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後單位還給交醫保嗎
退休職工單位不再繳納醫療保險金。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退休後還交醫療保險嗎
按照規定,退休職工不再繳納醫療保險金。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人員退休後,單位不需要為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原因主要是:
一是社會醫療保險的性質決定的,社會醫療保險要體現互助共濟,健康人幫助生病的人,退休職工一般患病較多,是需要社會照顧的脆弱人群。
二是為了均衡企業負擔,為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參與市場競爭。
三是考慮到退休人員在以前的工作期限間,已經為社會作出了貢獻,退休後收入低,特別是現在已經退休的職工,沒有足夠的用於醫療支出的積累,醫療負擔較重。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及對象是什麼?
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部省屬駐靖單位及其職工、退休(職)人員、無固定工作的靈活就業人員、檔案託管人員和私營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
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參加公務員補助或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參保單位按照上月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7%、個人按本人上月工資總額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參保人員到達退休年齡時,原保費繳納不滿15年的,需補足15年。
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機關事業單位,為職工繳納職工上月工資額的4.5%(含工傷保險)。參加企業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單位為職工繳納職工上月工資額的4%。
個人醫療帳戶的資金分配比例是怎樣規定的?
35周歲以下,按本人繳費工資總額的2.6%記入;36周歲至45周歲,按本人繳費工資總額的3.2%記入;46周歲至退休前,按本人繳費工資總額的4%記入;退休(職)人員按本人上年養老金的5%記入;機關事業單位已參加公務員補助或企事業單位已參加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根據上述年齡段,再向個人帳戶分別記入繳費工資額的0.8%、1.4%、2%、2.5%。
職工退休後還需要交保險嗎
退休以後,原則上應當繼續繳納醫療保險。
對於醫療保險,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政策。
一般地,醫療保險由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互助和補充醫療保險構成。基本醫療保險是比較通行的,退休以後可以不再繳納,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待遇。
大額醫療互助,退休以後應當繼續繳納。補充醫療具有單位福利的性質,屬於用人單位為職工建立的補充醫療保險,一般不再繳納。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