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醫保和養老保險退休時可以補交嗎
親您好呢,很高興為您解答呀 答案如下:可以的,辦理退休,可一次性補繳醫保年限: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已經辦理退休的,職工醫療保險則不可以再按月繳費,參保人員可選擇一次性補繳職工醫療保險的規定年限,從而辦理醫療保險退休,終身享受職工醫療保險的退休待遇。一次性補繳,金額的計算方法:如果選擇一次性補繳醫保繳費年限,補繳的費用須按辦理補繳時當地的社平工資60為繳費基數(各地略有不同),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的繳費比例之和,一次性補足至規定的繳費年限。值得注意的是,一次性補繳只能補繳繳費年限,補繳的錢全部進入社會統籌醫療基金,不劃入個人醫療賬戶,與個人沒有任何關系。越早補繳,補繳的金額就越少。 一次性補繳至醫保繳費年限的金額與當年執行的社平工資掛鉤,按往年的社平工資推算,每年的社平工資都在上漲。所以如果經濟能力允許,越早補繳金額就越少,也可以越早享受職工醫療退休待遇。醫療退休還能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其他福利待遇根據當地的醫保政策而定,各地略有不同,在廈門,辦理完職工醫療退休,每年度醫保中心還會按其上年度的退休金金額的8劃撥金額到參保人員的醫療賬戶上,供參保人員就醫購葯使用,其報銷比例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相比非常高。拓展資料:退休人員醫保政策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制度的初衷,是社會醫療保險要體現互助共濟。退休職工一般患病較多,而退休後收入低醫療負擔較重,考慮到退休人員在以前的工作期間,已經為社會做出了貢獻因而不需繳費。同時,這一設計也可以均衡企業負擔,為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法律依據: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當地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的,必須補足到最低繳費年限,方才可以不繳費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勞動者退休,基本養老保險補足最低繳費年限,可以一次性補繳,也可以按月延長繳費。一次性補繳的具體辦法,按當地規定執行。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❷ 退休後可以補繳醫療保險么
退休後能補繳醫療保險,社保相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沒有一次性補交完成自己的職工搭頃醫療保險的費用,那麼今後就不具備享受職工醫保的報銷待遇了,並且今後也不能夠繳納相應的費用,享受這個職工醫保的待遇,因為本身職工醫保是可以享受退休待遇的,但是你在退休之前沒有補交完成所需要的費用,那麼今後也就不再具備享受職工醫保的報銷待遇這一點是值得注意的。
拓展資料
一、社會醫療保險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和兄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由政府承辦,並藉助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強制實施並組織管理。社會醫療保險由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救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個人補充醫療保險三個層次構成。
二、補繳欠費
1、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醫療保險欠費情況,建立欠費數據信息,填制《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通知參保單位補繳欠費。
2、對因籌資困難,無法一次足額繳清欠費的參保單位,醫保機構征繳部門與其簽訂社會保險補繳協議。如欠費單位發生被兼並、分立、破產等情況時,按下列方法簽訂補繳協議。
⑴欠費單位被兼並的,與兼並方簽訂補繳協議。
⑵欠費單位分立的,與各分立方喚枝襲簽訂補繳協議。
⑶欠費單位進入破產程序的,與清算組簽訂清償協議。
⑷單位被拍賣出售或租賃的,與主管部門簽訂補繳協議。
3、參保單位根據《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或補繳協議辦理補繳,醫保機構征繳部門予以受理,並通知醫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收款。
4、破產單位無法完全清償的欠費,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受理單位破產清算組提出的申請,審核後送稽核監督部門處理。
5、醫保機構征繳部門依據財務管理部門傳來的補繳欠費到賬信息和稽核監督部門傳來的核銷信息,調整參保單位欠費信息。
❸ 退休醫療保險補交嗎
法律分析:醫療保險時可以補交的。如果中斷時間過長,可能受到的影響會比較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❹ 退休後醫保可以補交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