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現在在我國早已頒布生孕三孩的相關政策,但是由於在我國從80年代初,便開始實行倡導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的相關政策,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的相關政策期內,我國出台了一系列激勵現行政策,現在大部分獨生子女父母早已年紀大了,達到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為祖國計劃生育進行了較為貢獻,但是現在三小孩現行政策的落實,不受影響原來獨生子女獎勵的政策執行。
盡管同為事業單位退休中人,因為地方政府的相關規定不一樣,享有的獨生子女補助的方式也是截然不同的。例如山東部分地區便是在辦退休時給與一次性補貼,領到了一次性補貼之後,在辦退休時也就不再享有公開增發養老金補助。像江蘇部分地區是直接在預估養個老孟時,只需遞交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獨生子女證得人,除以養老退休金時,必須單排加急養老保險金,加急比例便是自己養老金5%,重慶部分地區是對1996年1月以前參工或者繳納保險工作的人員,加急3%的養老保險金,也是加急養老保險金單排。
總的來說,機關事業單位中依照退休中人辦退休工作的人員,只要是你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獨生子女證享有加急養老保險金,或者在辦退休前一次性獎勵待遇。但凡具備在退休時加急5%養老金地域,在辦退休時必須本人申請,不需要尤其申請辦理。只需帶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社保機構在計算養老金的時候就會測算進來。凡在辦退休時提供的材料中要求退休職工給予獨生子女證或者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區域,一般在辦退休的時候都會備至發養老保險金。
❷ 獨生子女退休工資多5%
一、退休時獨生子女5%補貼政策
對於實行基本養老保險新辦法計發養老金的,無法兌現工資增發5%退休金的政策,故實行一次性獎勵金辦法。也就是說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仍執行的是「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按退休前的月工資增發5%退休金。」規定,企業「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可由所在單位在退休時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退休人員獨生子女5%優待政策已經廢止。
自九十年代中期,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時起,獨生子女、省級以上勞動模範等人群提高退休待遇5%至10%的規定,已經廢止,對職工退休時獨生子女的獎勵:
1、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階段,過渡性養老金適當增加比例,如四川是0.1%;
2、給予一次性獎勵,具體辦法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一般由所在單位支付。
屬於過渡性養老金增加比例范圍的,在辦理退休基本養老金核算時,提交獨生子女證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即可。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可增發養老金的人員,按以下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1995年12月31日以前獲得全國勞動模範稱號並一直保持榮譽的,退休時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0.3%的養老金;獲得省勞動模範稱號二次以上並一直保持榮譽的,退休時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0.2%的養老金;獲得省勞動模範稱號一次並一直保持榮譽的,退休時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0.1%的養老金。全國、省勞動模範增發的養老金不重復享受。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❸ 獨生子女退休工資漲百分之五
法律分析:對於實行基本養老保險新辦法計發養老金的,無法兌現工資增發5%退休金的政策,故實行一次性獎勵金辦法。也就是說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仍執行的是「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按退休前的月工資增發5%退休金。」規定,企業「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可由所在單位在退休時給予一次性獎勵。
退休人員獨生子女5%優待政策已經廢止。
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❹ 獨生子女退休補貼政策嗎
之前我們國家是發放獨生子女證的,因為那個時候是一孩政策的,辦理獨生子女證以後的話就是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費以及退休以後可以享受補貼的,一般是在退休金的基礎上增加5%。接下來就由給大家介紹一下有關獨生子女退休以後補貼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