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轉業幹部立過三等功享受待遇
對於立功受獎的幹部,可進行優先安排。 榮立三等功或相當獎勵的,退休工資提高5%。對於立三等功退役軍人在自己就聘時節,具有與同等退役軍人條件下,被用人單位優先聘用的條件。
一、轉業幹部可以辦理退役軍人優待證嘛
1、可以。但不是轉業軍人都有優待證,辦理優待證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2、持退伍證進行軍齡登記(軍齡視為繳費年限),軍齡加實際繳費年限達到15年,到了退休年齡就可每月領取養老金。若為參戰參核部隊等九類人員,需由縣民政局優撫股開介紹信到縣社保處說明,可優惠5年,即軍齡加實際繳費年限達到10年,到了退休年齡就可每月領取養老金。
二、獲三等功退伍有什麼待遇
1、榮獲三等功的由部隊在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領取一次性退役金基礎上增加5%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2、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3、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全國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和軍人職業特殊性等因素確定退役金標准,並適時調整。
三、部隊三等功相當地方什麼樣的獎勵
1、相當於地方單位自己給職工的一個先進工作者獎勵,三等功不是榮譽稱號,它屬於部隊獎勵項目的一種,部隊的獎勵共分為嘉獎、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榮譽稱號。其中,嘉獎為最低獎勵,榮譽稱號為最高獎勵。
2、對獲得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獎勵的個人,分別授予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獎章。對獲得榮譽稱號獎勵的個人,由軍區以及其他相當等級單位批準的,授予二級英雄模範勛章;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的,授予一級英雄模範勛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五十四條 對退出現役的軍士,國家採取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軍士退出現役,服現役滿規定年限的,採取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軍士退出現役,服現役滿十二年或者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Ⅱ 榮立二等功退休後待遇
法律分析:退休後工資是沒有任何增加待遇的。對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銜級工資檔次。相關法律規定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法律依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四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委員會認為在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Ⅲ 軍隊立功在地方退休後能增加退休費比例嗎
根據復相應標准,在退休工制資有加成比例。
比如:如果退休後基本工資標準是在職時的90%,那麼如果有一個三等功,加成5%,就變成95%了。如果有一個二等功,加成10%,就變成100%了。當然,最高加成到100,就不會再加了,即使有一百個功也那樣了。
Ⅳ 達到退休年齡的老兵在部隊立功有多少錢的補助啊
部隊規定,年滿50周歲或兵齡(工齡)達到30年,或者因病退休的幹部和士官,在退休時工資是按照比例發放的,其中兵齡不滿20年的,按照85%發放,兵齡每增加一年,增加一個百分點,在部隊期間榮立三等功的,增發5%,榮立二等功的,增發10%,但最多不能超過100%。
你說的這種情況,如果其兵齡為30年退休的,其工資比例為95%,如果榮立過三等功的(不論是幾次,均按一次計算),增發5%,也是就說,最後核定退休工資時,是按照100%計發。這里所說的工資是指基本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