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年金退休後如何領取
企業年金退休提取流程如下:
1、一次性領取:攜帶申請書、一次性領取職工職業年金待遇確認書、移民證明或者死亡證明、戶口本、收款銀行卡等
資料前往所在地社保機構,到對應櫃台進行辦理,審核成功
一次性打款到指定賬戶;
2、逐月領取:系統及辦理單位自動根據社保及職業年金的繳納情況,進行每月養老金發放的核對。
3、分次領取:申請領取的時候選擇領取次數,將企業年金分為幾次領取完,也可以結合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和自己的需要,選擇合適的領取次數。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總之,企業年金繳費比例是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對於財政全額供款單位,單舉敏位繳費部分由財政支出,採取記賬方式,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手答迅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非全額供款單位,單位繳費由單位實際承擔,採取實賬積累。
職工領取企業年金至少要滿足下列四個條件之一:
1、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包括職工因病、因傷達到社保部門規定的提前退休條件的,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
2、職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根據本人要求畢此將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3、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的,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4、職工因病(殘)喪失勞動能力辦理病退或提前退休可以將個人賬戶資金一次性或分期領取。
實行企業年金後,企業如遇到經營虧損、重組並購等當期不能繼續繳費的情況,經與職工一方協商,可以中止繳費。企業和職工恢復繳費後,可以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按照中止繳費時的企業年金方案予以補繳。補繳的年限和金額不得超過實際中止繳費的年限和金額。
企業年金繳費比例如下:
1、年金繳費中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
2、年金繳費,需要本人繳費工資的4%;
3、企業和個人的繳費合計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2%;
4、實行企業年金後,企業如遇到經營虧損、重組並購等當期不能繼續繳費的情況,經與職工一方協商,可以中止繳費;
5、不能繼續繳費的情況消失後,企業和職工恢復繳費。
三種情況,且有繼承權:
1、工作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 件並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後,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於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並享受相應的繼承權;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准,發完為止,同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享有繼承權。本人選擇任一領取方式後不再更改。
2、出國(境)定居人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3、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舉例: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基層公務員為例,其每月參加職業年金的繳費數為6000×4%=240元;而單位雖然是以工資總額的8%繳交,但具體到個人,實際上也為這名基層公務員繳交了6000×8%=480元的職業年金。
再如一名60歲退休的公務員,其對應的計發月份數為139月,其職業年金滾存總額為30萬,那麼其可以按月領 取300000/139 =2158.27元。除退休金外,該參保人的職業年金收入再增加2000多元每月,連領139個月。
《企業年金辦法》
第十五條
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8%。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2%。具體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一方協商確定。 職工個人繳費由企業從職工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六條
實行企業年金後,企業如遇到經營虧損、重組並購等當期不能繼續繳費的情況,經與職工一方協商,可以中止繳費。不能繼續繳費的情況消失後,企業和職工恢復繳費,並可以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按照中止繳費時的企業年金方案予以補繳。補繳的年限和金額不得超過實際中止繳費的年限和金額。
❷ 企業年金退休後如何領取
企業年金退休之後領取方式如下: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職工可一次或分期領取。
2、職工出國定居時,死亡的情況,一般都是要選擇一次性領取。
3、職工因病(殘)喪失勞動能力,可申請一次性或分期領取
4、在退休前死亡,繼承人可申請一次性領取
5、按月領取。職工退休後,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按月領取養老金。就是根據企業年金的繳費時間和滾動總額,折算出按月領取時間和金額。
6、進行理財養老投資:將職業年金轉化為養老保險,在退休的時候,職工可以選擇將企業年金一次性投資養老金。
7、企業年金可以通過投保人員自行前往銀行進行領取:攜帶銀行卡復印件和身份證和保單復印件資料,在營業廳的窗口業務員將會進行取款辦理
第一步、先在銀行排隊取號進行窗口辦理預約。
第二步、到號了自己攜帶相關資料進行人工辦理。
第三步、根據產品的領取方式進行一次性或者是分期領取即可。
企業年金主要是用於:企業年金是一種補充性的養老制度,主要用於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