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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內蒙古退休人員調資

發布時間:2024-01-27 12:44:22

㈠ 2018年工資改革後退休中人如何調整退休金

調增幅度基本養老金上調基本養老金上調2005年到2007年,國家連續三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月人均養老金從714元提高到963元。

2007年,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從2008年起,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連漲3年。

勞動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水平將超過每人每月1200元。

2010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0年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

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721元。

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

2013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退休高工、高齡人員等群體適當再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有關規定予以傾斜。

2014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從1月1日起按照10%的標准上調,平均每月養老金將突破2000元。

2018年,河南、廣東、內蒙古三地相繼確定2018年基本養老金上調方案,加上6月份和7月份地方政策密集落地,目前已有北京、吉林、山西、上海、江蘇等20多個省份確定了基本養老金上調方案。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1)2018年內蒙古退休人員調資擴展閱讀:

這次調正,繼承同一採用定額調正、掛鉤調正與恰當歪斜相聯合的調正方法。

定額調正表現出社會公道,同一地域各種退休職員調整制度基本同等;掛鉤調正表現在「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退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職員多得養老金;恰當歪斜表現重點關心,重要是對高齡退休職員和艱難邊遠地域退休職員等群體予以照料。

文件印發後,各地域將依照國務院安排、聯合本地域現實,訂定詳細實行方案,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放鬆構造實行,盡快把調正增長的根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職員手中。

據介紹,此次調整是國家繼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繼續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進一步體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預計將有1.14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㈡ 內蒙古自治區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主觀:

(一)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 基本養老金 。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二)按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在按繳費年限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 (三)在按本通知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1832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本條(一)、(二)兩項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032元/月。 三、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原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一)、(二)兩項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032元/月的,補足到2032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四、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橋橋如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一)、(二)兩項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032元/月的,補足到2032元/月。 五、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消譽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一)、(二)兩項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032元/月的,補足到2032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六、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8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 七、65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照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歲至69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滿70歲至74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滿75歲至79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年滿80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按照本通知第六、第七兩條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享受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每年增發1—2個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八、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不含本通知第六條規定的人員),在按照上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九、按照北京市生產服務合作總社《關於北京市生產服務合作總社系統社員職工退休、退養和退職試行辦法的通知》(京合總字〔1983〕008號)規定辦理退養並按月領取退養費的人員,繳敏啟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㈢ 內蒙古退休人員每月醫保返款多少比在職人員多嗎有300元嗎

參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建立了醫保個人賬戶,辦理了醫保退休的人員,每個月是可以獲得醫保返款的,這個標准目前並沒有全國統一,而是存在地方上的差異。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內蒙古對於退休人員的醫保返款會有多少錢。
我們先來看看內蒙古呼和浩特的規定,根據呼和浩特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方面:45歲以下的參保職工,按照3%的比例計入個人帳戶;45歲以上到退休年齡的,按照3.2%的比例計入個人賬戶;退休人員,以上年度本人退休費為基數,按3.4%的比例計入個人賬戶。
可以看到,呼和浩特在醫保返款方面,對於退休人員來說,相比在職人員並沒有什麼太大優勢,返款比例略微高一點。而且醫保返款跟個人養老金水平掛鉤,對於養老金低的人不是很有利。
我們可以來看看呼和浩特的人均養老金情況。根據數據統計,內蒙古2018年領取職工養老金的人員為273萬人,養老保險基金支出為739.8億,對應的人均養老金為2258元,如果算上近3年的養老金上漲,那麼內蒙古目前的人均養老金應該可以達到2700元左右。
如果按照這個標准,那麼呼和浩特的退休人員,人均每個月可以獲得的醫保返款,就是2700*3.4%=91.8元,顯然這是無法達到300元的。除非養老金能夠達到1萬元左右,才可以拿到這么高的醫保返款。
再看看呼和浩特的社會平均工資情況。根據呼和浩特統計局的數據,2020年呼和浩特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9549元,對應的月平均工資就是7462元。按照這個標准,那麼呼和浩特的在職人員,人均至少可以獲得的醫保返款就是7462*3%=224元。也就是說,呼和浩特的退休人員獲得的醫保返款會比在職人員的醫保返款少很多。
再來看看內蒙古鄂爾多斯的規定。根據鄂爾多斯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暫行辦法,在醫保個人賬戶方面,在職人員個人繳納的醫保費全計入個人賬戶;單位按個人繳費工資的2%劃入個人賬戶。退休人員以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3%的比例劃入個人賬戶。
可以看到鄂爾多斯退休人員的醫保返款比例要比在職人員低1%,不過是按照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來劃入,這是比較好的地方。
來看內蒙古的社會平均工資情況,根據數據,2020內蒙古全口徑月平均工資為6344元。那麼退休人員可以獲得的醫保返款就是6344*3%=190元,雖然無法達到300元,但相比呼和浩特還是比較高的了。而在職人員人均可以獲得的醫保返款,人均水平就是6344*4%=254元。退休人員的醫保返款一般也無法超過在職人員的。
局森最後,公務員人群在醫保劃賬上,跟企業退休人員等等還是存在一定的差別的,因為他們還會有醫保補助,除了有醫保個人賬戶,還可以享受補助醫保,比如呼和浩特,根據呼和浩特市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醫療補助年度起付標准為3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等等。
綜上所述,內蒙古退休人員的醫保返款,整體上具有一定的地方答搏差異,有的地方會高一些,有的地方會少一些。比如鄂爾多斯,採取跟社會平均工資掛鉤的方式,有利於保障退休人員的醫保待遇。不過整體上還是很難超過300元。當然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來說,由於養老金水平相對高一些,醫保返款也就會更多了。
需要說明的是,從2022年10月份開始,職工醫保返款比例上將會調整,單位繳納的部分費用不再劃入到個人醫清臘祥保賬戶,在職人員也就是按照2%的比例計入。而退休人員則調整為以2021年全區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3%的比例劃入個人賬戶,2023年再降為2%的比例劃入。

㈣ 內蒙古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惠及多少人

2018年8月8日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內蒙古決定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平均上調幅度達5%,惠及270多萬名退休人員。

內蒙古明確規定: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47元;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8%增加基本養老金,退職人員按照生活費水平的1.8%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調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進行調整。

內蒙古對高齡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等群體的基本養老金標准上調予以政策傾斜。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1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養老金標准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㈤ 內蒙古退休工人工資漲多少

內蒙古退休人員2017年增加基本養老金,早已兌現。2018年如何調整,目前政策還沒有出台。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內人社發【2017】30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幹部(人事)處,各大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人事)部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現將我區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
養老金低於700元的,可先調整到700元後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二)掛鉤調整
1、按照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2%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照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養老金後,可按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退職人員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2%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調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四、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五、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㈥ 內蒙古自治區退休工資上調工資方案

法律主觀:

內蒙古 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 養老金 調整有助於保障內蒙古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那麼2022內蒙古自治區退休人員養老歷鍵金上調最新消息是什麼?內蒙古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了多少?請看 小編整理的下文內容詳細了解。 2022內蒙古自治區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是什麼 2020內蒙古自治區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是: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2%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調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相關政策 《內蒙古自治區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內人社發〔2019〕26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滿洲里市 , 二連浩特市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幹部(人事)處,中央駐自治區各機關事業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4號)要求,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以及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我區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18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8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 養老保險 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 養老保險 費制度以前的連續 工齡 ,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退職人員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2%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調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進行調整逗段。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四、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五、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列支渠道 (一)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 養老保險 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 養老保險 基金列支。 (二)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 養老保險 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暫由原渠道支付,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後再進行結算。 各位讀者肢指巧閱讀到這里已經對文章有了基本的認識,如果您還要了解其他「2022內蒙古自治區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是什麼」的相關內容,請登錄官方網站進行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詳細解答,以便更好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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