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職工死亡後可以領取哪些費用
退休職工死亡後可以領取費用的費用有喪葬補助金、撫恤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醫保個人賬戶余額。
1、喪葬補助金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17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喪葬補助金是指為了減輕職工家屬因辦喪事而增加的經濟負擔,給予的一次性補助。
怎麼領取
一般而言,遺屬需要在退休人員死亡60天內去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這四筆錢,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包括死亡證明、與死者關系證明、身份證等。現在已經有一些地方實施告知承諾制,只需要填寫承諾書,就能申請,總之是越來越方便群眾了。
B. 退休職工死亡後可以領取哪些費用
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由當地省人民政府會同有關部門來制定,每個地方的標准可能會不一樣。養老賬戶的余額之中可以退還的部分是指的個人賬戶部分,此外,養老賬戶的余額還需要退還,可以繼承。由繼承人依法辦理。
需要注意一點,被繼承的是余額。如果余額為0,則無需繼承。
如果退休人員去世時,個人醫保賬戶有餘額,同樣可以被繼承。
如果個人醫保賬戶的余額為0元,則無需繼承。
C. 老人去世後,除送禮金外,還可以送什麼合適
老人去世後為了表達哀思我們除了可以送禮金以外還可以送花籃、花圈、錫箔等一些悼念用品,對於花籃、鮮花這類用品對於信奉基督教的老人比較合適,錫箔之類的用品適用於信奉佛教、道教之類的老人,因此需要看具體情況千萬別弄錯了。
D. 退休職工死亡工會必須參加告別儀式並送花籃嗎
沒有硬性規定。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專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屬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