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工人死亡後家屬可享受哪些待遇
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核胡工資一次性發給。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Ⅱ 退休老人死後的補償
法律分析:休退休後死亡的,需要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手神橡,為死者本人畢旁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握念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瞎謹;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退休老人去世後其家屬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喪葬補助費,標准為改鍵本城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撫恤金,標准為本城市上一年度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
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由當地省人民禪殲租政府會同有關部門來制定,每個地方的標准可能會不一樣。養老賬戶的余額之中可以退還的部分是指的個人賬戶部分,此外,養老賬戶的余額還需要退還,可以繼承。喪葬補助費標準是當事人所在城市上一姿皮穗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撫恤金是當事人所在城市上一年度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若逝者去世前養老金未領取完,則余額就由繼承人領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職工、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喪葬補助、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按本市上年度三個月、十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放。直系親屬贍養救助基金,按照當地生活補助標准和價格補貼總額,按月發放到每人手中。對在城鎮獨居的,將按百分之一百的生活費支付給當地企業的直系親屬。
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跡卜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
(一)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
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