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破產國有企業已解除勞動合同人員退休後參保一次性交清10年的醫保費如何補償,一點都不給補償對嗎
國有破產職工,在企業破產時,企業應該給予職工繳納清算全部破產前的社會保險,並且給予經濟補償,破產後,職工再繳納社會保險,只能自己繳納,沒有任何補償,
㈡ 企業破產的退休人員還繳醫療保險嗎
退休人員是否交納醫療保險,與企業破產沒有關系。是與自己交納的醫保有沒有達到規定的標准有關。
㈢ 企業倒閉,職工醫保已連續交了十多年的,現在退休可以享受職工醫保嗎還要補交醫保費嗎
按目前國家規定,醫療保險需累計交費滿25年,退休時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一)參保專人員男滿60周歲屬、女滿55周歲時,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男不少於25年,女不少於20年,其中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必須不少於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本通知實施前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實際繳費或累計繳費年限未達到最低年限要求的,應一次性補齊實際繳費年限的醫療保險費用,仍未達到累計繳費年限要求的,再補齊累計繳費年限的醫療保險費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補繳的醫療保險費用,按補繳時的繳費基數、繳費率計算。
(二)國有企業失業人員,參保後連續繳費至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不受累計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的限制。1、本通知實施前停止享受失業保險金的,自本通知實施後60日內,辦理參加(接續)基本醫療保險手續。2、本通知實施後失業的,自停止享受失業保險金後60日內,辦理參加(接續)基本醫療保險手續。個人參保人員退休後每月需繳納15元醫療救助金,享受隨單位參保的人員的同等醫療保險待遇。
㈣ 倒閉企業退休職工的醫保問題
法律分析:企業破產後,與原企業職工即不存在勞動關系,醫療保險由個人自行繳納個人可以選擇在戶口所在街道社保所繳納居民醫保,辦理時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者選擇在存放檔案職介所或者人才中心繳納靈活就業社保,辦理時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存檔證醫保一般累計繳納滿20-30年(具體年限各地醫保部門規定)後,辦理退休後不需繳費即可享受醫療報銷。如果到達退休年限未累計滿規定年限,可以辦理退休後在戶口所在街道社保所繼續繳納居民醫保累計剩餘醫保年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㈤ 原單位倒閉退休醫保怎麼辦
【法律分析】:企業破產後,與原企業職工即不存在勞動關系,醫療保險由個人自行繳納,個人可以選擇在戶口所在街道社保所繳納居民醫保,辦理時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者選擇在存放檔案職介所或者人才中心繳納靈活就業社保,辦理時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存檔證,醫保一般累計繳納滿20-30年(具體年限各地醫保部門規定)後,辦理退休後不需繳費即可享受醫療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