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後公積金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准備資料: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
詳細原因:
本人攜帶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你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他們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法律依據:
《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4號) 第二條(五)、(六)款規定,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2. 退休後公積金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程序:
1、職工本人首次辦理前須到住房公積金業務銀行網點簽訂《住房公積金業務自助辦理服務協議》。
2、職工憑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及密碼登錄網上辦事大廳,選擇個人提取業務中「退休銷戶提取」,根據界面顯示,核對無誤後點擊提交,業務當場受理二、網上預約,櫃台辦結。
退休職工在單位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後,可一次性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其個人賬戶。職工本人首次辦理前須到住房公積金業務銀行網點簽訂《住房公積金業務自助辦理服務協議》。職工憑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及密碼登錄網上辦事大廳,選擇個人提取業務中「退休銷戶提取」,根據界面顯示,核對無誤後點擊提交,業務當場受理。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