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人員經商辦企業的有關規定
法律分析:(1)黨和國家機關的退休幹部,不得興辦商業性企業,不得到姿銷清這類企業任職,不得在商品買賣中居間取酬,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倒賣生產資料和緊俏商品,不得向有關單位索要國家的物資,不得進行金融活動。(2)黨和國家機關的退休幹部,不得到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公司)擔任任何領導職務(含名譽職務)和其他管理職務,企業也不得聘請他們任職。已經任職的,必須辭去職務。(3)黨和國家機關的退休幹部,可以應聘到非全民所有制的非商業性企業任職,但到本人原所在機關主管的行業和企業任職,必須在辦理退休手續滿兩年以後。到這些企業任職的,要經所在機關退休幹部管理部門批准,並與聘用單位簽訂合同。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 第二條 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有下列行為:(一)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二)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四)個人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五)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跡前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六)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斗族和業務范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貳』 退休工人能否經商辦企業
可以。只要不是公司法禁止或限制人員,自己開的公司,當法人沒有問題。但如果是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來是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退休人員注冊公司的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有限責任公司五十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二人至二百人);
2、有公司名稱、住所、公司章程(由股東共同制定);
3、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等。
我國的相關法律條文里只對辦企業的法人代表的年齡有規定,但沒有限制退休人員辦企業的規定。因此,退休人員辦企業、開公司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孝鎮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另外,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法第147條下還有以下限制:
第一百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由於法定代表人只能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擔任,所以以上也可以視為對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性規定。
例外情況:
《公務員巧模粗法》第一百零二條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碼含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叄』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經商規定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橋顫世答。關洞州於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經商規定相關資料:事業編退休三年後可以經商,事業編是為國家創造或者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事業編分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事業編的任職條件是:1、遵守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5、年滿18周歲。 (3)退休人員經商玫瑰擴展閱讀:1、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或者參與營利xing活動,在企業或其他營利xing組織中兼任職務。2、禁止私自從事營利xing活動。不準有下列行為:(一)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二)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四)個人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五)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或者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六)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敏肢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xing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