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城市退休後,想回老家農村養老,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選擇申請在基地。但是需要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標准,可以讓自己獲得相關的宅基地。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大部分人都喜歡在城市進行打拚。但是當自己退休之後,基本上都會覺得在農村老家養老是一件比較不錯的事情。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就想要回農村老家申請宅基地,並且通過這種方式進行蓋房子。
在農村養老是正確的決定。
然後我個人覺得在城市進行退休之後,選擇回農村養老是非常正確的決定。因為農村不僅擁有優美的環境,而且在進行生活的過程中,也能夠擁有比較愜意的感覺。最主要的就是在農村進行養老的過程中,也能夠讓自己擁有和農村老人聊天的狀態。從而可以讓自己養老的生活變得更加豐富多彩。因此這也是很多人都願意回農村老家養老的主要原因之一,畢竟在養老的過程中所擁有的環境和生活狀態是非常重要的。
⑵ 農村宅基地的管理,退休人員回鄉建房是否符合政策規定呢
退休職工返鄉建房子,這是有先決條件的,這一必要條件便是返鄉,依照我的理解之前是以家鄉出來工作的,退休之後想回老家,這樣的人本身就是大夥兒所講的農二代或者農三代,假如超過三代,只有屬於自己籍貫所在地,或者自已的祖籍地,可能就算不上返鄉建房子了。
那樣子女做為城鎮戶口工作的人員,還可以承繼鄉村房產和農村宅基地嗎?繼承房產是完全沒問題的,城鎮戶口的子女要承繼老年人在鄉村留有房產這是違法的,民法也是有具體規定,一定要按照有關的相關規定申請辦理承繼辦理手續,這個房子就會有需要由老人名字改成子女的名稱。
但農村房子和城市的房子是不一樣的,城區房子是房子和農村宅基地是一個集合體,都是有一定產權的,二者是一體的;農村的土地是全民所有,全民所有的土地不可以變成個人全部,換句話說,農村房子,房屋所有權和土地權是互不相關的,即房子歸個人全部,土地資源歸全民所有。假如農村宅基地里的房屋一直存在,子女繼承之後可以保持原狀的依規履行使用權,倘若房屋早已坍塌、損壞,則房地產盪然無存,產權年限亦即消退,接下來就是團體的土地。
總的來說,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法規的相關規定,退休職工返鄉繼承房產是沒問題的,但是不能繼承宅基地;在老家並沒有舊房子要重新買地建房更是違法的;僅有村內的村民,並沒有住宅或者宅基地的,才能夠根據城鎮審批,縣市級政府機構批准後才能獲得農村宅基地基本建設住宅。
⑶ 退休人員回原籍建房政策最新
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親親退休幹部回鄉建房政策是;1、退休人員可不可以回鄉建房要看具體的情況,如果自己的戶口一直在村集體,並且村裡也有老房子,那麼按照目前農村建房的規定申請建房,只要得到批准就可以回鄉建房了。但是,有的地方因為規劃發展不能建房,或者是有規定長期不在家裡務農的不能再申請建房,這樣的情況下退休了也不能回鄉建房了。2、如果攔殲退休人員的戶口已經轉出去了,按照目前的規定就不能回鄉建房了。如今想要在農村建房,必須滿足是本村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年滿18周歲有獨立經濟能力的人,而戶口都轉出去不在村裡了,想要回鄉建房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了。即便是在農村有老房子,但因為戶口問題,也不能再對老房子進行翻建了。1.退休人員將戶籍遷回農村,並自退休以後一直居住在該集體經濟組織之中,依靠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集體土地作為其基本的生活和居住保障,形成了穩定的生產、生活關系,因此,當原祖宅氏空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無法繼續居住之後,其有權申請重修祖宅或者根據規劃向所在村民小組和村委會申請宅基地異地建房居住建房。2.自然資源部2020年9月9日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3226號建議的答復中「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根據《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明確規簡核沖定,非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含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有宅基地的,可按相關規定辦理確權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及附註欄注記的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以上是我的全部回復,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⑷ 城鎮離退休人員能否返鄉建房
能,城鎮離退休人員能返鄉建房有兩種情況。
一.城鎮離退休人員能返鄉建房有兩種情況:
1、第一種情況是你的戶口還在農村。那麼你自然符合農村申請宅基地建房的標准,還是可以蓋房子的。如果你不是農村戶口,但你的愛人是農村戶口,同樣可以申請土地蓋房子。
2、那如果你的戶口已經遷出農村,紮根在城市了,這又涉及到兩種情況,第1種情況是你在村裡有老房子存在。城市戶口的居民無權繼承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但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產。也就是說,你雖然把戶口遷到了城市,但是你農村的老房子也沒有轉讓和賣掉。那麼你退休了之後,自然可以回到農村的老房子那接著去住。畢竟是自己蓋的房子,房產證上也是自己的名字,這個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屬於你的。不過這有一個前提就是不能重新翻建。第2種情況就是你在農村沒有房子,但是你的父母有農房,而且父母還健在,或者有一個人存在也行。那麼你可以出錢幫父母翻修農房,將來以繼承的權利居住。同樣實現了退休之後在農村建房的願望和需求。
二.宅基地的要求: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三.農村自建房的面積的規定:
1、目前國家現行法律規定,農村的自建屋不得超過三層。每一戶的總建築面積不能超過360平方。
2、如果你在農村,你建的是聯排別墅,那麼也不得超過4層,每一戶的總建築面積不能超過450平方。
3、在農村建房最好是形成統一的風格,每個村根據村莊的特點,風俗習慣和民情,確定統一的住宅建築規格,形成統一的風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⑸ 回農村定居的,非農村戶籍退休人員有權申請宅基地建房嗎
假如只是惦記著回農村定居、戶籍不遷回去,無資格申請宅基地建房子;如果將戶口遷到、且在老家並沒有住宅,有權利申請。除此之外,若原本在老家有宅基地,結果仍然跟上面一樣——並不是集體戶的,不可以新創建宅基地房;可以申請宅基地的必不可少前提條件很確立:務必為該集體戶口組員。一樣,必不可少的前提依舊是戶口規定:僅有本集體戶口組員,才具有新創建宅基地房的基本上資質。
法律法規,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村內村集體的,不歸一切個人所有著。村內群眾僅有在村集體允許的情況下,經鎮房管局審核,群眾在審批流程的范圍之內,根據統一的計劃來開展房屋建設。完工後,經鎮房管局和村民委員會工程驗收後,才發送給群眾房屋所有權證。並且,群眾對宅基地僅有所有權和遺產繼承,依據之上標准證實,只要村內群眾才有權利申請在村內建設房屋,而且還是一戶一宅。非村內群眾的,沒有權利規定宅基地。主要包括非農村戶籍的一切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