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湖南省退休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2021湖南退休金上調45元每人每月,那麼一年就是540元,除此之外,還會增加繳費年限、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意思是這幾類人每個月除了多領取45元的養老金,還可以領取額外的錢。
一、調整范圍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
二、調整標准
(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5元。
(二)在(一)項調整基礎上,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同時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再增加1.3%。
(三)在(一)、(二)項調整基礎上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6元;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8元。
(四)在(一)、(二)和(三)項調整基礎上對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五)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規定予以傾斜,認真落實相關解困標准。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B. 養老金已確定上調,預測一下湖南、湖北兩省,退休人員能漲多少錢
我們今天來說一說有關養老金上漲的現象。關心養老金信息的小夥伴們理應都已了解,在我國有關2022年養老金的升幅早已斷定4%。雖然這一力度相比上一年的4.5%減少,但是今年在外部環境低迷的情況下,國家仍然為離休老人上漲養老金,也足以證明國家針對養老服務是很有信心的,都是很在意的。而養老金一直以來調整規則全是國家先了解一個大概的調整上漲幅度,各省市再根據自身狀況來決定養老金調整計劃方案,但今年亦是如此。各省市已經如火如荼地制訂各自養老金調整計劃方案,預計6月末到7月份中間,養老金調整計劃方案全國各地都是會相繼發布。
咱們就來說一說湖北省,湖北省在,預算定額調整上有每人每月提升37元,但在掛勾調整上和繳費年限掛勾每繳費年限滿一年就提升2元。與養老金水準相關聯的是以2020年12月份養老金為基準提升1.2%。最終呢就是大齡歪斜。,對軍隊轉業幹部歪斜,對艱苦邊遠地區的偏斜及其建國前參加革命的工作歪斜。依照的標准測算出來得話,相同的標准,那麼這樣的湖北省的退休職工可以增加的養老金大約在180塊左右。總體來說,湖北省的養老金調整計劃方案針對繳費年限比較長的人都是非常有利的。
C. 2022年湖南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新消息
根據《人社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人社部發〔2022〕27號)精神,經湖南省同意,並報人社部批准,決定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關法規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關法規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標准
(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二)在(一)項調整基礎上,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1.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同時,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再增加1.4%。
(三)在(一)、(二)項調整基礎上,對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對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5元。
(四)在(一)、(二)和(三)項調整基礎上,對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等)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五)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轉幹部,繼續按照相關法規來解困標准。
(六)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關法規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方法和標准同上。
D. 湖南省今年退休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二、調整標准(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5元。(二)在(一)項調整基礎上,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同時,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再增加1.3%。(三)在(一)、(二)項調整基礎上,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6元;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8元。(四)在(一)、(二)和(三)項調整基礎上,對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五)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規定予以傾斜,認真落實相關解困標准。(六)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辦發〔2003〕44號文件和湘勞社政字〔2007〕15號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准同上。
法律依據:《湖南省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新消息》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0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二、調整標准(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5元。(二)在(一)項調整基礎上,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同時,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再增加1.3%。(三)在(一)、(二)項調整基礎上,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6元;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8元。(四)在(一)、(二)和(三)項調整基礎上,對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五)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規定予以傾斜,認真落實相關解困標准。(六)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辦發〔2003〕44號文件和湘勞社政字〔2007〕15號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准同上。
E. 2020年退休工資漲幅標准
2020年退休漲工資的政策標准如下,如果是在2018年12月前,按照相關的規定每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總體的調整水平都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的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百分之五左右來確定。還要繼續採取限額的調整、聯動的調整、適度傾斜互相結合的方法,基本統一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關於退休金的調整辦法。
2020年是非常特殊的一年,由於疫情的原因,不少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受到影響。國家為了減輕企業負擔,推出了各種各樣的減稅降費政策。比如2到12月份,減免中小微企業養老、工傷、失業社會保險費。
在減少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的同時,4月10日,人社部財政部發布了《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通知》,明確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平均幅度是5%。各省市制定養老金調整方案時,要以5%為高限,不得超過。
可是,養老金的平均增長幅度是5%,但並不是人人增加5%。國家養老金的調整方案,要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種方式進行。每一個省市制定一個具體的實施方案,如果是該省市的養老金平均水平較高,增加的額度會較高一些。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F. 湖南公布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怎麼算自己能漲多少養老金呢
第一個的便是會讓大齡退休職工開展歪斜調節,70至79周歲的高齡老人,每人每月再增加養老退休金15元,80歲及以上的退休老人,每人每月提升養老退休金25元。此外,針對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也是有照料,每人每月提升養老退休金10元錢。
按照上述計算的結論,張三今年的養老保險金在去年的前提下每月提升166元,依照自己養老金的比例來測算,只增強了3.32%,無法達到4%。事實上今年的養老保險金均值調節4%,並不是每個人都會超過4%,有小於4%的,也就會有超出4%的。
現在你知道答案了嗎?對此,你們有什麼看法呢?
G. 湖南省退休人員2023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國務院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養老金9年連漲,可普通退休人員並沒有特別大念州的感受,收入分配改革不能是某個領域的單兵突進。破除「雙軌制」是養老制度改革繞不過的死結。這是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第9年調整企業養老金。不過,普通退休人員表示,對養老金連漲並沒有特別大的感受,生活水平並未因此而顯著提升。應該說,養老金連漲帶來的收益是實實在在的,過去8年累計月人均增加1021元都是真金白銀,可民眾為啥依然有話說?原因大致有三,首先,9年連漲屬於「人為調整」而非「機制調整」,這就使得養老金調整政策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一些企業退休職工在欣喜之餘,也流露出對於「明年要是不漲了怎麼辦」的憂慮。其次,與養老金雙軌制的巨大鴻溝相比,這種調整還停留在小修小補的層面,難以拉平差距。畢竟,在企業職工養老金上漲的同時,基數原本就高的公務員退休工資也在漲。據介紹,此次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893元,但目前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人均退休金在4000至5000元,前者依然跑不贏後者。更關鍵的是,由於漲幅不及全國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漲幅,在企業職工養老金9年連漲的背後,養老金的實際替代率自2000年以來卻呈逐漸降低的趨勢。2011年我國企業養老金替代率僅為42。9%,不足機關事業單位的一半。一言蔽之,「雙軌制」已經成為養老制度改革繞不過的死結。一方面,不患寡而患不均,養老待遇的不公加劇了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失衡,激化了社會矛盾,造成了階層和群體之間的情緒對立,不利於保持社會穩定;同時,雙軌制遲遲不破,也羈絆了退休年齡、養老金管理體制等其他方面的改革。近年來,延遲退休每被提出都會遭遇一片罵聲,廣大普通勞動者除了擔心自己負擔加重,更不滿公務員既能延長任職期限,又無須繳納養老保險的兩頭受益。此外,由於我國公務員養老金保障水平在世界上幾乎是最高的,財政負擔公務員養老金的壓力巨大,也間接影響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福利的提升。眼下,社會公認的收入分配改革主線是「提低、控高、擴中」。作為其中重要內容的養老制度改革,也不能只是「剃頭挑子一頭熱」,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同時,必須對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開刀。養老金9年連漲不如一次並軌。只有每個勞動者都按規定繳費和享受福利,才能在實現制度公平的同時,也為養老金做實個人賬戶,提高統籌層次,實現保值增值創造有利條件。值得一提的是,破除「雙軌制洞高運」不能是某個領域的單兵突進。早在2008年2月國務院提出事業單位養老改革,但整整5年過去了,依然沒有實質性進展。症結就在於與公務員養老保險改革不同步引發的公平性質疑,招致3000多萬事業單位員工的集體抵觸。前不久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改革目標中特別提到了「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要求。對於養老制度改革來說,也需要做到一攬子的系統改革,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構這三大體系要統籌協調、整體推進。正如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所言,「要減少改革陣痛的次數,兩次就疼一次吧,早晚的事。」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報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全省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鄂人社發〔2013〕20號),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根據國家批復,今年我省調整水平按2012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辦法為:一、對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6元;在此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增加3元。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以下標准分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納梁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三)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四)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五)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6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10元。2000年12月31日後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10元;2000年12月31日後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對同時符合本條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加一項。三、對高齡退休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四、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五、對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六、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七、按照《湖北省試點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04〕121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行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發〔2005〕28號)精神,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