作接收單位(具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或人才中心、職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機構出具「人事檔案商調函」即可;
(2)檔案和戶口不一定要一齊動,只動檔案而不動戶口是完全可行的。戶口歸公安機關管理,戶口遷移比檔案轉移難度大;
(3)可以找人代辦,但是得向人才市場出示公司開具的提檔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四條
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完整與安全,便於社會各方面的利用。第六條國家鼓勵和支持檔案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在檔案收集、整理、保護、利用等方面的轉化和應用,推動檔案科技進步。
國家採取措施,加強檔案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檔案意識。
國家鼓勵和支持在檔案領域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第八條國家檔案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檔案工作,負責全國檔案事業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制度,實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檔案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人員負責管理本機關的檔案,並對所屬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第九條機胡冊戚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確定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檔案,並對所屬單位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中央國家機關根據檔案管理需要,在職責范圍內指導本系統的檔案業務工作。
㈥ 一直很好奇,退休人員的工資高低差距很大,退休工資是否有等級
工作的人才有工資,退休的人哪來的「工資」?不要只埋怨退休金有差距,還要看到工作時對 社會 的貢獻和交繳養老保險的數額也有很大的差距。有一分耕耘才會有一分回報,不勞而獲,少勞多獲是可恥的。養老保險「長交多得,多交多得」的政策是很公平、很合理的。
你不必好奇!我1968年參加工作,我弟也是1968年參加工作的,他是企業的工人身份,退休養老金8600元。我是事業的幹部身份,退休工資5572.32元。還有一個地方的差距,我老婆是屬於民族自治州的,她的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多我500,我一個中學同學曾在鄉下教小學,中級職稱評得早,拿6千多,一個讀過函授本科,評上副高,8千多,我哥以工代干之身份從鄉鎮企業局退休的,退休養老金3千5。你說的是否有等級?工齡的長短,和行政,事業,企業,這些都是存在差距的因素。比如下邊的高鐵配圖,跟常見的公路橋,江橋不會是一模一樣的!
根據我們的退休制度演變,過去確實退休待遇是有等級的,但是現在的退休待遇要慢慢轉換為按照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因素確定,消除退休等級的因素。這一點,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表現的更為明顯。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的老辦法計算其實不僅僅是機關事業單位,最早的時候包括企業退休金都是根據退休前基本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同時還要加上退休時職務級別確定的生活補貼數額。
一般來說15~25年工齡發放退休前基本工資的70%,25 ~30年80%,30年到35年85%,35年以上90%。這樣的退休費計算,會造成工齡相差好多年,但是退休金水平一樣的情況。有些過於平均主義和理想主義的做法了。
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1991年國家推動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2005年國家制定完善了現在的養老金計算模式。現在的養老金計算模式主要是根據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社平工資、退休年齡等計算而來。
比如說: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當地的 社會 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基礎養老金直接跟繳費年限掛鉤,100%檔次繳費12個月可以領取1%的退休當地的上年度 社會 平均工資。
如果多繳費一個月,實際上就可以多領取1/12×1%的社平工資。
養老保險是按月繳費的不是按天 ,所以只能具體到月份,一個月轉化為0.0833年。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的余額÷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更是具體。參加養老保險,我們是按照繳費基數的8%劃入個人賬戶的,因此會具體到每一元錢。比如我們按照5000元基數繳費,每月記入個人賬戶400元。
退休時,如果個人賬戶計賬的這400元能夠增長為6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會多領600元除以139(假設60歲退休),相當於4.32元每月。
機關事業單位是2014年10月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正處於過渡性階段,仍然會有一定的級別因素。
比如說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仍然是機關事業單位新辦法和老辦法的十年過渡期,過渡期內仍然要進行新辦法和老辦法退休待遇比較。老辦法退休待遇高,按照老辦法退休待遇發放養老金;新辦法退休待遇高,在發放老辦法退休待遇的基礎上,發放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的一定比例。
至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會對2014年9月及以前沒有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繳費年限,計發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要使用視同繳費指數計算,相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是根據退職務級別、崗位薪級等因素所確定的。
所以,盡管機關事業單位還有根據退休時職務級別所確定養老金的因素,但是隨著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推進,我們的養老金待遇主要將看我們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的因素,未來會更加貫徹 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的因素。
退休工資取決於退休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的年限及基數,繳15年和繳40年的領到的退休金肯定不一樣。按最低基數繳的和按最高基數繳的也不一定。所以為什麼有些公務員,雖然上班時工資不高,但退休後工資高,就是因為他們的基數高啊。
同時還和城市不同,有些城市消費水平高,退休工資也就會比三四線城市要高些,所以我們在繳社保的時候城市的選擇都是有門道的。
還有一些其它條件,比如參過軍等等,有過突出貢獻等等,會有相應的補貼的。
國家也會每年進行普調,所有人都會享受到大概5%的退休工資上調,原來基數高,就會差距越拉越大。
所以想要退休後工資高點,那就早點交社保,同時比例高一點,最好再有些其它養老的商業險或理財產品做補充,因為一般企業繳納的社保都是最低基數,可能只夠你買菜吃米的,肉是吃不到的,想要更高質量的退休生活,需要早做規劃,早做打算。
樓主你好,一直很好奇。退休人員的工資高低差距很大。退休工資是否有等級呢?關於這個問題,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大家,退休工資是沒有任何的等級劃分的退休金,對於任何一個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或者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群,它的計算方式是完全相同的,這一點是完全公平合理的,是沒有任何的區分,也沒有任何的等級劃分。
但為什麼會出現不同人群,養老金待遇的差距呢?這是由於我們的參保條件,是不相同的,因為你的參保條件和別人的參保條件不一樣,所以說最終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水平也是不一樣的,影響我們養老金待遇水平的條件,主要是累計繳費年限,平均繳費指數和 社會 平均工資這三大條件來決定的。
所以最終自己養老金的待遇,跟所謂的等級是沒有任何關系的,主要是自己的參保條件,比如說你的參保條件年限比較長,那麼你最終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水平,才會更高一些,反之自己僅僅只按照最低繳費年限15年來交納基本養老保險,那麼很明顯獲得養老金的待遇水平是比較低的,所以說是跟這方面的原因是呈直接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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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一直很好奇。退休人員的工資高低差距很大,難道退休金有等級之分嗎?我們說退休金是沒有什麼等級之分的,但是退休金為什麼會出現待遇差距,這主要體現在我們的參保條件方面。如果說你的累積繳費年限比較長,平均繳費指數比較高,那麼實際上自己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水平,才會更高一些。
反之,你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水平實際上就會比較偏低,因為我們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它跟累計繳費年限,平均繳費指數和 社會 平均工資是成正比關系的所,以說自己想要獲得一個更高養老金的待遇,那麼就應該在累計繳費年限上下功夫,也就是說自己擁有一個足夠長的繳費年限,那麼將來一定會獲得較高養老金的待遇。
其實並沒有什麼等級劃分,因為一個15年交費的個人和一個30年交費的個人相比較很明顯,他們二者之間退休金的待遇水平是有所不同的,所以說這個退休金的待遇是跟參保條件有直接關系,但是不區分什麼樣的等級,不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二者之間是有明顯的差距,這是由於參加養老保險的性質不同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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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等級之分,是實實在在通過公式計算出來的。
養老保險所遵循的基本原則是「多繳多領丶長繳多領"。通俗地說就是只要你繳得多,自然也就領得更多。
一般來講,如果按照100%的基數去繳納養老保險費,每繳費一年就可以領取到社平工資標准1%的養老金;如果按照60%的基數去繳納養老保險費,每繳費一年就可以領取到社平工資標准0.7%的養老金。
職工退休時能領取多少養老金,主要受以下這些因素的影響:繳費基數的高低丶繳費年限的長短丶繳費金額的多少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高低丶退休地的社平工資高低。與退休年齡相關的計發月數等。
在現實生活中,至所以會出現退休人員之間退休金差距比較大的問題,並非是退休工資有什麼等級,而是由於繳費基數丶繳費年限丶繳費金額丶社平工資等計算養老金的因素不同造成的。
首先,退休人員退休前的行業、職業不同,造成了繳費基數丶繳費金額的不同。比如:中小企業由於經濟效益不理想,企業一般都是按照60%的基數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而且由於工資收入不算高,養老保險的繳費金額也不高。而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的職工丶外資企業的管理人員等行業的人員,不但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都在100%以上,而且由於工資收入高,繳費金額也高。繳費金額越高,個人賬戶儲存額就更高,計算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也就更多。繳費基數丶繳費金額的高低不同,直接影響著養老金的高低。
其次丶退休地的社平工資高低不同。我們國家地域遼闊,各地經濟發展很不平衡。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直接影響著各地 社會 平均工資水平的不同。社平工資越高,計算的養老金自然更多。比如北上廣深和廣東丶浙江丶江蘇丶福建等經濟發達地區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普要比中西都和四五線城市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更高,他們的社平工資高就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其次,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丶退休年齡不同,也會造成退休後的養老金差距。
理應有。二十六年工齡和四十二年工齡會一樣?我說的是對 社會 的貢獻。繳二十五社保和繳十五年社保費會一樣?
退休人員只有退休金,沒有工資,這是極簡單的常識。退休金跟在崗時工資對應,在崗人員工資高低差距很大,有的人三千,有的人三萬,退休金當然也就有區別。
等級肯定是有,所謂雙規制、職稱、工齡、繳費年限等都影響退休工資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