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如何領取
退休職工死亡之後,其法定繼承人可以通過攜帶以下材料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領取。
(1)死者火化發票或火化證明原件、復印件一份;
(2)死者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法定繼承人身份證明(如戶口本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提供戶口本復印件;戶口本無法證明的,需提供派出所核實過的關系證明;如退休檔案材料能證明關系的,也可提供相關材料復印件);
(4)法定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死亡後待遇統一劃入死者領取養老金的銀行賬號;
(6)委託他人前來辦理的,另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