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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人事科查閱退休人員的名單
2022年2月企業職工退休公示表裡可以查看到。
❸ 江油2016年企業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名單公示了嗎
已於5月20日就公示了,請看:
關於企業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申請提前退休人員初審情況公示
江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企業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申請提前退休人員初審情況公示
公示時間:2016年5月20日至5月29日
經初步審核,鄧麗娟等173位同志從事特殊工種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現將初審情況公示如下:
姓名
鄧麗娟
鄧全方
佘定華
李燕
王德昌
陳章富
黃邦貴
岳愛武
陳娟
陳孝全
湯國瓊
錢明
蔣春梅
車小紅
張曉妍
成艷傑
楊艷
鞏建華
任德華
何蓉
黃天會
盧恩祥
何麗娟
鄒開平
唐能
王賢順
羅正財
李先明
張玉起
胡厚明
王建偉
周燕君
吳紅
毛援喜
梁紅英
李洪金
袁丹萍
李迎春
任文凱
楊中義
王秀藻
劉英
張海福
廖曉東
趙岺琴
魯英
趙英貴
陳濤
劉明英
蔣全清
阮建林
段益洪
李雲峰
胡順清
張 宇
陳家富
汪志剛
王躍東
呂 敏
笪春蓉
劉 英
董巧雲
趙 霞
楊金霞
楊瓊
舒桂蓉
夏文君
李素琴
王 凱
劉積俊
許明章
霍齊明
鍾波
韓寶生
張樹奎
黃英豪
宋新更
馬蓉
劉萍
趙惠蓉
冉春芬
王桂娟
馮欣
趙興德
彭興建
瞿春惠
許幫萍
李廷碧
張小紅
陳桂芳
賴宏
許錦
李松蓉
劉建華
蔣琴
葉正雲
唐勝友
張福成
滕惠
由貴江
吳懷恩
羅會友
雷廷全
楊桂青
李曉蓉
李崢
蔡月梅
歐莉
龍蓉
季建紅
王翠莉
蘇小紅
屈國蓉
張幫艷
謝平
肖書敏
顧玉榮
張紅彬
徐勤
洪玲
方冬秀
任春蓉
吳小會
胡蘭
王慧清
陳麗
楊琴
薛蓮
李艷
崔廣琳
高曉艷
劉洪君
麻俐
向川保
董運梅
肖淵貴
邱志強
袁國芹
張春富
黃靜平
薜曉華
朱連波
潘世海
王金喬
王進軍
馬景師
李齊來
祝立新
張麗紅
畢春英
羅 蓉
馮米先
母春花
楊 萍
唐國玉
吳 鳳
林振傑
趙洪菊
任華碧
高 霞
王玉紅
周 萍
楊 婷
廖艷群
崔玉梅
瞿小俊
廖海燕
曹雲蘭
魏 靜
陳 紅
劉宏娟
代蓉梅
高靜霞
❹ 濰坊市青州市2015年10月份企業擬特殊工種退休名單
關於對青州市2015年10月企業擬提前退休人員的公示公告
序
號 工作單位 姓名 性別 出生時間 退休類別 工種 從事工種時間 備注
1 青州市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楊光武 男 196010 特殊工種 瓦工 10年以上
2 青州石油機械廠有限公司 白恩芹 男 196010 特殊工種 熱處理工 9年以上
3 山東捷遠電氣有限公司 岳保印 男 196002 特殊工種 電鍍 8年以上
4 山東捷遠電氣有限公司 於海旺 男 196002 特殊工種 手工噴漆、刷漆、浸漆工 8年以上
5 山東魯星鋼管有限公司 李恆 男 196009 特殊工種 高爐上料、卷揚工、爐前工 9年以上 原益都鐵廠
6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李光燕 女 197010 特殊工種 合成 8年以上 原山東海化盛興化工有限公司
7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張家春 男 196010 特殊工種 供氣、合成、凈化 8年以上 原山東海化盛興化工有限公司
8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高靜 女 197010 特殊工種 雙氧水 8年以上 原山東海化盛興化工有限公司
9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康效梅 女 197007 特殊工種 熱處理工 9年以上 原青州液壓件廠、原山東潤光液壓、原瀚德液壓
10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張紅梅 女 197010 特殊工種 鍍膜、鍍鋁紙、鋁紙 8年以上 原青州市鋁箔紙廠
11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張維政 男 196010 特殊工種 鍍鋁紙、鋁紙 8年以上 原青州市鋁箔紙廠
12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李華 女 197009 特殊工種 聚乙烯醇縮丁醛 8年以上 原青州市鋁箔紙廠、原青州市化工二廠
13 山東祿禧置業有限公司 劉霞 女 197008 特殊工種 原料、炭黑製造 8年以上 原青州化工二廠
14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宗景龍 男 196008 特殊工種 CO尾氣發電 8年以上 原青州市化工二廠
15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高慶梅 女 196903 特殊工種 修理 8年以上 原濰坊市汽車運輸公司
16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劉學禮 男 195909 特殊工種 司機 15年以上 原青州市汽車運輸總公司
17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王修菊 女 197010 特殊工種 塑料 8年以上 原青州塑料復合材料廠
18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李紅霞 女 197010 特殊工種 鑄工、鑄鋼 9年以上 原益都閥門廠
19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王虹 女 197010 特殊工種 硫酸製造工、氫鈣、復肥 8年以上 原青州市德昌化工
20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王兆萍 女 197010 特殊工種 磷酸氫鈣 8年以上 原青州市德昌化工
21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楊玉倫 男 196010 特殊工種 外線電工 10年以上 原青州市供電公司
22 青州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 王金玲 女 196510 女幹部提前
❺ 安微省阜陽市企業退休死亡人員補助政策
企業死亡後的撫恤金應是20個月個人的月養老金和3個月退休平均工資的喪葬費!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家屬死亡國家有補助政策
法律規定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民發〔2011〕192號)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三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枯滑派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沒賀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四)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物件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六)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讓簡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現國家層面沒有統一規定,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各地規定不一。如四川省規定:喪葬費一上一年全省平均工資為基數,按離休人員10個月、退休人員4個月計發;撫恤金以本人死亡時的養老金為基數,按離休人員10個月,退休人員8個月計發。湖北省規定:喪葬費和撫恤金分別按照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3個月和10個月計發。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的具體支付標准,建議咨詢當地人社局。不過,企業退休人員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社會保險機構會依法辦理的,到時持死亡退休職工死亡證明書、火化證、申領人身份證、銀行卡到社保局辦理即可。
甘肅國有企業退休人員配偶死亡國家有補助政策
需要以下材料:
1、供養者身份證影印件和死亡退休職工離退休登記表及火化證明、
2、戶糧性質證明材料:即戶口本影印件
3、如果是抗戰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建國前老工人,需要這類審批表影印件
4、供養關系
是子女的,且年滿十八周歲的人員,需在校就讀證明
是父母的,提供在其他單位未享受供養待遇的證明
是夫妻的,提供街道出具的無工資收入的證明
辦理部門是:市總工會的保障部
一、 企業職工和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有關待遇的專案
1. 城鎮戶口的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和僱工在續存勞動關系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以及退休人員在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期間,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和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或一次性救濟費。
2. 農村戶口的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和僱工,在續存勞動關系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
3. 退職或領取生活費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憮恤費。
二、死亡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或僱工的供養直系親屬享受一次性救濟費的標准
1. 死亡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或僱工的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的月計發基數,按當地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或僱工死亡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工資,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其死亡前12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
2. 死亡人員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的計發標准為:死亡人員供養1人的,為6個月;供養2人的,為9個月;供養3人及3人以上的,為12個月。
肯定會上漲的!2017年安徽省人社廳、財政廳正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費和撫恤金,具體標准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並且,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一般提交以下資料:
一、死亡證明書;
二、火化證或者有關機關批准其它安葬形式的公文;
三、戶籍登出證明;
四、申領人身份證明;
五、申領人和繼承人與死者關系證明以及其它繼承人授權文書;
六、喪葬費和撫恤金擬轉入銀行卡;
七、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求的其它資料。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全國並不是統一的。各地有差異:(具體請咨詢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山東煙台:
根據《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調整》(魯人社辦發【2012】74號)規定,煙台市從2012年7月起,遺屬補助標准調整為:芝罘區、福山區、萊山區、高新區、牟平區、開發區、萊州市、龍口市、招遠市、蓬萊市為460元;萊陽市、棲霞市、海陽市、長島縣為410元;昆嵛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執行460元標准。另外,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職工的遺屬補助標准,在上述基礎上再提高20%;遺屬為孤寡一人的,提高10%;兼有上述兩種情況的,提高30%。
二、浙江全省:
根據浙人社發〔2014〕53號檔案精神,從2014年1月1日起,浙江省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的補助標准進行調整。
一、國有企業死亡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一)國有企業離休人員死亡後,凡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養的配偶的補助費由1400元調整為1610元;抗戰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養的配偶的補助費由1180元調整為136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養的父母、配偶的補助費由1070元調整為1230元。
(二)國有企業職工(含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補助費標准為:系非農業人口的,由680元調整為770元;系農業人口的,由570元調整為640元。
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
全省企業(包括行業單位)、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不含依照或者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中,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浙勞險〔1999〕333號檔案、國務院令第375號和第586號規定,享受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1,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其養老、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部分,未使用完畢的,應當由其繼承人繼承,可辦理退賬戶手續
2,應當享受一次性喪葬撫恤金待遇,具體標准參照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標准
3,其有法定義務撫養的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其配偶在其退休時達到法定年齡且沒有勞動力和固定收入的,都可以享受按月領取撫養費的待遇,其中,未成年人的待遇支付到18周歲,而配偶的待遇支付到其死亡
(1) 不論參公與否, 事業單位編制內的工勤人員(工人身份)有兩類, 一類是固定製工人, 另一類是合同制工人,都是正式職工;在職時他們的基本工資都是由財政供養, 但後者按政策規定必須納入社保范圍, 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