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西省2022年退休金調整方案細則
江西省2022年退休金調整方案細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其中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三、資金渠道
四、辦理程序
五、組織實施
具體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6.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1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23%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其中: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2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三、資金渠道:按照本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資金渠道解決。同時,要按照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
四、辦理程序:由單位申報,主管部門匯總,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指導。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運行,盡快將調增後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② 2022年江西養老金上調細則
2022年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標准和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度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兼顧公平、激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與重點關懷高齡退休人員等因素制定養老金調整標准和辦法,城鎮企業職工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採取統一的調整標准和辦法。
一、調整對象:2021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德陽市羅江區有22748名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參與調整養老金,1935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參與養老金待遇調整。
二、執行時間和待遇發放: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執行,2022年1-7月增調的養老金在7月31日前發放至領待人員養老金領取賬戶上。
三、具體調整標准和辦法: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8元。
2.掛鉤調整:
①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
②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6元/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1.7元/月。
3.傾斜調整:
①滿70歲且不滿80歲,每月增加30元;
②滿80歲且不滿90歲,每月增加60元;
③滿90歲及以上,每月增加100元(小提示:滿
70、80、90歲是針對2021年12月前到齡人員哦)。
4.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至六類分別增加8.5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四、調整養老金其他有關規定退休人員截止2022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於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如何計算養老保險的繳費數額
養老保險繳費數額計算方法: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即省社平工資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間選擇繳費)。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
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
1、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③ 江西養老金上調標准最新消息2022
江西養老金上調標准最新消息2022: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6.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1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23%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其中: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2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資金渠道
按照本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資金渠道解決。同時,要按照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
以上內容參考: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江西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
④ 江西今年退休養老金怎麼調整
法律分析: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⑤ 江西省:關於做好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
按照《人力資源 社會 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7號)和人社部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視頻會議要求,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應於7月底前完成。為確保我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按時高質量完成,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前准備,確保調待工作順利進行
(一)提前做好待遇項目清理。 前期,要求各地清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項目,發現部分社保經辦機構將統籌外支付項目納入社保基金統籌支付范圍,擠占挪用了社保基金,同時也影響了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水平。各地要協調統籌外支付項目資金來源部門,在調整基本養老金前剔除出統籌支付范圍,待國家批復我省待遇項目清理方案後再進行資金結算。同時,要做好統籌外支付項目發放平穩銜接,確保相關人員待遇不「斷檔」。
(二)提前做好業務經辦准備。 今年是我省對接全國統籌系統後第一年實施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根據省社保中心統一安排,抓緊時間測試系統中調待相關功能,確保相關功能符合政策要求並運行順暢。同時,要加強與財政部門、養老金發放金融機構等部門的溝通協作,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共同做好保發放的各項前期准備工作。省社保中心已向各銀行省級機構提出了發放時限要求。
(三)提前做好發放資金安排。 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精準測算本統籌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調整所需補發資金,及時向本地人社部門及財政部門進行匯報,採取有力舉措,確保補發資金7月10日前全部安排到位。對原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等待遇由主管部門管理發放的,要主動對接並指導相關主管部門做好相關退休人員的待遇調整測算及資金安排。對資金籌集有困難的縣(市、區),各設區市要重點關注,督促落實好發放資金。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調待所需資金,各地上報統支計劃後,由省財政廳統一撥付。
二、抓實抓細,確保節點任務有序完成
(一)仔細核對調待數據。 退休人員調待文件下發後,各地要按照文件及全省調待工作視頻會要求,抓緊生成調待數據,組織力量對調待數據進行核對,確保調待范圍及金額准確無誤,特別注意需清理待遇項目退休人員的調待情況。(完成時限:7月10日前)
(二)按時上報統支計劃。 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仔細生成、核對、確認退休人員調待統支計劃。各設區市要按時將企業退休人員調待統支計劃通過業務信息系統匯總審核上報省社保中心,上報程序與每月統支計劃上報一致。(完成時限:7月11日前)
(三)盡快組織發放到位。 當地備用金足夠支付今年企業退休人員調待補發的,可將企業退休人員調待補發的養老金先行發放到位;當地備用金不夠支付的,待省財政廳撥付調待補發資金到位後立即發放。當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調待補發資金提前撥付到位的,可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待補發的養老金先行發放到位。(完成時限:7月15日前)
(四)科學宣傳調待情況。 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通過多種途徑採取多種宣傳方式,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及時回應 社會 關注,營造良好 社會 氛圍。要設置專門咨詢窗口,統一解答口徑,耐心細致解答好退休人員疑問。不得對外公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分項調整比例和水平,避免使用「養老金十八連漲」等宣傳用語。要結合實際工作對風險點進行梳理,特別要關注重點群體反映,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廳職保處和省社保中心報告,確保養老金調整工作平穩進行。(完成時限:7月底前)
(五)認真做好工作總結。 各設區市社保經辦機構要結合調待組織實施工作,及時匯總數據,認真總結分析,形成書面報告報省社保中心。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調整落實的基本情況;組織實施工作好的做法,取得成效和反映的主要問題;對下一步工作的意見建議等。(完成時限:8月底前)
三、整體部署,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細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發放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落實保障措施。省社保中心成立的基本養老金調整發放落實工作小組(附件1),負責對各地發放落實情況進行調度和指導。各級社保經辦機構也要成立工作小組,負責調整基本養老金的發放落實工作。
(二)實行每日調度。 請各設區市填寫《2022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調度聯絡表》(附件2)於7月8日前報省社保中心。從7月11日起,請各設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每日下午4時前填寫《2022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發放落實工作進展情況表》(附件3),報告市本級及所轄縣(市、區)調待資金籌集情況、發放落實進度、輿情輿論等情況。
聯系方式:
企業養老保險處 周家家 :0791-86656286
機關養老保險處 許 波: 0791-86658292
江西省 社會 保險管理中心
2022年7月7日
⑥ 江西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步,定額調整 :增加40元。相較去年而言,今年定額調整部分,增加了4元。
第二步,掛鉤調整
與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 15年,每人每月增加18元,對比去年的30元,少了12元。
繳費年限 >15年,每滿1年,增加1.2元,比去年的2元,少了0.8元。
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今年養老金調整比例增加1.35%,比去年的1.1%,增加了0.25%。
第三步,蘆茄傾斜調整
今年江西省養老金的傾斜調整部分,主要是對高齡退休老人進行傾斜調整。70(含)~75(不含)歲,增加30元;75(含)~80(不含)歲,增加35元;80(含)~85(不含)歲,增加40元;85歲及以上人員,增加45元。
法律依據:人社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江西養老金調整新消息和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敗嘩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察歲按每滿一年增加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