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陝西省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調整什麼時候到位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陝西省財政廳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陝人社發〔2017〕30號
各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各部門,中央駐陝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批准並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決定對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水平進行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以退休人員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增加金額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四、19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五、2017年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六、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七、對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到達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退休手續、基本養老金尚未核發到位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暫按預發待遇調整,待核定基本養老金後重新計算,多退少補。
八、本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陝西省財政廳
2017年7月5日
㈡ 17年3月退休能調整養老金嗎
您是17年退休的,您不參與本事養老金調整。
今年調整的是自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員,全國上調比例大約是5.5%。
您是17年退休的,可以參加18年年中的調整。
根據今年的情況來看,大約四月份開始發布政策,七八月份各地方發布具體細則。調整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政策傾斜調整。
㈢ 陝西省對退休養老金有哪些規定
陝西省養老金增長計劃實施細則正式發布。每個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6元。15年以內退休人員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年每人每月加收3元。繳費期限按全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陝西經濟發展中還存在著擔心穩定,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繼續擴大有效投資,加快重點工程和新項目建設進度,不斷培育新的消費增長點,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努力實現年度發展目標。陝西也是中國西北地區人口最多的省份和經濟大省。承擔著輻射和引領整個西北地區發展的戰略任務。因此,其未來的發展規劃顯得尤為重要。根據陝西省未來發展規劃,除國家中心城市西安外,還將建設兩個區域性中心城市,輻射帶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㈣ 陝西省2017年城鄉居民養老金上調多少
上調金額和繳費年限,出生年份有關系,具體如下: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陝西省財政廳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以退休人員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增加金額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四、19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陝西省養老保險基數比例:
參保職工今年繳費最高不得超過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最低不得低於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根據政策,單位職工的繳費比例為8%,由所在企業在發放工資中代扣代繳。
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為20%。
㈤ 人杜部對2o17退休增資方案何時出台
人社部的辦法早已出台,上海市已在6月5日前補發到位,吉林省、廣東省、湖北省也已經正式發布具體方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㈥ 2017退休人員漲工資新政策
2017年退休人員提高工資的新政策.自2017年開始以來,我國對養老金、最低工資標准等多方面的政策進行了調整,退休人員的工資狀況有什麼變動和調整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現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手續,每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整體調整水平是根據2016年退休人員每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方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應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致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應體現公平原則的掛鉤調整應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領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數(或工作年數)、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的高齡退休人員、艱苦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以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的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度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部分的比重,加強調整方法的激勵性導向.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參加機構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機構事業單位基本養逗喚帶老保險基金支付.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鏈鉛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北京中央國家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徵收、完善省級統一、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很多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繫到各種退休人員的身邊利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精準解讀政策,精準引導輿情,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各地區應按照國務院統籌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進行周密安排,2017年5月31日前提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各地區嚴格按照兩項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落實各項調整政策,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批評問責,相應減少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北京中央國家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17年4月13日
【名詞解釋】
基本養老金由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由社會統一基金支付,基礎養老金月山蘆基準以我市上年度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和投保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平均為基礎,每年支付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加者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繳納年數×1%
(2)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准根據本人賬戶存儲額計算月數.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賬戶的養老金月基準是個人賬戶的儲蓄額除以發行月數.根據員工退休時城退休時城市人口的平均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決定.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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