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退休工人醫保自費比例
法律分析:年滿70周歲及以上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 上海退休職工住院報銷標准
上海退休職工住院醫保報銷比例如下: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瞎虧鉛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比例為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報銷費用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年到21年以下,其醫療費報銷比例為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費報銷比例75%;
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空鄭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
磨好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