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在上海辦理退休
我們知道相信很多人都是想到了一定年紀的時候就申請退休的,因為現在的工作壓力也是比較大的,很多時候人們承受不起,那麼辦理退休的話需要什麼手續呢?下面就由我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於大家有幫助。㈡ 上海企業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流程(2)
(3)持《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檔案卡》、檔案、養老保險手冊、《退休人員審批表》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退管部門辦理檔案移交手續及繳納退休人員活動經費;
(4)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部門復核,並辦理支付養老金手續。
如何辦理退職?
(1)職工辦理退職手續前一個月,攜帶戶口本、實際住址的房證到實際居住地社區填寫《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檔案卡》,由社區簽字蓋章後交企業填寫其它部分;
(2)企業專管員持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檔案、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個人帳戶明細單、《因病、非因工鑒定結
論通知單》、《退職人員審批表》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待遇核准部門審核並列印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明細單;
(3)持《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檔案卡》、檔案、《退休人員審批表》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退管部門辦理檔案移交手續及繳納退休人員活動經費;
(4)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部門復核,並辦理支付養老金手續。
失業人員如何辦理退休? (1)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15-24日,持《失業證》、《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兩張一寸照片、《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檔案卡》(到居住地居民委或社區領取),到市就業管理中心培訓就業綜合服務大廳退休申報窗口申請辦理退休;戶籍是甘井子的失業人員須自帶檔案(到甘井子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取本人檔案)。
(2)提前退休、退職,除持上述證件外,同時須持《因病、非因工鑒定結論通知單》(一式三份)。
(3)特殊工種資格認定程序:從事過特殊工種的且累計干滿規定年限的失業人員,距法定(特殊工種)退休年齡前兩個月的11-15號,持《失業證》、《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到市就業管理中心培訓就業綜合服務大廳退休申報窗口申請特殊工種退休資格認定。特殊工種退休資格已認定的失業人員,持有關證件,按正常退休規定辦理退休。 延長退休有關問題的解釋
根據《關於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大勞險字[1997]274號)規定,自2012年9月起,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已滿十五年的人員不允許繼續參保繳費,法定退休年齡前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確因工作需要且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可以延長退休時間。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業務經辦流程
(一)每月末,市社保中心根據系統記錄的身份證信息對當期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已滿十五年的用人單位職工增加系統限制,不能生成次月個人應繳賬。
(二)符合政策規定可以延長退休時間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聘書、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呈報表原件及復印件、《用人單位職工延緩退休備案表》(可通過網報系統「表格下載」下載)到當地人社局審批備案。
(三)用人單位持經當地人社局審核的《用人單位職工延緩退休備案表》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基金征繳部門申請取消系統限制。取消系統限制業務辦結後可以申請重新生成個人應繳賬。
(四)不符合延長退休時間政策規定的人員應當辦理退休,具體要求參照退休審批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其它要求
(一)用人單位如有符合政策規定可以延長退休時間的人員,應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時辦理審批備案,審批意見報送當地社保經辦機構。逾期辦理造成補繳社會保險費而產生的滯納金,不能減免。
(二)因身份證號錄入錯誤而添加標識的,請用人單位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基金征繳部門申請修改。
(三)當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需持審批意見(市內單位由退休待遇核准部負責審核,其它區縣由當地人社局負責審核)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基金征繳部門辦理相關業務。
退休政策依據:
(1)1992之前,國辦發[1978]104號/遼大發[1986]111號
(2)1993-1994,大勞發[1993]34號
(3)1994-1996,大政發[1993]85號
(4)1997-2001.06.30,大政辦發[1997]99號
(5)2001.07.01-2017.12.31,大勞險字[2001]73號
(6)2017-今,大勞發[2017]138號
上海企業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篇3]
一、企業退休
(一)各類企業退休辦理的條件
1、正常退休的條件: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㈢ 上海辦理退休需要什麼材料2022年上海退休年齡辦理流程
即將要到退休年齡了,如何辦理退休呢?辦理退休需要什麼流程和材料。編幫大家整理了關於上海辦理退休的流程和所需材料的相關知識。
一、上海職工辦理退休流程
一、關於退休(職)人員年齡的核定:
(一)凡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年滿55周歲),並已符合退休(職)條件的(下同),可按有關法規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二)女職工原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後因合同期滿或其他工作需要又改為從事生產服務工作崗位的,經單位出具有關證明後,可按其實際從事的崗位核定退休、退職年齡。
(三)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將聘任在技術崗位上的女性高級,本人自願,且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退休年齡可按60周歲核定。
(四)少數職工確因工作需要,能堅持正常工作,徵得本人同意,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報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區、縣中心)備案後,也可適當延長其退休年齡。延長期限一般為1~5年。期滿需要繼續延長的,應按法規重新辦理手續。
(五)高級需延長退休年齡的由單位填寫〈高級延長離、退休年齡審批表〉,區、縣和主管局提出建議,報主管部、委、辦批准;無歸口部、委、辦的,經區、縣和主管局批准 ,抄送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備案後,可適當延長退休年齡。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的高級(高工、高經等)退休年齡可延長至65周歲;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的高級,可延長至70周歲。
(六)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無論是現在從事這類工作,或曾從事過這類工作,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人員,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1、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
3、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七)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經取、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連續病假一年以上,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工作年限符合相關法規條件的,經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批准後,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未滿上述年齡的可辦理退職手續。
(八)個別企業在按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正式宣告倒閉終結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工作年限滿15年的職工,經本人申請,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批准後,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二、關於退休(職)人員工作年限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